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部全力支持浙江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助推乡村振兴

04.07.2018  01:20

近日,自然资源部批复同意《浙江省实施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助推乡村振兴战略行动计划工作方案》(简称《方案》)。自然资源部在批复中指出,《方案》是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具体体现,符合中央部署要求,具有较好实践基础,将积极支持浙江整体推进土地综合整治,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自然资源部希望浙江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先行选择部分工作基础好、代表性强的地区开展示范建设,探索总结具有推广价值、行之有效的做法,不断完善制度规定和工作措施,统筹实施土地综合整治、整体推进生态修复,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自然资源部表示,将加强部省联动,深入研究推进土地综合整治的政策措施,促进形成山水林田湖草矿海“整体保护、系统修复、区域统筹、综合治理”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格局,充分发挥土地政策对贯彻落实生态文明建设战略、助推乡村振兴、促进城乡融合发展的重要作用,共同推进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作取得实效。

据了解,浙江省人多地少、经济活跃,但耕地后备资源短缺,经济社会发展与用地之间的矛盾比较突出,农村用地散乱和粗放利用状况尚未根本扭转。

为创新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提升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的集成性、系统性,《方案》明确,在现有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的基础上,通过实施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程,对农村生态、农业、建设空间进行全域优化布局,对“田水路林村”等进行全要素综合整治,对高标准农田进行连片提质建设,对存量建设用地进行集中盘活,对美丽乡村和产业融合发展用地进行集约精准配置,对农村人居环境进行修复治理,逐步构建农田集中连片、建设用地集中集聚、空间形态高效节约的土地利用新格局。

根据《方案》,浙江省将以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基础,以一个行政村或同一乡镇(街道)的部分行政村为实施单元,重点在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美丽乡村、新型农村社区、高标准农田建设等区域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并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加大资金支持、加强土地制度供给、简化项目报批手续、加强工程实施管理等保障措施,完成村土地利用规划编制、农用地综合整治、闲置浪费低效利用建设用地整治、生态环境整治修复、建立农村土地民主管理机制等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