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 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座谈会发言摘编

07.12.2014  12:41


  中共中央宣传部常务副部长雒树刚

  使宪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强宪法实施是一个系统工程,是国家治理领域一场广泛而深刻的革命。宣传思想文化工作肩负着重要职责,承担着提供思想舆论支持、创造良好文化条件的光荣使命。

  第一,要营造良好的思想舆论氛围。把宪法法律牢牢扎根于人们的心灵之中,成为支配人们行为的强大内在力量,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基础。我们要按照中央要求,把四中全会精神的学习宣传贯彻不断引向深入,把全民普法特别是宪法宣传教育这项基础性工作牢牢抓在手上、持续深入推进,大力宣传宪法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是通过科学民主程序形成的根本法,大力宣传宪法基本原则和内容,大力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努力使宪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我们要统筹抓好媒体宣传和社会宣传、网上宣传和网下宣传、对内宣传和对外宣传,形成规模声势,取得实际成效。精心组织形式多样、参与性强的主题教育,充分发挥文化产品的熏陶作用和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实践养成作用,通过持续深入地宣传教育,在全体公民中,树立崇高的宪法精神,宪法至上、法律至上;树立强烈的宪法意识,人人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树立深厚的法治文化,使遵从宪法法律融入人们的思维方式、生活方式、行为方式。

  第二,要加强对法治建设重大问题的研究阐释。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离不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正确引领。我们将围绕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围绕加强宪法实施,列出一批重点选题,组织力量集中攻关,深入研究、科学阐释四中全会提出的重大理论观点、重大工作部署,进一步推动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建设。充分发挥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的示范作用,发挥国家社科基金的导向作用,发挥高校、党校、社科研究机构的重要作用,推出一批符合中国实际、具有中国特色的法治理论研究成果,为依法治国、依宪治国提供理论指导和学理支撑。我们要组织理论工作者有针对性地回答社会关注问题和深层次思想问题。当前,重点要围绕“四个讲清楚”做好理论工作,这就是讲清楚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特征,讲清楚我们依宪治国、依宪执政与西方“宪政”的根本区别,讲清楚为什么要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讲清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总任务,更好地明辨理论是非、统一思想认识,抵制各种错误思潮的影响。

  第三,要推动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更好结合。法律是成文的道德,承载着社会的价值理想和价值追求,对道德建设发挥着促进和保障作用。道德是内心的法律,道德建设是法治建设的基础和支撑,没有道德的滋养,再多再好的法律也难以为人们自觉遵行。我国有“伦理型社会”“道德型社会”的传统,法治是短板,德治是长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要补上短板,同时也要用好长项、发挥优势。要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培育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提高全民族思想道德水平,为宪法实施创造良好人文环境。同时积极推动把一些基本道德规范转化为法律法规,使法律法规更多体现道德理念和人文关怀,通过法律强制力来强化道德作用、确保道德底线。

  第四,要加快文化领域立法进程。建立健全文化法律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在宣传文化领域的具体体现。目前,文化立法比较滞后,在我国240多部现行法律中,文化类法律只有5部,仅占2%左右。特别是随着互联网迅猛发展和广泛应用,网络领域的法律法规十分缺乏。我们要按照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遵循文化发展规律、有利于激发文化创造活力、保障人民基本文化权益的要求,积极推进文化立法进程。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李适时

  确保立法符合宪法精神

  我们要认真学习、深入领会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指示精神,按照张德江委员长讲话要求,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牢固树立宪法法律权威,切实推动宪法法律实施。

  第一,深化对宪法性质和地位的认识,增强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自觉性。宪法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是通过科学民主程序形成的根本法。依法治国、依法执政,实质上就是依据党的主张来治国、来执政。我们要充分认识宪法法律和党的政策主张的一致性,把二者有机统一起来而不是割裂开来。实现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首先要贯彻落实宪法的各项原则和制度;树立法治思维,首先要树立宪法思维。为此,我们要切实增强宪法自信,自觉忠于宪法,积极践行宪法,推动全社会形成尊崇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深厚思想基础,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决维护宪法法律的权威和尊严。

  第二,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通过完备的法律推动宪法实施。宪法规定了国家的性质和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基本原则、方针政策、活动准则等,是制定法律法规的总依据,同时宪法所确立的根本制度、基本原则,所蕴含的精神,又需要通过制定一系列法律法规予以贯彻和体现、落实和细化。在推动宪法实施方面,立法工作发挥着重要作用。我们要自觉把宪法的基本精神贯彻到立法的全过程,坚持从党和国家事业全局出发,从人民根本利益出发,遵循宪法确立的制度和原则,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开展立法活动,确保每一项立法都符合宪法精神、反映人民意志、得到人民拥护,切实维护宪法的地位和权威。我们要落实四中全会决定关于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宪法实施的要求,完善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宪法监督制度,健全宪法解释程序机制,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从而进一步推动宪法实施。

