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年度浙江省本级预算执行和 全省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22.10.2014  18:32

关于2013年度浙江省本级预算执行和

全省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浙江省审计厅厅长  徐宇宁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省政府委托,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省本级2013年度预算执行和全省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省审计厅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扣审计署提出的“反腐、改革、发展”工作主线,坚持以“质量提升年”活动为抓手,依法推进对政府全口径预算的监督,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资金、重大政策执行情况的审计,努力为建设美丽浙江创造美好生活提供审计支持。2013年7月至2014年6月,全省审计系统共组织完成审计和审计调查项目3723个,审计单位3388个,向社会公告审计结果399篇;查出违规金额27.61亿元,损失浪费金额15.04亿元,管理不规范金额1791.1亿元;审计处理处罚349.18亿元,向纪检、司法等机关和部门移送案件线索和事项199件,移送处理人员159人,移送处理金额6.3亿元;移送事项中已落实处理70件,处理移送人员86人,其中追究刑事责任20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9人。

审计结果表明,我省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着力抓改革、治环境、促转型、惠民生,大力推进“五水共治”、“四换三名”、“三改一拆”,努力扩大有效投资,推动经济转型升级,严控“三公”经费规模,切实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财政运行和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较好地完成了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

——切实保障支出重点,促进民生持续改善。省级财政筹措“五水共治”专项资金150亿元,安排生态环保资金68.2亿元,推动“五水共治”倒逼经济转型升级;争取国家节能专项资金19.1亿元,落实工业转型升级和战略性新兴产业资金各5亿元,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全省财政增量资金的三分之二以上用于民生,省级用于教育、社保等民生方面的资金202.65亿元,占公共预算支出的42%,比上年增长11.67%。

——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加强财政资金监管。率先推行权力清单制度,深化“三单一网”建设,新一轮审批制度改革成效明显,取消和免征行政事业性收费56项。进一步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完善专项性一般转移支付管理办法,整合归并专项资金,探索财政资金竞争性存放,预算公开、透明、规范化水平有新的提升,公共财政体系进一步健全。

——严格财政支出管理,大幅降低公务支出公款消费。从严控制行政经费和一般性支出,大力压缩“三公”经费和会议培训费。全省“三公”经费支出下降14.75%;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比上年分别下降49.06%、16.61%;会议次数、每次会议平均费用分别比上年减少16.52%、39.03%,实现了会议规模、次数、经费支出“三下降”。削减的“三公”经费预算支出全部用于治水等十方面民生实事。

但是省本级预算执行和全省其他财政收支中,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规范和完善。

一、省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一)“全口径”预算审计情况。

审计结果表明,我省初步建立了“全口径”预算体系,但预算编制管理与“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细化规范、公开透明”的要求还有差距,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和细化程度需要进一步提高。

1.国资经营预算编制未达到全覆盖。 省政府出台《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意见》已有6年,但仍有31个县应编未编国资经营预算,即便已编预算的市县也存在范围不完整、国资收益收缴不及时的问题。

2.执行an出预算计监督全覆盖,促进理好财、用好权、尽好责,努力为实部门预算中其他支出占比过高。 2013年省级部门公共财政拨款预算399.12亿元,按经济分类款级科目统计,其他支出合计174.3亿元,占43.7%。其他支出占比过高,一定程度上隐藏了经济科目支出分类和结构的真实性,弱化了预算约束力,不利于预算的监督。

3.部分预算单位未将应纳入财政管理的资金上缴财政统一管理 。涉及6个部门,共计10.25亿元,其中省发改委3.1亿元、省商务厅2.4亿元、省经信委2.12亿元、省经合办1.36亿元、省海洋渔业局0.95亿元、省粮食局0.32亿元。这些专项资金游离于部门预决算体系外,结转多年、长期闲置,影响使用绩效。

4.开发区预算管理体制亟需规范。 对32家省级以上开发区财政预算管理和监督情况调查发现:一是财政收支管理方式不统一。11家按照本级部门预算管理,13家参照县区(乡镇)财政收支管理,8家按照本级部门预算管理加财政专项分成方式管理。二是预算编制缺乏刚性。有的没有按照规定编制细化预算,有的预算编制和调整没有经同级政府批准,有的以财务计划代替财政预算。三是脱离人大审查监督。有13家开发区的财政预算未经当地人大审查。

5 . 未真实反映省本级科技支出和科技厅部门预算。 2011年至2013年,省财政将拨付市县及部分省级单位的科技专项资金6.27亿元、8.21亿元、8.75亿元,合计23.23亿元,列入省科技厅本级部门预算中,影响了省本级预算及预算执行的真实性。

6. 政府性债务尚未纳入全口径预算管理。 截至2013年底,大多数市县已编制债务计划并报同级政府常务会议审议批准,但政府性债务还未纳入预算管理,有的连偿债来源也不落实,与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的“把地方政府性债务分门别类纳入全口径预算管理”要求还有较大差距。

