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光君赴金华市开展土地管理条例和综合行政执法条例立法调研

30.04.2021  10:44

  本网讯 4月26日至28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赵光君带队赴金华市开展《浙江省土地管理条例(草案)》《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条例(草案)》立法调研,实地考察土地管理和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并调研义乌市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     赵光君指出,土地制度是国家的基础性制度,事关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事关百姓切身利益和国家长治久安。我省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于2000年制定,2009年修改,对加强土地管理,保护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土地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快速推进,土地管理制度的深刻变革和各地改革创新,特别是土地管理法和国务院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全面修订,现行法规的内容已不能有效适应新形势下我省土地管理工作的需要,有必要按照新形势新要求制定新的土地管理条例。     赵光君指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是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是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标志性成果。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整合行政执法队伍,继续探索实行跨领域跨部门综合执法,推动执法重心下移。省委十四届八次全会决定提出,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以综合执法改革为突破口提升依法行政水平。我省作为全国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试点,积累了丰富的改革经验,同时实践中也面临着体系不够不善、权责不够清晰、衔接不够顺畅等问题,有必要在全国率先进行创制性立法,以破解实践中面临的问题,也为国家立法积累经验。     赵光君强调,土地管理条例和综合行政执法条例是今年省人大常委会的两项重要立法任务,审议通过前都需要报省委常委会会议研究。要提高思想认识,按照建设法治中国示范区的新目标新定位,吃透中央和省委文件精神,细化补充上位法规定,提升土地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的规范化、标准化、数字化水平。要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土地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领域的焦点难点问题,广泛征求和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加强立法创新,强化制度供给,确保法规有效管用。要注重总结提炼,在体现地方特色上下功夫,固化提升各地实践经验和改革成果,提高立法的浙江辨识度,为我省土地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提供有效法治保障。     赵光君一行还结合“为百姓办实事、为企业解难题、为基层减负担”专题实践活动,实地考察所联系的省级重点建设项目义乌市华灿光电公司和磐安县江南药镇,对项目建设取得的成绩予以充分肯定,并赴东阳市东磁电池片六厂、横店影视文化产业展示馆、磐安县圣希澳医学科技公司、磐安县云山和高姥山旅游开发建设项目调研。     省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朱恒毅,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一级巡视员尹林参加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