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征求《浙江省水利工程运行管理督查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

04.09.2017  14:25

浙江省水利厅公开征求

浙江省水利工程运行管理督查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

 

为加强水利工程运行管理监督检查,促进工程安全运行,充分发挥工程效益,根据《浙江省水利工程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我厅组织起草了《浙江省水利工程运行管理督查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请各有关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公民予以关心支持,如有修改意见,请于2017年9月20日前寄送浙江省水利厅水库总站(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梅花碑7号;邮编:310009;电话:0571-87826561;传真:0571-87811643;E-mail:[email protected])。

附件:《浙江省水利工程运行管理督查办法(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