(二)省本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1.财政收支管理方面 。一是利息和资金占用费等收入9.34亿元未纳入公共财政预算。二是政府性基金支出实际执行数20.32亿元与预算数12.55亿元差距大,为预算数的161.9%。三是非集中核算单位公务卡消费0.82亿元,仅占公务支出应刷卡消费的32%,公务卡强制结算制度需严格执行。

2.财政资金统筹管理方面 。多项基金和资金闲置,2013年初财政总预算专用基金结余186.67亿元,当年实际使用率仅为2.2%;省级财政专户核算的烟草基金、农业发展资金等4项资金合计2.12亿元,已无支出,形成沉淀。

(三)税收征管数据大集中审计情况。

1.部分市县未遵守财政体制结算办法,将金融业营业税3.15亿元全额作为当地收入入库,影响省级收入1.89亿元。

2.少征拥有红利收入或两处以上收入的高收入人群个人所得税3795.39万元。

3.部分市县违规调节税费收入进度,涉及金额1.33亿元。其中4个市县当年多征收教育费附加等2281万元,3个市县将1.1亿元税款滞留企业。

        二、部门预算执行和公务支出公款消费审计情况

(一)全省公务支出公款消费专项审计情况。

为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建立健全公务支出公款消费审计制度的意见》,省审计厅协调国家审计、内部审计、社会审计三支力量组建6545个审计组,对全省公务支出公款消费开展专项审计,在14425家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单位开展自查的基础上,抽查了三分之一以上单位。

审计结果表明,我省贯彻中央“八项规定”成效明显,“三公”经费及会议培训费大幅下降 。2013年,审计调查涉及的全省行政事业单位“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5项经费支出合计95.96亿元,占当年支出总额的3.79%,比2012年减少29.41亿元,总体压缩23.46%。其中“三公”经费支出66.03亿元,减少11.42亿元;会议费支出15.74亿元,减少15.16亿元;培训费支出14.19亿元,减少2.83亿元。有效遏制了讲排场、比阔气、奢侈浪费等陋习,行政成本进一步下降。但审计中也发现一些问题,需引起重视,避免形成“破窗效应”。

1.因公出国(境)涉及违规资金2102.66万元。 有的单位无预算、超预算出国(境),有的虚列转嫁出国(境)经费支出,个别单位未经审批持因私护照公费出国。如2013年省福彩中心等2家单位组织中奖彩民旅游,单位随团12人未经审批持因私护照公费出国;诸暨市风景旅游管理局出国(境)经费支出21.95万元,因无预算列支在下属公司。

2.公务用车配备超编制1802辆、超标准174辆,违规借用221辆,无预算、超范围列支公务用车费用等违规金额7985.14万元。 一是超标准、超编制配备公车。如省农科院科保中心超标准配置23.8万元的至尊版迈腾车一辆,省林业厅超标准购买21.28万元的迈腾轿车2辆,上述超过18万标准的费用以装潢费名义支付;省社科联由杂志社下属进修学院购置一辆奥迪车,金额39.08万元,车辆日常运行维护费用在学院列支,实际由社科联使用。二是违规借用车辆。如绍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向下属单位借用9辆,向企业借用2辆。三是超预算列支、转嫁公务用车费用。如省体育局2013年公车运行维护费用为核定预算数的3.38倍,超预算65.65万元全部在省体育服务中心列支。

3.公务支出超范围等1.08亿元。 部分单位公务支出超预算,少数单位存在公务接待标准过高、列支礼品、公款旅游考察等问题。如省黄龙体育中心,2013年6月和9月,两次委托省体育交流中心组织54名职工赴哈尔滨、重庆旅游,合计支出23.16万元。

4.会议培训费违规支出3540.39万元。 部分单位虚列会议培训支出挂账用于消费,有的在会议费中列支纪念品及其他支出。如2013年,省文物局形成账外资金11.18万元,已消费2.1万元;省演出业协会形成账外资金18万元,已消费16.26万元;省价格协会违规列支邮册、青瓷等5.12万元,发放给参会人员;省总工会干部学校违规列支旅游费、商品支出等22.06万元。

5.违规发放津补贴及福利5814.75万元。 有的单位以奖金、加班费、慰问金、工会活动等名义发放现金、购物券(卡)、实物。如省体彩中心违规发放福利55.07万元,其中违规发放商业预付卡等22.28万元;省出版联合集团本级在工资总额外给员工发放津贴补贴141.19万元。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对25家省级部门及下属单位进行审计,发现问题金额41.78亿元。主要是:

