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高速公路车辆识别系统已建成 有效遏制偷逃过路费

31.12.2015  07:00

高速公路上,几辆大货车司机相互交换通行卡、拆换牌照,以此减少通行计费里程数。这样的偷逃过路费行为,让国家蒙受了不少损失。

昨天,记者从省交投集团了解到,为了打击高速公路上猖獗的偷逃费行为,他们将通过安装车辆识别系统、射线探测仪、采用整车称重等方式来打击和抑制偷逃费的不法行为。

偷逃过路费现象越来越严重

截止到上个月,浙江省高速公路通车路程达3884公里,随着高速公路路网范围的变大,走一趟单程的过路费明显增加。不少司机为了能少付一点过路费,想出了不少的作弊手段。

一开始只是简单的互换换卡,从长途变短途,达到偷逃费的目的。在利益的驱使下,司机的作弊手段也越来越多样化,例如使用假冒减免费凭证、倒卖通行卡、过收费站时跳磅、冲磅、走S型等。

据统计,浙江省全路网每年通过换卡手段偷逃通行费在2亿-3亿元以上,通过动态计重弊端偷逃通行费在4亿元左右,年偷逃通行费在6亿-7亿元。

为什么偷逃过路费会越来越猖狂?省交投集团相关负责人表示,偷逃通行成本低是一大原因。

偷逃6000元以下过路费的车辆,没有相应处罚的法律法规,大部分偷逃过路费的车辆都没有进行处理,只有小部分补交了费用。”该负责人说。

另外,偷逃过路费呈现专业化、集团化。“我们之前也联合高速交警采取过整治措施,在某一个点设卡整治。有司机在该点被查获,立马用手机通知了其他车辆,让其在其他收费站下高速。最后,设卡的站点在一段时间内大货车都销声匿迹了。

偷逃过路费涉嫌诈骗罪

对于恶意偷逃通行费的违法行为。根据《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收费公路经营管理者对依法应当交纳而拒交、逃交、少交车辆通行费的车辆,有权拒绝其通行,并要求其补交应交纳的车辆通行费。

数额比较大的还有可能涉嫌诈骗罪。《刑法》中对于诈骗罪作了相应的规定,如果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的认定为“数额较大”、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是“数额巨大”,五十万元以上的是“数额特别巨大”。其中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如果数额特别巨大,将被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

今年1月,温岭市人民法院就审结一起偷逃过路费的案件。江苏徐州的两兄弟张心磊和张心虎,专跑温州至江苏无锡货运路线。为了少交一点过路费,通过途中交换高速通行卡的方式来偷逃过路费。2014年4月份至2014年6月20日期间,两人实际少交高速通行费共计人民币9万6495元。

兄弟两个犯诈骗罪,张心虎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张心磊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10个月,缓刑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同时,还要追缴两人偷逃的过路费9万6495元。

浙江省高速公路车辆识别系统已基本建成

可识别车辆实际行驶路径

目前,偷逃行为主要是换卡、假冒绿农车辆、过收费站时跳磅、冲磅、走S型等偷逃通行费。为了打击这些偷逃费的行为,省交投集团想了不少办法。

对于互相换通行卡的车辆,采取的防范措施是全省建立起一套车辆识别系统,目前该系统已基本建成。

全省所有收费站的入口、出口收费车道,都配备了车牌自动识别的设备,同时高速公路枢纽间、服务区出入口都安装了卡口系统。主线、服务区、收费站出入口车牌都可以进行一一识别。

这样一来,就能看到这辆车的实际行驶路径。如果中途换了通行卡和车牌,那么就会发现,这不是同一辆车。

对于假冒绿农车辆,采用射线探测仪来识别真假。在收费站出口处,将设置射线探测仪,如果是假冒车辆,卡口系统就会自动拦截。

对直接冲过收费站栏杆的冲卡车,则采用破胎器进行防范。

对过收费站时跳磅、冲磅、走S型等偷逃通行费的车辆,采用整车计重模式。整车计重可以最大程度上还原整车的实际吨位,即使车子过磅时,司机用一些技巧让车身“”起来,车身重量也不会变轻。

来源:每日商报        作者:记者 潘婷婷 通讯员 夏春新        编辑:李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