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春节杭州主城区禁放烟花爆竹 最高罚500元

20.01.2016  12:22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销售烟花爆竹

违规燃放个人最高罚500元

在喜庆的日子里燃放烟花爆竹是我国的传统风俗,然而随着社会的发展变化,违法燃放烟花爆竹已成为城市消防安全的重大隐患。昨天,杭州市人民政府正式发布了《关于2016年春节期间市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明确规定主城区内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燃放烟花爆竹,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行政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范围由当地人民政府确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销售烟花爆竹。

主城区

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其实,很多杭州人早已主动和烟花爆竹说“再见”了。从2013春节前夕开始,杭州就开始对主城区实行限放规定,规定期限为5天,到了2015年春节期间缩短至3天。据杭州市城管委市区环卫监管中心统计,2015年春节除夕夜以及年初一一早,杭州市清扫烟花爆竹量约为90吨,是2014年(225吨)同期的40%,也是历年来同期烟花爆竹量最少的一年。

然而这几年,随着环境污染问题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对空气质量改善的呼声也越来越高。根据监测显示,以往每逢大年三十,杭城的PM2.5指数均达到重度污染的指数。

为有效减少大气污染,防止因烟花爆竹燃放引发火灾、爆炸等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营造安定祥和的节日气氛,根据《大气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和《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市人民政府调整适用<杭州市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的决定》,明确杭州2016年春节期间:上城区、下城区、西湖区、拱墅区、江干区(含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江区行政区域内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燃放烟花爆竹,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行政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范围由当地人民政府确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销售烟花爆竹。

除了春节期间,以上区域在全年也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也就是说,节假日或者婚丧场合都不能燃放烟花爆竹。

市民举报如查实

将予以奖励

杭州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昨天表示,今年将着重从四方面做好管理工作:社区民警加强巡逻,及时劝阻和制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接到举报及时出警,进行现场调查取证;及时疏理相关警情并通报;在源头加强管控(比如会同市安监局一起查处非法储存烟花爆竹行为)。

一旦发现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按照原有条例规定,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销售、燃放、运输、携带、托运和夹带烟花爆竹的单位和个人,任何人均有权劝阻,或者向有关部门举报。违规燃放的个人,将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广大市民如发现非法销售、储存、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可进行举报(市安全监管局举报电话:12350 ,市公安局举报电话:110),对举报查实的将予以奖励。

来源:青年时报        作者:记者 钱子俊 通讯员 钟思思        编辑:高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