1. 预算编制和管理不规范,涉及金额4375.82万元 。主要存在部分收入和支出未编入预算、上年结转和结余未编入当年预算、预算编制准确率不高等问题。如省民宗委将上级拨入的补助收入长期挂账往来款列收列支,2013年5月底挂账余额103.58万元。

2. 预算执行不到位,涉及金额1.93亿元 。一是1.36亿元专项资金使用不合理。如省水利厅借(聘)人员工资和福利在水利科技创新与管理等专项中列支,3年合计840.86万元;该厅下属省水文局、嘉兴管理处等3家单位在专项资金中违规列支人员工资福利、日常公用经费284万元。二是收支管理不规范5720.09万元。有的部分收支未纳入决算管理,有的收入未及时上缴财政。如省国资委风险抵押金执行款342.56万元未上缴省财政。

3. 下属单位收支失真、管理混乱,涉及金额1.32亿元 。如浙江工人日报社经营不善、违规集资、违规承包,累计亏损1800万元;省工商局下属市场导报社,2012年以各种不实发票报销588.69万元,主要用于业务提成、职工福利、业务招待等;省旅游培训管理中心3年列支省旅游局出差补贴、培训费等217.59万元。

4. 资产管理特别是房产管理不到位,涉及金额1.75亿元 。主要是资产未及时入账、资产明显低于市场价出租甚至被无偿使用。省科技厅未按协议约定收回房产756.74平方米,下属开发中心购买2套人才专用房及配套车位未入账反映;省委政法委下属省法学会总面积341.43平方米的房产,长期被已改制脱钩的律师事务所无偿使用。

5. 违规投资、投资收益未及时收取和投资亏损,涉及金额 1.67亿元。 如省水电设计院出借资金3000万元存在风险;杭州国际水城有限公司2012年底已累计亏损2414.38万元,资不抵债1414.38万元。

6. 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不规范,涉及金额8029.07万元。 省档案局干部培训中心未办理收费许可证,2011至2012年收取培训费等1045.14万元,且未上缴财政;省野生动植物保护总站在省财政已安排预算资金的情况下,2010至2012年违规向凭证领用单位收取采伐证等成本费48.57万元。

7. 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规定,涉及金额4231.97万元。 如省贸促会3个重大贸促项目采购支出 1374.74万元(其中涉及财政资金421.2万元),未经公开招标而直接委托浙江外海星空国际旅游有限公司独家承办。

三、全省财政专项审计情况

(一)全省政府性债务审计情况。

按照国务院及审计署的统一部署,2013年对全省政府性债务进行了审计,结果表明:截至2013年6月底,我省各级政府(不含宁波)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5088.24亿元、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327.09亿元、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1513.04亿元,债务风险总体可控。审计结果已向社会公告。

通过今年跟踪审计发现,2013年6月底以来,省财政厅等部门和各市县政府加强了债务统计、风险分析预警等工作,地方政府性债务增长有所放缓。2013年末全省各级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5201.13亿元(其中省本级130.71亿元),比2013年6月底增加112.89亿元,增长2.22%。

        (二)全省涉农资金专项审计调查情况。

根据省人大要求,上半年组织开展全省涉农专项资金审计调查。结果表明,省委省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强农惠农政策,财政投入逐年加大,涉农资金对推动农村经济发展作用明显。但也发现一些问题,主要有:

1.涉农专项资金名目多、补助内容和环节杂。 审计抽查的农办、农业、林业等14个省级涉农专项资金主管部门,大类专项资金就有79项,2013年资金规模达121.9亿元,这些大专项在具体分配落实时又派生出更多的小专项。如苍南县除中央和省下达的专项外,2013年温州市及县本级发文的涉农专项有96项。同时,涉农专项资金补助的内容和环节多而杂。以粮食补贴为例,从中央到地方涉及11类补助资金,补助环节涵盖从播种育秧到粮食收储等各环节,但综合绩效并不明显。

2.涉农专项资金管理责权分散、交叉重叠,项目单位重复申报、多头申报现象普遍。 如针对涉农贷款进行贴息补助,有林业、农业、农综办等9个部门管理的林业贷款中央财政贴息、省财政农业产业化贴息等10多类专项。由于内容相同或相似的专项资金分配权在不同部门,信息不互通、资源不共享,重复多头申报获取财政补助的问题突出。省审计厅重点抽查临安、淳安等市县的9家单位中,有6家单位重复多头申报并获得财政补助568.64万元。

