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度浙江省妇女发展规划统计监测报告

04.11.2015  17:31

     

  2014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化改革的开局之年,也是贯彻落实《浙江省妇女发展规划(2011-2015)》(以下简称《妇女规划》)第四年。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充分发挥职能部门作用,全省妇女事业各项目标稳步推进,妇女监测统计指标继续保持良好的发展态势。为了全面、准确、客观地反映我省妇女事业发展的状况及《妇女规划》实施的效果,我局对发展目标的执行情况进行统计监测,完成了2014年度妇女发展监测统计报告。 

  一、《妇女规划》实施情况 

  监测结果表明:在全省《妇女规划》涉及的妇女与健康、妇女与教育、妇女与经济、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妇女与社会保障、妇女与环境、妇女与法律保护七个领域中的目标总体进展顺利,63项主要监测指标中已有47项达到或超过终期目标,占74.6%,12项未达标,占指标总数的19%,其中, 2项指标(村委会成员中女性比例、村委会主任中女性比例)与目标差距明显,如期达标存在困难,需加大工作力度。3项指标(已婚育龄妇女避孕率、职业学校在校学生中女性比例、城市低保、农村五保对象中女性人数)与目标成背离趋势。另有4项指标无数据支撑或因数据不全无法判断(详见附件)。 

  二、《妇女规划》分领域进展情况 

  我省妇女发展规划涉及7个领域。从监测数据分析,妇女事业发展平稳,多数指标数据呈现持续向好发展态势。 

  (一)妇女与卫生保健 

   1. 女性平均预期寿命不断延长。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医疗卫生条件的改善,中国人口的平均预期寿命持续延长,2000年就已进入长寿国家行列(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的标准,人均预期寿命超过70岁的国家即为长寿国家)。2014年,全省预期寿命78.09岁,其中,女性80.46岁,比2010年提高2.56岁。  

   2. 孕产妇保健水平明显提高。 2014年,我省分别成立了产前诊断、辅助生殖和产科质量控制三个中心,修订下发《浙江省助产技术管理规范》和《浙江省高危妊娠管理办法》,为孕产妇保健保驾护航。全省孕产妇死亡率为5.52/10万,比2010年下降1.92/10万,大大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全省孕产妇系统管理率96.82%,其中,城市97.02%,农村96.41%,分别比2010年提高1.52、1.4和1.74个百分点。孕产妇中、重度贫血患病率0.42%,比2010年下降0.68个百分点。孕产妇住院分娩率、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农村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率均为100%。孕产妇接受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检测率99.77%,比2010年提高4.6个百分点。 

   3. 妇女生殖健康水平逐年提升。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广大妇女的健康意识不断加强。2014年,全省妇女常见病筛查率由2010年43.44%增加到76.68%,提高33.24个百分点。随着女性保健意识的增强,妇女常见病检查面的扩大和检查水平的提高,查出患妇女病的比例由2010年的31.69%下降到29.67%。宫颈癌死亡率和乳腺癌死亡率为4.13/10万和3.85/10万,分别比上年下降3.46 /10万和0.27/10万。妇女梅毒年报告发病率由2010年108.34/10万下降到2014年71.93 /10万,下降了36.41个10万分点。 

   4. 优生“两免”政策全面覆盖。 2014年,优生“两免”政策全面覆盖即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免费优生检测。全省婚前医学检查率已达93.46 %,比2010年提高12.93个百分点,超过《规划》70%以上的目标值。孕前优生检测率92.24%,比2010年提高1.81个百分点,超过《规划》目标值22.2个百分点。孕产妇产前检查率98.66%,比2010年提高0.23个百分点,在全国处于领先水平。 

  (二)妇女与教育培训 

   1. 学前教育女生比例稳步提高。 学前教育规模持续增长,女童接受学前教育的比例不断提高。2014年, 全省幼儿园8871所,在园幼儿人数185.75万人,比2010年增加2.7万人;其中,女童85.36万人,比2010年增加1.6万人,提高1.91个百分点。学前三年毛入园率97.2%,比2010年提高2.2个百分点。 

   2. 义务教育男女比例均衡发展。 2014年,小学、初中在校504.4万人,其中,女生233.3万人,占46.26%,比上年增加3.12万人,提高1.36个百分点。小学学龄儿童净入学率99.99%,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100%,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儿童在校人数15193人,其中,女生5427人,分别比2010年增长16.78%和22.03%。 

   3. 高中阶段教育性别差距继续缩小。 2014年,高中阶段毛入学率95.2%,比2010年提高2.7个百分点。普通高中在校79.08万人,其中,女生40.15万人,占50.77%,比2010年提高0.34个百分点, 男女性别差距继续缩小。  

   4. 女性接受高等教育比例不断提升。 2014年,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54%,比2010年提高9个百分点。高等教育规模不断扩大,2014年,全省普通高校在校人数97.82万人,女生占55.46%,比2010年提高2.79个百分点。在校女研究生2.87万人,占47.42%,比2010年提高2.02个百分点。 

  (三)妇女与经济发展 

   1. 妇女就业比例保持基本稳定。 2014年,全省年末从业人员数为3714.15万人,其中女性为1594.5万人,占从业人员的42.94%,高于《规划》确定的目标要求,与2010年比较,从业女性人数增加43.75万人,增长2.82%。城镇单位从业人员为1102.68万人,其中,女性为360.59万人,占32.7%,与2010年比较,增加37.76万人,增长11.7%。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为2.96%,比2010年下降0.24个百分点。 

