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河北全省政府法制工作综述

11.03.2015  10:18

  深入推进依法行政 充分发挥保障作用—— 2014年河北全省政府法制工作综述


  2014年,全面深化改革大幕开启,各领域革故鼎新之举“破冰”前行,全省经济转型升级、爬坡过坎迈出重要步伐,实现了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新常态”。这一年,全省政府法制工作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省委八届九次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为指引,充分发挥政府法制在推进依法行政中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督促指导作用。 

  —— 加大推进力度,树立法治权威 

  按照省政府统一部署,省法制办精心组织了2013年依法行政考核工作,并将考核结果报送省委考核办,作为各设区市和省直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对评为优秀的石家庄、廊坊等6个设区市政府和省交通运输厅、省司法厅等17个省政府部门进行了表彰。2014年,根据中央和我省新要求,对依法行政考核指标进行了重新设计,印发了《2014年度依法行政考核指标》和《考核方案》,全面客观公正的反映各地各部门法治建设成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召开后,及时组织召开全省法制系统学习贯彻会议精神座谈会,并在省委《实施意见》中予以充分吸收,为推进全省依法行政工作发挥了积极作用。在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市县政府普遍加大了推进依法行政力度。石家庄市组织开展市县领导干部及法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培训,邢台、沧州、衡水、廊坊等市举办全市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专题讲座,张家口市开展奥运法治保障研究、科级干部依法行政轮训,承德市召开全市依法行政工作会议,制发加强政府法制工作的10个文件,唐山、邯郸两市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落实卓有成效,保定市市县两级政府及部门全部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秦皇岛市率先完成京津冀政策规定梳理衔接工作。这些举措贴近实际、特点突出、指向明确、部署得当,对全省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都发挥了重要的引领推动作用。 

  —— 提高立法质量,夯实法治基石 

  2014年,省法制办共完成立法项目23件,其中,地方性法规9件,省政府规章14件,比去年增加35%,是近年来完成立法项目数量最多的一年。一是坚持“引领式”立法。立法与改革决策相衔接,积极发挥立法的引领推动作用。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等重大决策部署,科学编制2014年度省政府立法计划,把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强市场监管、防治环境污染、改善保障民生等方面的立法作为重点,努力为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提供制度保障。二是坚持“创设性”立法。狠抓立法工作创新性,多个立法项目走在了全国前列,《河北省国土治理和保护条例》《河北省地下水管理条例》《河北省行政机关行政应诉办法》《河北省行政许可目录管理办法》《河北省铁路安全管理规定》5件属“全国首创”,受到社会广泛关注并被各大媒体深入报道。三是坚持“开源式”立法。与省政协社法委进一步完善立法协商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政协委员和专家学者在政府立法中的“智囊”作用。2014年,就《河北省老年人优待办法》和《河北省水功能区管理规定》2个立法项目召开了立法协商会,邀请河北大学政法学院院长等专家学者参与《河北省口岸服务办法》等立法草案的起草修改工作。四是坚持“动态化”立法。全面清理省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废止省政府规章4件,修改32件;废止省政府规范性文件12件,修改5件;涉及取消下放行政许可事项30项,取消违法收费、奖励事项15项。印发了《关于梳理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中制约京津冀协同发展有关规定实施方案的通知》,对230件省政府规章和568件规范性文件进行认真梳理,全面清理与京津冀协同发展不适应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政策规定。

  —— 完善监督机制,凝聚法治力量 

  2014年,省法制办着重理顺执法体制、强化文件审查、创新监督方式、加大监督力度、提高监督效果,促进了行政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优化了发展软环境。一是破解执法交叉难题。2014年11月27日,省政府批复了张家口市、邯郸市开展城市管理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方案,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实现了市县两级“全覆盖”,有效避免了城管领域执法交叉、多头执法、重复执法现象。二是落实裁量基准制度。省法制办制发了《关于全面落实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促进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的有效落实。目前,全省省、市、县三级行政执法部门全部建立和公开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避免了“人情罚”“关系罚”等执法不公现象。三是整治执法违规顽疾。经省政府批准,2014年6月,省法制办在全省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检查活动,对17个省直执法部门、103个市直执法部门和196个县直执法部门以及定州市、辛集市部分执法部门的执法情况进行了监督抽查。共查出不作为、乱作为问题350余个,监督检查报告经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批示后在全省进行通报,切实规范了基层行政执法行为。四是大力清理行政执法队伍。对全省317742名持有行政执法证件人员进行全面清理,取消不合格持证人员81720名,占现有持证人员总数的25.7%,彻底摸清了底数。在此基础上,着手建立了行政执法人员信息数据库,换发带有“二维码”标识的新型行政执法证件,实现对行政执法证件的信息化动态监管。五是全面建立执法公开制度。根据省委省政府“三个公开、三个清单”要求,制定印发了《关于建立行政执法公开制度的实施方案》,并于2014年12月对11个设区市政府、13个县(市、区)政府、22个市直部门及26个县级执法部门的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督导,真正把执法全过程“晒”在阳光下。六是严把审查备案关口。全年共审查办理省四大领导机关批转涉法文件、合同、协议等523件。其中,审查省政府各部门报送前置合法性审查文件103件,对74件提出了审查意见。审查各设区市和定州、辛集市政府报送备案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371件。