3.有的主管部门审核、验收流于形式,相关单位违规获得涉农专项资金的情况较为严重。 审计查明,有的主管部门对涉农项目的申报材料审核把关不严,验收工作以听汇报、查资料代替实地勘测等实质性审核,导致涉农专项资金违规问题涉及领域多、地区分布广。全省各市在涉农专项资金审计中均发现违规获得财政补助的违法违纪案件线索。目前全省已向纪检监察、司法机关移送案件线索118件,已立案 83件,已查处涉案人员135人。如嵊州市畜产品有限公司,2011年至2012年利用虚假项目申报并获得省现代农业生产资金等补助155万元;丽水市部分村干部,通过虚报工程量、补助面积等手段将财政资金600多万元占为己有;奉化市谷堡专业合作社,虚报水稻种植业保险投保田1991亩,骗取政策性保险补贴7.17万元,并多获理赔款40.93万元;衢江区有关人员利用多个虚假“一卡通”账户,私自将农资综合直补资金89.72万元转入个人账户中套现。

4.部分投入竞争性领域的涉农专项资金并没有产生应有效益,却催生了一批争取补助的“专业户”。 部分农业生产经营组织钻政策空子,多部门、多项目、多渠道获取补助资金,成为争取补助的“专业户”。如省审计厅重点抽查的9家单位,2011年至2013年共获得14个主管部门的303项补助合计4750万元,户均达34项、528万元,补助额最高的企业达1014万元,补助项目数最多的企业1年获得36项。玉环县绿野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以亲属名义注册登记4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和2家农业企业,近3年共向农业、林业、水利、科技、残联等部门申请获取各类涉农资金补助711.34万元。

四、全省“五水共治”和转型升级专项资金审计情况

(一)“五水共治”跟踪审计情况。

省审计厅成立了“五水共治”专项资金审计领导小组,制定了《浙江省“五水共治”专项资金审计办法》,并将“五水共治”列为今后7年全省审计系统的跟踪审计项目。跟踪审计情况表明:财政支出重点保障有力。2014年,省财政预算安排“五水共治”资金90.57亿元,主要投向强塘工程、治太骨干工程、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村级公益建设等16个方面。截至6月底,各项重大工程进展顺利,部分已提前超额完成年度计划任务。其中黑臭河清理、排水管网清疏、城市应急强排任务已提前超额完成任务。但部分项目实施进度迟缓,需统筹安排加快推进。“十枢”工程、扩排工程投资进度落后,高污染行业企业入园、建制镇污水处理实施建设、饮用水源保护等项目计划完成不理想。如全省69个年内必须建设污水处理设施的建制镇,有7个镇尚在做前期工作,已开工的镇上半年仅完成计划总投资的22.9%。

(二)杭州湾海洋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审计调查情况。

对省本级和杭州湾15个市县的审计调查表明:杭州湾沿岸各级政府积极推进杭州湾海洋环境保护。存在的问题有:一是杭州湾7个入海河流、溪闸监测断面有6个水质不达标。二是海洋环境保护资金投入增长不明显,与海洋环境污染的严峻形势不匹配。三是部分资金未及时拨付使用,有的逾期拨付超过3年。四是相关部门日常环保监管不严,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设施运行效果不好。五是重大环境基础设施无法满足需求,部分污水处理厂超负荷运行,有的处置工业危险废物能力不足、堆放存在安全隐患。

(三)全省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资金审计调查情况。

2011年至2012年,省财政共下达专项资金10.07亿元,对促进全省经济结构转型升级发挥了积极的导向作用。审计抽查144家单位、156个项目,发现存在以下问题:一是部分地区战略性新兴产业扶持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舟山等4个市未制订和出台产业发展规划及相关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二是项目建设进度缓慢。46个省级企业研究院项目,有25个建设进度低于30%;部分智慧城市试点项目建设进度缓慢,截至2013年12月,省电力公司享受财政补助1000万的“智慧电动汽车服务项目”尚未启动,支出为零。三是项目审核不严,企业违规获得财政补助资金较多。42家不符条件的企业研究院,违规获得补助资金1.45亿元;26个产业化项目产能利用率低于50%,涉及补助资金1.1亿元,其中5个项目已停产、2个项目未投产。

(四)部分省级以上开发区投入产出绩效审计情况。

对13个省级以上开发区(园区)审计调查发现:一是产业转型升级压力较大。部分开发区产业链处于低端,能耗较大。如宁波杭州湾新区仍有印染企业39家,注册染缸数量324台,实际染缸数量772台,属重污染、高能耗、低附加值产业。二是资产资源利用效率不高。金西经济开发区2012年末有840.4亩土地长期闲置;瓯海经济开发区有3.39万平方米标准厂房长期被当地街道、供电所等非生产性单位无偿占用;义乌经济技术开发区2008年以前建成的5.94万平方米标准厂房及配套公寓长期空置。三是园区项目推进速度慢。遂昌工业园区2010年入驻的22家企业中,仅9家在3年内建成并投产。