  第三,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切实保障宪法法律有效实施。我国是实行单一制的社会主义国家,法制统一是宪法规定的社会主义法制的重大原则,任何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下位法不得同上位法相抵触。备案审查是保证宪法实施的重要制度,加强备案审查工作,是加强宪法实施的一个重要抓手。四中全会决定提出,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把所有规范性文件纳入备案审查范围,依法撤销和纠正违宪违法的规范性文件,禁止地方制发带有立法性质的文件。我们要按照这一部署,适应法治建设和立法工作的新形势新情况,完善备案审查制度,健全备案审查工作机制,积极开展主动审查,加强各有关机构和部门沟通协调,建立备案审查联动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增强备案审查实效,同时要畅通社会组织和公民提出审查建议渠道,积极回应审查建议。我们要推动建立健全县级以上地方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工作机构,充实备案审查干部队伍,提升备案审查能力,及时依法撤销与宪法法律相抵触的规范性文件,切实维护法制统一,保证宪法法律的全面正确实施。

  

  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沈德咏

  让人民群众相信法不阿贵

  人民法院推动宪法实施,必须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必须切实维护宪法所确立的国家根本制度和公民基本权利,依法严惩各类危害国家安全、颠覆国家政权、煽动民族分裂、侵犯公民基本权利等违法犯罪,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必须始终坚持人民主体地位,以保障人民根本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司法裁判,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承担应尽的义务和责任。

  人民法院推动宪法实施,必须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必须增强坚守法治的定力,破除各种潜规则,坚决抵制不当干预和恶意炒作对审判工作的干扰,以实际行动让人民群众相信法不容情、法不阿贵,只要是合法合理的诉求,就能通过法律程序得到合法合理的结果。必须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健全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等法律原则和制度,坚守防范冤假错案的底线。必须积极稳妥推进立案登记制等改革,依法保障当事人诉权,引导群众通过正常的救济渠道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人民法院推动宪法实施,必须扩大司法公开,保障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司法。要按照四中全会的要求,着眼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更加注重庭审过程的公开,加大庭审直播力度,完善旁听庭审规则,充分发挥庭审的法治宣传教育功能。更加注重以案释法工作,发挥典型案例对社会价值的导向作用。更加注重审判场所的公开,通过举办法院公众开放日等活动,让人民群众走近司法,让司法更加贴近群众。更加注重惩治违约失信,完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加大曝光范围和力度,让违背宪法法律的行为无处藏身。更加注重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进一步做好司法解释征求意见、备案审查等工作,健全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制度,加强代表联络工作,同时主动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及其他各方面监督,确保公正廉洁司法。

  人民法院推动宪法实施,必须深入推进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各级人民法院要着力完善确保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的制度,推进省以下地方法院人财物统管、法官员额制、司法责任制等改革试点工作,破除司法的地方化、行政化弊端。着力优化司法职权配置,推进设立最高人民法院巡回法庭和跨行政区划法院,加快上海、广州知识产权法院组建工作。着力推进严格司法,坚持以审判为中心,完善证据制度,强化庭审功能,保证庭审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保护诉权、公正裁判中发挥决定性作用;改革法院内部审判权运行机制,实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着力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司法、监督司法,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规范人民陪审员选取机制,扩大参审范围,更好地发挥人民陪审员的作用。

  人民法院推动宪法实施,必须切实加强法院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法官的示范带动作用。要认真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彰显宪法权威,增强宪法观念,激励广大法官忠于宪法、服从宪法、捍卫宪法。要持之以恒地加强司法作风建设,深入整治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立案难、诉讼难、执行难”“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这“六难三案”问题,进一步完善司法作风建设长效机制。要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惩治司法腐败,坚决清除法院队伍中的害群之马,永葆人民法院队伍的清廉和纯洁。

  

  最高人民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胡泽君

  提高查办职务犯罪法治化水平

  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带有基础性的一项十分重要和紧迫的工作。检察机关要深刻认识加强宪法实施的重大意义,更加自觉地恪守宪法原则、弘扬宪法精神、履行宪法使命。

  一要始终坚持宪法确立的根本制度和原则,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和法治建设道路。我们要深刻理解、正确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核心要义,增强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和制度自信,始终坚持在党的领导下,深入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确保检察工作的正确方向,努力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

