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交通集团联合省公安厅召开偷逃通行费案件通报会

31.12.2015  19:25

12月30日下午,省交通集团与省公安厅联合召开打击与防范偷逃高速公路通行费案情媒体通气会。集团公司总经理楼晶、省公安厅副厅长黎伟挺出席并讲话,副总经理姜扬剑主持,新华社、中新社、浙江日报、浙江卫视、浙江在线、浙江发布、新蓝网等23家媒体30名记者参加通气会。

随着社会经济持续快速发展,高速公路联网通车里程及其通达范围在不断扩大,在利益的驱使下,我省偷逃通行费案件时有发生,而且违法犯罪分子作弊手段更多、形式也越来越隐蔽。近年来,省公安厅在集团公司等高速公路业主的支持协助下,加大打击力度,有效遏制和杜绝该类违法犯罪的发生,先后侦破“2014.5.30”、“2014.9.24”、“2014.10.29”、“2015.7.28”等高速公路逃费重特大案件,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300余名,挽回车辆通行费损失2600 多万元。 

楼晶首先感谢省公安厅长期以来对集团公司的支持与帮助。他指出,集团公司充分发挥高速公路建设运营主力军作用,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近年来,偷逃高速公路通行费行为愈演愈烈,甚至发展到有组织的团伙偷逃行为,严重扰乱了高速公路营运秩序,给国有资产造成巨大损失。面对日益猖獗的偷逃形势,集团公司主动向省公安厅报告,得到大力重视和支持,迅速组织开展大案要案的侦破工作,取得了丰硕成果。最近,集团公司与省公安厅签订了《加强预防犯罪合作备忘录》,下一步集团公司将积极配合省公安厅,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完善打击偷逃工作组织,把打击偷逃费工作持续、有力、深入地抓下去,抓出成效。同时,进一步完善收费系统,建设车牌识别系统和整车式计重系统等,利用技术手段来进一步防范偷逃费行为。

    黎伟挺指出,要继续高举法律的大旗,保持对偷逃高速公路通行费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进行精准高效打击,只有在法律的高压态势下,才能有效抑制此类犯罪,减少高速公路通行费损失。公安部门要与业主一起认真总结管理中、运行中、执法中的漏洞与不足之处,下一步从公安机关的职能出发,研究就如何利用先进科技手段来制止犯罪。双方要进一步加强合作,今后进行全方位、深层次的合作。明年安排工作时要把这项工作放到重要的位置,要深化勤务改革,进一步加强高速交警与地方公安的合作,实现资源共享,提升管理合力,发挥最佳效果。(王炳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