五、重点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一)BT、BOT融资项目专项审计调查情况。

对33个BT、BOT项目的审计调查表明,BT、BOT有效缓解了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供需矛盾。主要问题:一是29个项目未采取公开招标,项目投资人相对集中。其中直接发包1个,通过谈判形式确定4个,以会议形式指定6个,采取邀请招标确定18个。二是BT项目建设成本普遍高于公开招标项目成本。BT项目融资年平均成本为11.12%,高于一般的政府债务成本;BT项目的建设管理费计提不规范,29个项目中有12个计提了建设管理费,最高为投资额的12.6%。三是BT项目建设监管不到位。有的地方没有把BT建设项目形成的债务纳入统一管理计划,财政部门也没有制定回购资金预算安排计划,项目债务隐匿在政府性的投资公司或有关部门,给政府债务管理带来风险。

(二)政府性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1. 项目初步设计质量不高,难以实现对工程投资、质量和进度的控制。 如省质量技术监督检测实验楼多次调整设计和概算,建筑面积从5.8万平方米调整到6.8万平方米,投资从2.79亿元调整到4.16亿元,计划工期600天,实际工期1382天。萧山机场二期工程T2航站楼建筑面积从5.55万平方米增加到9.58万平方米,原已投入1356.31万元建成的部分工程报废拆除;T3航站楼因设计调整等原因,导致投入661.52万元已建工程报废拆除。

2. 招投标方面问题突出。 如浙江农林大学天目学院迁建一期工程项目中1500万元的绿化工程,由建设单位直接发包给原学院下属国有企业古树名木救护有限公司,后又转交给诸暨中川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施工,上述两家企业均无相应资质;黄龙体育中心室内训练馆项目土建与安装工程,报备的3个标段内容被拆分为11个标段进行招标,涉及金额3637.95万元;省水利厅越权确定钦寸水库4151.60万元勘察设计中标单位和发包方式;浙江艺术职业学院设备采购疏于监管,致使杭州斯恰格科技有限公司连续24次中标学校设备采购。

3. 部分工程未经环保验收,安全问题堪忧。 黄龙体育中心室内训练馆项目违反设计要求,使用非阻燃高压电缆和木质吸音板,存在重大消防安全隐患。省质量技术监督检测实验楼项目未按规定进行环保验收,该项目涉及生物、化学、电磁等多项实验室,将产生含病原微生物污水等废弃物,若处置不当会对大气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4. 钱江通道南接线工程项目违规违纪问题突出。 杭州市萧山区新湾街道、衙前镇违规确定征迁补偿费用,多补2300万元;原绍兴县齐贤镇个别拆迁房安置不符合有关规定;建设单位不合理设置“材料准入制”门槛,使全国仅两家外加剂厂商入围并获得超额利润;违反财经规定和廉政纪律,萧山区部分与项目管理相关的机关干部收受礼卡礼金,81人受到党纪政纪处理;承担工程拆迁安置房建设的绍兴交通建设有限公司,一方面以8.5%的利率向银行贷款河道治理建设资金5亿元,分文未投入该项目,另一方面分7次累计动用8亿元资金向贷款行购买收益率为5.5%的理财产品。

六、民生项目审计情况

(一)保障性安居工程 总量超额完成目标任务,但在资金和项目管理、住房分配和使用上 存在问题。

2013年,全省安排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资金144.95亿元,通过实物和货币安置、配租配售等方式,保障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37.32万户101.69万人,总量超额完成目标任务。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资金管理上,6个市县未及时拨付上级补助资金2510.76万元,5个市县少安排、少提取安居工程资金2582.46万元,8个市县违规收取13个项目应减免税费343.30万元。二是住房分配和使用管理上,因审批把关不严,5个市县30户家庭违规享受住房保障待遇;7个市县180户家庭已不符合现有条件但未及时退出,仍享受廉租房146套、领取补贴4.73万元;21个市县4082套保障房空置超过1年。三是项目建设管理上,11个项目2100万元合同未按规定招标,26个项目未经批准开工建设,900套住房未竣工备案,2417套住房的监理单位未履行监理职责。

(二)全省高等职业教育财政投入不断加大,但保障机制不够健全、保障力度仍显不足

近年来我省高度重视职业教育发展,财政投入逐年增长。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全省尚未建立高职教育生均经费最低保障标准,各地财政保障水平差异大,如2012年高职院校生均定额拨款,衢州不到宁波的三分之一。二是全省高职财政性教育经费投入不足,2010至2012年年均增长9.35%,低于全省财政性教育经费16.53%的年均增长率,且生均经费与普通本科的差距从1029元扩大到1597元。三是高职院校内涵建设经费不足,审计抽样的12所院校直接用于教学的支出仅占总支出的14.87%。