  —— 畅通救济渠道,培育法治信仰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指出“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引导和支持人们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权益。”省政府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进一步创新复议方式、完善应诉制度,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一是群众依法维权意识显著提升。省法制办全年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296件,其中受理143件,比去年增长50%,案件受理量创历史新高,反映出群众采用法定渠道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和能力显著提高。二是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更加完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出台《河北省行政复议答复办法》《关于建立行政复议工作日常考核制度的通知》等,对行政复议答复和考核工作进行规范,并引入听证、论证以及联席会议制度,提高了办案质量和效率,增强了行政复议权威性和公信力。三是行政应诉工作取得创新和突破。《行政诉讼法》修订后,及时提请省政府制定了全国首个规范应诉行为的规章《河北省行政机关行政应诉办法》,对各级各部门行政应诉工作予以规范和指导。并组织了全省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法培训,共计1000余人参加了培训,为各级行政机关严格依法行政、积极参与诉讼、认真履行判决提供了帮助。四是探索改革行政复议体制。对全省市、县(市、区)各级行政复议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等情况进行调研,结合考察贵州、重庆两地行政复议机构建设情况,大力推进我省行政复议机构建设,积极探索相对集中行政复议权,并向省政府提出意见建议。五是创新行政复议工作机制。健全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建立健全协调沟通机制,加强同省市法院和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提高了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质量。六是推行行政复议决定书网上公开。2014年12月,经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省法制办印发《省政府行政复议决定书网上公开工作方案》。

  —— 丰富宣传载体,营造法治氛围 

  2014年,全省政府法制宣传工作大力拓宽宣传渠道、丰富宣传载体、延伸宣传平台,营造了浓厚的法治舆论氛围。一是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省法制办多次到各地各部门进行调研,指导开展法制讲座、常务会前学法等领导干部学法活动,并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情况纳入依法行政考核内容。二是办好“两刊一网”。围绕重点工作组织稿件,加大推进依法行政典型的宣传力度,全年编发《政府法治周刊》49期,《法治》双月刊6期。加强政府法制信息化建设,“河北法治网”更加注重信息更新的时效性,突出服务社会功能。三是召开新闻媒体通联会。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做好我省依法行政工作的宣传报道,各级新闻媒体刊发我省依法行政稿件50余篇。其中,
“全省清理不在岗不合格执法人员”一稿被河北法制报评为全省十大法治事件。四是积极做好政府法制信息报送工作。为加强对市县和部门信息工作的指导,制发了《河北省政府法制信息采编计分办法》,促进了信息报送和情况交流。五是加强政府法制理论研究。围绕法治热点问题,编辑《论点摘编》29期,认真做好《河北法制年鉴2014卷》征集、审核和编辑工作。

  —— 提高参谋意识,搭建法治平台 

  2014年,省法制办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大力提高参谋服务水平,为政府法治建设搭建了更大智力平台。一是与河北大学建立长期合作关系。为充分发挥高校在服务全省法治建设方面的促进作用,同时,为高校法治人才培养提供实践平台,2014年11月12日,省法制办与河北大学签订合作框架协议,共建
“河北省政府法治研究中心”。二是健全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制定了《河北省政府法制专家库管理办法》,创建了省政府法制专家库,为首批入选的100名专家颁发了聘书。为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有关要求奠定了良好基础。三是积极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全年共承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49件,为历年承办数量之最,按时办结率、主办件走访率、代表满意率均达100%。

  —— 加强机关建设,锤炼法治队伍 

  2014年,全办高度重视队伍建设,开展各种形式素质提升活动,取得显著成效。一是加强党风廉政和机关作风建设。严格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监督责任,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继续巩固和扩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克服“四风”,遵守“八项规定”。把握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这一契机,充分调动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杜绝“庸、懒、散、拖”,振奋精神,努力开创政府法制工作新局面。二是狠抓学习型机关建设。组织全办人员到河北师范大学干部选学基地进行“提升综合素质”培训,并与河北师大合作,于2014年10月开始举办为期一年的提高干部法律素养培训班,每两周组织一期法律培训。三是优化干部队伍结构。以公开竞岗方式,选拔任用了11名处级干部,公开招录、遴选5名优秀公务员,均具有法律法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和国家法律职业资格A证,选拔4名基层法制工作人员到我办挂职锻炼,加强了上下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