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拟认定省级重点农业企业研究院的公示

11.07.2017  08:53

根据《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浙江省农业重点企业研究院的通知 》(浙科发农〔2016〕224号)精神,经各市、县(市、区)推荐、形式审查、现场考察、专家评审及厅务会讨论通过,拟认定“寿仙谷珍稀药材产品省级重点农业企业研究院”等6家企业研究院为2017年省级重点农业企业研究院,根据有关规定,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17年7月10日至7月16日,如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实名向我厅书面反映。

 

附件:《2017年拟认定浙江省省级重点农业企业研究院名单

 

联 系 人:李金霞 李登峰

联系方式:0571-85153944,87055409

浙江省科技厅农村处

2017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