(三)省级社会慈善组织捐赠资金 整体 规模不大,管理有待规范

审计调查的18家省级社会慈善组织,2011年至2012年共接受各类社会捐赠资金4.12亿元,实施项目303个,公益支出3.56亿元。审计抽查其中的73个项目,发现捐赠资金运作中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未主动面向公众募捐,仅2家单位组织过公开募捐活动,捐赠收入中自然人捐赠占比不到9%。二是个别基金会运转困难。如省人民对外友好交流基金会、省职工送温暖基金会2年内未主办公益活动、未对外募集和接受捐赠资金;省青少年英才奖励基金会2012年仅取得61元捐赠收入。三是公益项目管理内控制度不健全与监管不到位,抽查的73个公益项目中22%无实施计划与方案、42%未立项审批、56%未跟踪监督到位、80%未验收。

(四)各类学(协)会存在职责不明确、管理不规范、收支不合理等问题。

如对原省卫生厅下属省医学会、省抗癌协会等26家公益性、学术性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审计调查发现,一是学(协)会依托医院公益职能收取赞助现象较为普遍。2013年26家学(协)会举办各类培训班总收入7988万元,其中医药公司、医疗器械公司赞助收入5333万元,占66.76%。二是个别协会会议费用由医药公司支付。如2013年5月省抗癌协会召开学术年会,会议共在酒店消费22.99万元,其中10.74万元由赛诺菲、辉瑞制药等医药公司直接支付。三是学(协)会部分劳务费支出不规范、不合理,现金劳务费发放量大,占总支出比例高。

七、国有企业和地方金融机构审计情况

(一)部分准金融机构法人治理不到位,经营不合规。

一是省中小企业再担保公司设置的加入再担保体系门槛较高,使服务中小企业的作用受影响。2013年与再担保公司合作的担保公司18家,仅占全省总数的3.3%。再担保许可规模100亿,年末实际在保余额仅23.84亿元。二是部分银行利用再担保战略合作协议享受财政扶持政策,但未落实对中小企业贷款利率和担保保证金的优惠约定。三是存款银行与担保业务紧密度不够,省中小企业再担保公司将92.81%(10.41亿元)的银行存款,存放在利率无上浮、3年仅发生6笔担保业务的渤海银行。四是部分准金融机构存在用大额现金进行账外违规经营、未如实对外报送财务信息、偷漏税款、未足额计提风险准备金和法定公积金等问题。

(二)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凸显

一是部分银行将存款压力转给小微企业,迫使企业开承兑汇票、购买存款积数。二是一些银行贷款存在脱实向虚倾向,没有直接贷款给实体企业。三是部分地区支持小微企业贷款政策兑现不及时,中小企业信贷需求旺盛、准金融机构贷款资金缺少和城商行因受贷款规模限制而沉淀大额资金的矛盾比较突出。

(三)部分省属国有企业集团违规缴存“两金一险”。

对14家省属集团的748家企业2012年度“两金一险”专项审计发现,一是有些企业违规提高缴存标准和比例,为职工多缴存住房公积金9415万元。二是已建立企业年金的287家企业有65家计提比例超出工资总额5%的标准,最高达22.23%,共为职工多缴存年金664万元;有23家企业违规为82名主要经营者,按超出本企业职工平均3倍的标准缴纳年金。三是已建立补充医疗保险的157家企业使用补充医疗保险资金1.07亿元,其中违规使用或量化分配给个人7527.8万元,占70.2%。

(四)省属国企与央企项目合作还存在困难

一是签约项目落地率低,已签约的24个项目落地率为37.5%。二是合作领域范围窄,已签约的24个项目96.4%为能源类项目。三是项目审批耗时长,如华电半山气电联产项目9号机组接入系统,项目已落地,但部分环节审批手续繁杂、推进难度较大。

(五)个别省属企业(集团)内部控制不严、资产和收入处置不当,有的下属单位存在经营风险

一是杭州萧山国际机场有限公司,利用公司人力及设备取得的技术服务收入891.04万元转入职工技协;下属绿化工程有限公司187.23万元苗木花卉形成账外资产;下属汉莎航空食品有限公司长期单一渠道高价采购原材料。二是省建设投资集团7处房产355.87平方米超过10年未入账,出借款516.01万元超过5年未收回;下属天和集团3项对外投资和借款1.19亿元存在损失风险。

八、经济责任审计情况

(一)10个市县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情况。

对1个市、9个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发现,10个市县都不同程度存在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土地征迁出让、招商引资等方面的违规问题。

1. 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问题。 一是违规招投标,特别是勘察、设计、招标代理等领域未公开招标问题突出。如舟山市本级2010至2012年应招未招设计项目有207个。温州市龙湾区永强中学、瑶溪街道河滨城中村改造项目等3个项目,涉及工程总概算13.28亿元、设计费1104.2万元、代建管理费2474.28万元,以会议形式直接指定设计单位和代建单位。二是政府投资项目基本建设程序不到位,普遍存在项目未批先建,建设项目计划调整、工程变更未按规定报批,项目建成后未及时办理项目竣工决算和产权登记等问题。三是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不善,存在重点项目推进不力、建设成本增加、投资绩效不佳等问题。