  二要坚持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确保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检察机关要增强宪法意识,自觉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严格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行使职权、履行职责,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要全面贯彻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宪法原则,在坚决惩治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财产权利犯罪的同时,注重依法保障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益,加强对刑讯逼供和非法取证的源头预防,健全冤假错案有效防范、及时纠正机制,规范查封扣押冻结处理涉案财物的司法程序。要认真落实宪法关于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接受人民监督的规定,深化检务公开,自觉接受监督,持之以恒地抓好司法作风建设,努力提高司法公信力。要紧紧围绕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的要求,落实中央关于司法改革的重大部署,凝聚共识,攻坚克难,认真开展主任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完善人民监督员制度等改革试点,积极探索设立跨行政区划的人民检察院,推进省以下地方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体制改革,优化检察职权配置,健全检察人员履行法定职责保护机制,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

  三要牢牢把握宪法定位,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我国宪法规定,检察机关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检察机关要始终坚持宪法定位,增强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努力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尊严和权威。要进一步加强对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法律监督,坚决监督纠正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的突出问题,努力使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要推动完善惩治贪污贿赂犯罪法律制度,加强职务犯罪线索管理,健全受理、分流、查办、信息反馈制度,明确纪检监察和刑事司法办案标准和程序衔接,不断提高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法治化水平,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要积极完善行政检察制度,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加强对行政执法活动的监督,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四要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必须不断提高全体人民的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检察机关要带头开展宪法的学习教育,认真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引导和激励检察人员始终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要紧密结合执法办案,加强法制宣传和教育,促进全社会提高法律素养、增强法治思维,自觉严格依法办事。要切实承担普法职责,建立检察官以案释法制度,深入群众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着力培育法治信仰、倡导契约精神、树立规则意识,推动形成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教育部部长袁贵仁

  将宪法法律纳入升学考试

  落实依法治国、依宪治国,教育是基础,青少年是希望。我国有2.6亿在校学生。将广大青少年学生培养成为真诚信仰宪法、自觉维护宪法尊严、具有社会主义法治观念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是各级各类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实现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

  以宪法为核心设立法治课程,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将宪法所确立的党的领导地位、社会主义道路,所体现的民主法治精神,所明确的国体、政体和基本制度,所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给青少年学生讲清楚、讲透彻,是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发展道路的必然要求。按照四中全会的部署,教育部正在抓紧研究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在中小学设置法治知识课程的实施方案;抓紧研究在高等学校加强法学基础理论研究,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的具体举措。将从教材编写、课程安排、教学评价、教师队伍建设等方面抓紧完善宪法和法治教育的保障机制;抓紧研究将宪法及基本法律内容纳入升学考试的办法,进一步突出宪法教育在学校教育中的重要地位。

  以国家宪法日活动为契机,建立制度化的学校宪法教育机制。设立国家宪法日是推进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的重大举措。全国40万所中小学将开展宪法晨读活动,由学校、教师根据学生实际,选择宪法序言及正文中的适当章节、条款,组织学生集体朗读;中小学校长将亲自主持宪法学习活动或者为学生讲授宪法课;中小学还将围绕国家宪法日主题,开展相应的校园文化活动,上一节宪法教育课;举行一次特别升国旗仪式,加深对宪法与国旗的认识。高等学校将组织法律专业的师生开展宣讲宪法的实践活动。

  积极探索多样化的教育方式与途径,确保宪法教育取得实效。教育部门和学校将组织各方面力量,积极探索符合青少年认知能力与特点的宪法教育形式,采用形象生动、贴近生活的教学方法;积极推动立法、司法机关、科研机构、专业人员参与大中小学的宪法教育活动;鼓励编写和推广符合青少年特点的宪法教育读本,开发有创意的宪法教育资源,大力推动以宪法为核心的校园法治文化建设。教育部将进一步加大对全国青少年普法网的支持力度,举办网上宪法教育专栏,开展“法学名家普法进课堂”活动,征集法治教育优秀课件,充分利用网络手段,推动优质法治教育资源进入中小学;将采取措施,在全国设立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丰富法治教育形式。着力加强高校法学学科建设,推动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为基础的宪法研究。

  全面提高教育法治化水平,形成体现宪法精神的育人环境。让宪法精神和法治观念深入学生内心,需要法治化育人环境的熏陶和教师的表率作用。教育部正在起草制定《全面推进依法治教的决定》,在教育领域全面部署落实依法治国的要求,切实转变教育部门、学校管理者和教师的观念,增强依法治教的意识,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教育改革发展和维护学校和谐稳定的能力,努力在教育系统形成全员知晓宪法、全体参加法治教育、全面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局面。各级教育部门将全面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使法治能力和水平成为评价学校工作的重要内容和标准,推动学校形成体现宪法精神和法治理念的育人环境。

  

