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光君赴湖州市开展防汛防台抗旱条例立法调研

25.04.2021  17:25

  本网讯 4月22日至23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赵光君带队赴湖州市就《浙江省防汛防台抗旱条例(修订草案)》进行立法调研,实地考察太湖防汛工程、长兴县合溪水库、吴兴区溇港水利系统,了解防汛防台抗旱设施设备建设和工作情况,并结合“为群众办实事、为企业解难题、为基层减负担”专题实践活动,赴东尼电子公司调研。赵光君一行还赴吴兴区织里镇调研乡村振兴和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     赵光君指出,2007年4月15日起施行的《浙江省防汛防台抗旱条例》,对防御和减轻洪涝、台风、干旱灾害,维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防汛防台抗旱工作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省委十四届八次全会对构建“大安全、大应急、大减灾”体系提出了明确要求。机构改革后,我省防汛防台抗旱管理体制有了较大调整,实践中存在着权责不够明晰、体系不够顺畅等问题,条例内容已不能有效适应新形势下我省防汛防台抗旱工作需要,有必要对条例进行修订完善。     赵光君强调,防汛防台抗旱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要提高政治站位,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和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大安全、大应急、大减灾”理念,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将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立法理念贯穿到条例修订全过程。要坚持系统观念,整体谋划、系统重塑、统筹推进,在理顺体制机制、压实各方责任、加强基层基础等方面下功夫,加快补齐我省防汛防台抗旱方面的短板弱项。要体现浙江特色,认真梳理总结我省在防御“利奇马”超强台风等方面的经验做法和防汛防台抗旱方面的创新举措,通过立法予以固化提升。要坚持数字思维,推进数字技术在防汛防台抗旱工作中的应用,将数字化贯穿于预防准备、监测预警、处置救援、灾后恢复全过程,提升自然灾害风险防控体系的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     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法制委副主任委员、法工委主任任亦秋,法工委副主任何晓明参加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