2. 土地征迁出让管理问题。 一是征地拆迁补偿不规范。如宁波市北仑区2010至2012年,违规列支逾期搬迁企业“提前搬迁奖励费”1154万元。二是土地集约节约利用不够,普遍存在批而未征、征而未用、转而未供、供而未用等问题。如湖州市吴兴区,2010至2012年转而未供土地1592.4亩;未按期开工和竣工的129个项目中供而未用土地1032亩。三是工业用地出让后续监管不力,普遍存在未按合同约定开工、未按规定用途使用土地等情况。如义乌市30家工业用地企业中,6家改变用途,涉及面积78.27亩;2家受让土地后长期未完成建设或不投入使用,涉及面积244.07亩。四是未按规定处置闲置土地。如宁海县未按规定处置19宗闲置2年以上的土地,涉及面积286.28亩。

3. 招商引资方面问题。 政策设置不合理、政策执行随意性大、落地项目合同执行监管不力、项目效果不理想等问题突出。如嘉兴市秀洲区招商引资实行注册资金到位即补助的政策,实际效果不佳。该区2011年1月引进湖南酷贝拉动漫有限公司,当年4月按协议兑现扶持资金100万元,但该公司基本未运营就已撤离。宁波市北仑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未经集体决策,与10家企业签订投资协议书,约定按土地面积或建筑面积给予开工奖励2.35亿元,以企业装修补助和公共配套设施费补助等形式给予财政补贴5022.16万元,并在实际执行中对4家未按时开工的企业也给予开工奖励1.02亿元。

(二) 7所高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情况。

一是5所高校预算管理不细化,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绩效不高。如杭州师范大学“攀登工程”专项资金,截至2013年9月实际支出7.53亿元,仅为拨入资金的63.78%,结余沉淀资金4.27亿元。二是各高校普遍存在助学金提取和使用不足、助学金开支不规范的情况,个别高校还违规多收学费。三是高校对其下属单位疏于管理,导致国有资产损失。如杭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下属电达厂原属行业龙头企业,因负责人成立私人同业经营公司,侵占企业有形和无形资产,导致亏损破产。

(三)首次开展的 3家设区市公检法单位主要领导经济责任审计情况。

一是收支管理不严。衢州市中院违规滞留应返还执行款1244.29万元;舟山市公安局3项行政收费70.98万元滞留单位账户,130.7万元房屋出租款和宣传推广费违规转入市警察协会。二是资产管理松懈。舟山市交警支队2006年取得财政划拨的7辆无主车辆,未纳入固定资产账核算;舟山市公安局将730.63平方米门面房出租给个人,自定租金偏低,被承租户高价转租,房租收益差价达1倍以上。三是集体决策制度和政府采购制度执行不到位。丽水市检察院信息化建设、基本建设、大额固定资产购置、物业单位确定等重要经济事项,无集体讨论记录。

对行政事业单位和国企领导人经济责任审计发现的问题已在报告其他部分内容中反映。

九、审计发现的涉嫌违法违纪案件情况

今年,省审计厅通过开展“质量提升年”活动,引导各级审计机关、审计人员聚焦主业,确保审计项目做深做透,充分发挥审计反腐败利剑作用。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按照“严格区分、审慎把握”的基本原则,对属于工作失误或失职问题,督促相关单位按规定及时自纠;对具有明显主观故意、甚至内外勾结的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及时移送处理。截至8月底,省审计厅本级共移送涉嫌违法违纪案件55件,比上年同期增加41件,增长近三倍。呈现三个特点:

(一)政府投资项目建设领域案件频发、案情严重

一些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机构内控制度缺失,为权力寻租和利益输送提供了空间,给国家造成重大损失。今年上半年,省审计厅移送政府建设项目案件16项,涉及金额1.62亿元。其中:违规评估结果严重失实的3项,涉及建设项目费用多支付4468万元;违法转分包、相互串通投标和违规征地各1项,合计金额6260万元;未按规定招投标的2项,合计金额4710万元;利用职务之便虚构交易的2项,侵占建设资金和公司资产629万元。

(二)涉案公职人员相对集中于拥有财政资金分配权和补助项目审核权的部门单位。

如在涉农资金审计调查中,省审计厅今年上半年已移送案件13项,涉及金额1686万元,其中相关工作人员严重渎职,涉及金额1237万元。工作人员渎职的背后,实质是不同程度的利益交换和利益输送,有的在长期的合作中形成了稳定的利益链,由此催生了一批不专注主业、主要依靠财政补助资金发家致富的财政补助“大户”。这些“大户”,凭借固定的利益关系,从各级政府、多个部门多头申领财政补助,再通过虚假发票、合同等手段套取现金,再将利益回馈给有关工作人员。

