杭州主城区全年禁放烟花爆竹 违规将会被罚款甚至拘留

20.01.2016  10:03

今年起杭州主城区将全年禁放烟花爆竹,也不再设立任何烟花销售网点。

昨天,杭州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2016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有关情况。同时,今日起,下发《关于2016年春节期间市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主城区范围内全年禁放烟花爆竹

不再设立任何烟花销售网点

通告》明确:上城区、下城区、西湖区、拱墅区、江干区(含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江区行政区域内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燃放烟花爆竹,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行政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范围由当地人民政府确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销售烟花爆竹。

记者了解到,原来杭州只有桐庐一个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现在已经停止向杭州销售烟花爆竹了,90%以上的产品都转做出口了。

历年来,乔司是烟花爆竹销售的‘重灾区’,今年所有的销售网点都已经取消了,余杭区现在也正在进行进一步的排查。”杭州市安监局的相关负责人介绍说。

燃放者将被罚100-500元

情节严重者将被处以10-15天拘留

今年,市民只要在主城区范围内看到任何有关烟花爆竹的销售、储存、运输和燃放等情况,都是非法的,都可以向有关部门来举报(市安全监管局举报电话:12350;市公安局举报电话:110),市公安局承诺,接到举报会即可出警,现场取证。举报属实,会对举报者给予一定的奖励。

举报属实,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公安部会责令燃放者停止燃放,并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杭州市公安局的相关负责人说,在禁止时间、禁止地点燃放烟花爆竹,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会处以10天以上15天以下的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以5-10天的拘留。

来源:每日商报        作者:记者 徐博        编辑:郑海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