  司法部部长吴爱英

  推动领导干部模范遵守宪法

  在全社会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是一项长期任务。我们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四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认真履行职责,积极推动全社会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努力增强全社会忠于、遵守、维护和运用宪法的自觉意识,树立对宪法的信仰和敬畏,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精神动力和思想保证。

  一要坚持不懈突出抓好宪法宣传教育。把宪法宣传教育摆在首要位置,坚持宪法宣传教育的正确方向,大力宣传党的领导是宪法实施最根本的保证,大力宣传宪法确立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制度、理论,大力宣传宪法至上、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等理念,宣传宪法确立的国家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和我国的国体、政体,着力宣传国家生活的基本原则,宣传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等内容,努力让广大人民群众认识到宪法不仅是全体公民必须遵循的行为规范,而且是保障公民权利的法律武器,充分相信宪法、主动运用宪法。

  二要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宪法、模范遵守宪法。坚持把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作为关键,推动建立健全各级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学习宪法制度,把宪法作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作为党员干部教育的重要方面,列为党校、行政学院必修课,同时继续组织好领导干部学习宪法卫星远程讲座和普法讲师团宪法巡回宣讲等活动,全面加强各级领导干部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对宪法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的学习,树立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意识,自觉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行使权力、履行职责。

  三要进一步抓好青少年的宪法宣传教育。坚持宪法教育从娃娃抓起,将宪法知识学习纳入《中小学法制教育指导纲要》,深化中小学
“宪法进课堂”和宪法主题班会活动,推动宪法进学校、进课堂,不断增强青少年的宪法观念。

  四要开展经常性宪法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坚持把“12·4”
国家宪法日作为宪法宣传的重要平台,积极组织开展宪法集中宣传活动,推动全社会掀起学习宣传宪法、贯彻实施宪法的热潮,使宪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围绕党和国家重大任务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宣传活动,有针对性地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增强宪法意识,维护宪法权威。

  五要创新宪法宣传教育方式方法。推动健全媒体公益普法制度,加强新媒体新技术在宪法宣传教育中的运用,进一步加强宪法主题公园、宪法主题广场等阵地建设,深入开展宪法知识竞赛、演讲比赛、宪法宣传周、法治文艺汇演等活动,不断增强宪法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国务院法制办副主任袁曙宏

  纠正违宪违法的法规规章

  国务院法制办是国务院专门从事政府法制工作的办事机构,是国务院领导在法制工作方面的参谋、助手和顾问,在认真执行宪法、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方面承担着重要职责,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必须把宪法精神贯穿到政府法制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

  一是切实改进政府立法工作。我们要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解决中国实际问题。在起草和审查行政法规草案时,努力体现客观规律和人民意愿,使宪法所确立的基本原则和基本制度、所包含的规范国家权力和实现公民权利等基本精神得到落实,为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贡献力量。坚持立改废释并举,增强行政法规贯彻落实宪法法律规定的及时性、系统性、针对性、有效性。积极探索如何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完善政府立法起草、论证、协调、审议机制。我们要按照宪法的要求,经常保持同人民的密切联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健全社会各方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和方式,拓宽公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提高政府立法精细化水平,有效防止部门利益和地方保护主义法律化。深入研究如何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凝聚改革共识、推进改革进程、化解改革矛盾,实现政府立法和改革决策相衔接,努力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立法主动适应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二是加强法规规章备案审查和清理工作。我们要从维护宪法权威和尊严、维护国家法制统一、维护人民合法权益的高度,加强制度和能力建设,做好法规规章备案审查和清理工作。对超越制定权限,违反宪法法律规定的法规规章,坚决予以纠正。提前研究在依法赋予设区的市立法权后,新增大量设区的市的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备案审查工作问题。研究建立行政法规、规章清理工作长效机制,对与新出台的法律不一致、不协调,或者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行政法规、规章,及时组织清理,予以修改或者废止。

  三是积极推进行政复议工作。行政复议是保障宪法确立的公民权利的重要制度。我们要抓紧做好行政复议法(修订草案)的起草工作,总结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经验,进一步完善行政复议制度。畅通行政复议渠道,提高行政复议工作水平,推动形成贯彻实施行政复议法的良好环境,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化解行政争议、加强政府层级监督中的主渠道作用。要督促各级行政机关重视利用行政复议途径化解行政争议、促进依法行政,引导人民群众学会运用行政复议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行政复议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四是主动当好国务院在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方面的参谋、助手和顾问。宪法是政府的根本活动准则。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是各级政府的共同职责。作为政府法制机构,我们要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当好参谋、助手和顾问,充分发挥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督促指导作用。深入研究如何从制度上推动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推行政府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度。深入研究如何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建立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深入研究如何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深入研究如何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重点加强对政府内部权力的制约,完善纠错问责机制。深入研究如何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

              来源:国法办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