(三)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作案的情况屡有发生。

有些部门或单位,不顾国家三令五申,违规购买出国邀请函、伪造虚假国内考察活动、掩盖高额出国费用真相;有的单位违反津补贴统一政策,账外发放奖金福利;个别区域的机关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六个严禁”,顶风违纪收受礼卡礼金;个别检察院公款私存,用于购置汽车、茅台酒等。

        十、审计整改情况和加强财政管理的建议

省政府将审计整改作为推进依法行政、提高政府公信力的重要举措,切实解决整改“最后一公里”问题。省审计厅认真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按照“边审边改、督查整改、公开促改、追责问改”要求,加大了审计整改督查力度,增强了督促整改的时效性和有效性。各地各部门对去年审计工作报告提出的问题,认真整改,成效明显。去年反映问题的具体审计整改情况,省政府已向省人大常委会作了专题报告。

截至2014年6月底,省审计厅2013年度审计项目各项结果文书揭示的989项问题,已整改到位907项、金额68.38亿元。其中,审计决定书涉及处理处罚内容66项、金额6.14亿元,已执行落实6.12亿元,执行率达99.67%;已采纳审计建议206条,建立健全规章制度92项。但结果文书中,还有82项问题未整改到位,需继续跟踪督促落实;出具的34份移送处理书中,仍有7份尚未反馈处理结果。如2014年1月,移送杭州萧山国际机场有限公司查处的“汉莎航空食品有限公司等单位物资采购异常,涉嫌国有权益流失”问题线索,至今未收到书面反馈意见。

审计是推进国家治理的重要工具。为切实加强财政管理,从源头上解决屡审屡犯问题,特提出以下建议:

(一)进一步严格预决算管理,强化政府和部门支出监管。

一是要健全完善全口径预决算体系。推动建立完整公开透明的预决算体系,确保预决算单位核算体系完整、收支项目完整细化、数据真实准确,争取将财政预算功能支出全部细化到“项”级科目,切实减少预决算收支中的“其他”占比,强化预算刚性约束。二是要加大四本预算统筹力度。规范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保基金预算的功能定位和相互关系,促进四本预算既完整独立又有机衔接,加大政府性基金的统筹使用。三是要修订完善支出标准体系,探索建立公用经费综合定额动态调整机制,加强对财政支出的绩效审查监督。开前门,堵后门,规范公务支出公款消费,控制会议数量,压缩会议规模。严禁超预算或者无预算支出,严肃处理虚列支出、转移或套取财政资金的行为,尽快处置超编、超标车辆,加快行政事业单位公车改革。

(二)进一步理顺部门行政职能,加强专项资金清理整合。

一是要继续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依据行政管理职责,全面清理整合专项资金。要切实改变部门管理职责交叉重叠、财政专项资金多散乱的现状,逐步实现“一部门一专项”的目标要求。二是要加快专项资金管理权责调整和分配方式的转变。项目审批权限原则上应下放到县,省市两级主要负责资金分配及项目监管。同时,省对市县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的分配方式,要推广应用因素法。三是要加快调整专项资金投向结构。厘清政府与市场的边界,加快退出对竞争性领域相关项目的财政补助,确保市场主体公平竞争。

(三)进一步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降低政府债务成本。

一是要继续加强结余资金管理,盘活沉淀资金。要强化项目预算管理,推进预算执行进度,切实减少资金沉淀。要积极探索最大化盘活存量资金的方式,对原有专项用途但长期沉淀的资金进行清理,研究改善专项资金用途范围和核算办法,努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二是要有效统筹财政存量和政府负债,及时调度财政存量化解政府负债,努力降低政府负债成本。三是要切实加强财政存款管理,加大实施竞争性存放的比例,提高存量资金的收益。

(四)进一步推进内审工作,坚持在自我监管中防范各类风险。

通过对111家省属一级预算行政事业单位内审工作的调查发现,有60家单位未建立内审制度,有80家单位未按规定开展内管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近年来大量的审计结果表明,凡是内审工作做得好的单位,审计发现的问题就比较少;凡是内审制度不健全的单位,审计发现的问题就比较多。由此可见,加强内审工作非常必要。一是要深化认识。内部审计是基础性、源头性的自我监管机制。要把内审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提高各单位自我监督规范能力,发挥内审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服务与保障作用。二是要转变职能。内审工作要聚焦主业、源头监控,加强对重要管理决策事项、重大投资项目、重要风险控制点、重要下属单位及内管干部经济责任履职情况的审计监督,促进内审工作走向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三是要强力推进。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支持内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推动资金量大、下属单位多的部门设立内审机构;资金规模小、没有设立内审机构的单位,也应授权本单位财务部门以外的内设机构独立履行内审职责。

[本报告涉及地市级行政辖区统称为市,县级行政辖区统称为县,涉及的乡镇、街道统称为乡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