   2. 女性专业技术人员比例有所提高。 2014年,全省公有制经济企事业单位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为14.69万人,比2011年增加3.43万人,其中,女性为6.22万人,增加1.79万人,占42.4%,超过《规划》中要求的35%以上。其中,女性企业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为2015人,比2011年增加686人,增长51.62个百分点。女性事业高级专业技术人员6.03万人,比2011年增加1.71万人,增长39.58个百分点。 

   3. 女职工劳动保护水平得到提升。 积极推动《浙江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的修订工作,使全省的女职工劳动保护更加全面,保护水平得到提升。2014年,有83.17%的企业执行了《特别规定》,比2010年提高了14.9个百分点。 

  (四)妇女与决策管理 

   1. 女干部配备率稳步提升。 2014年,市级人大、政协领导班子中配有女干部的班子比例均为100%;省、市、县三级党政工作部门领导班子配有女干部的班子比例分别为58.15%、55.15%和56.87%,全面达到并超过《规划》提出的50%以上目标。其中,市级党委领导班子中配有女干部的班子比例由2010年的72.73%提高到90.91%,提高18.18个百分点。县(市、区)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中配有女干部的班子比例分别是90%和96.67%,比2010年提高8.89和4.45个百分点。 

   2 .女性公务员人数逐步增加。 2014年,全省女公务员为8.02万人,比2010年增加1.66万人,增长26.1%;女性占全部公务员的24.84%,比2010提高2.48个百分点。其中,县处级公务员女性人数6343人,比2010年增加1520人,增长31.52%。市、县后备干部中女干部比例分别为25.4%和34.92%,比2011年提高0.73和6.99个百分点,超过《规划》提出的不少于15%和20%目标要求。 

   3. 女性参与企业经营管理的比重稳步提升。 职工董事、职工监事是职工参与企业重大问题决策和监督的代表,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2014年,全省企业董事会中女职工董事的比重和企业监事会中女职工监事占职工监事的比重为47.14%和41.51%,与2010年相比,分别提高了10.22和4.52个百分点;企业职工代表大会中女性代表比重由2010年的34.13%上升为37.33%,提高了3.2个百分点。 

   4. 女性积极参与基层民主管理。 2014年,全省基层单位的村委员会成员中,女性比重和村委员会主任中女性比重为24.81%和7.38%,分别比2010年提高5.3和2.83个百分点。村民代表会议组成人员中女性村民代表比例为33.47%,达到并超过《规划》提出的33%以上目标要求。 

  (五)妇女与社会保障 

   1. 女性各项保险人数显著增加。 2014年,全省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的女性人数分别为908.05万人、742.80万人、539.61万人和544.30万人,与2010年相比,分别增加416.95万人、203.9万人、219.91万人和238.2万人,增长84.90%、37.84%、68.79%和77.82%。 

   2. 女性社会生活保障逐步提高。 2014年,全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57.21万人,其中,女性20.25万人,占35.40%。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水平达到每人每月587元和487元,比2010每人每月提高210.31元和241.8元,同比分别增长55.83和87.6%。城乡差距由2010年每人每月的131.49元降为2014年的100元,城乡保障差距明显缩小。 

  (六)妇女与法律保护 

   1. 妇女法律援助成效明显。 2014年,全省建立法律援助中心102家,妇女法律援助工作站点数102个,法律援助案件受授人数9.83万人,比2010年增加5.11万人,增长1.1倍;其中,妇女人数为2.54万人,比2010年增加1.11万人,增长77.37%。 

   2. 妇女权益保护力度加大。 2014年,全省家庭暴力伤情鉴定机构和受暴妇女儿童救助(庇护)机构数为53个和97个,与2011年相比增加16个和61个,增长43.24%和1.69倍。受暴妇女儿童提供伤残鉴定数111件,受救助(庇护)所救助人数463人次,同比增加6件和320人次,分别增长5.71%和2.24倍。妇女维权站覆盖率99.49%,比2011年提高6.49个百分点,超过《规划》提出90%以上的目标要求。“12338”妇女维权热线覆盖率100%,提前达到《规划》要求。 

  (七)妇女与环境优化 

   1. 生活环境逐步优化。 2014年,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2.9平方米,城市绿化覆盖率40.7%,比2010年提高2.4个百分点。城市污水处理率90.68%、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农村自来水普及率97.02%和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94.78%,比2010年分别提高7.94、1.71、3.73和5.85个百分点。农村集中式供水受益人口比例为97.5%,比2011年提高1.5个百分点。 

   2. 社会环境不断改善。 2014年,全省文明家庭户数1047.22万户,比2011年增加231.65万户,增长28.4个百分点。文明家庭创建达标率64.55%,比2011年增加13.65个百分点,超过《规划》的目标要求。妇联基层组织3.53万个,比2010年增加965个,增长2.81%。建立妇女活动场所的县(市、区)比例为54.44%,比2011年提高58.07%。 

  二、主要存在的问题 

   1. 妇女参与决策的水平仍待提高  

  近年来,虽然各级政府女干部配备率不断上升,但正职女干部仍然偏少,女干部的比例随着参政层次的提升逐级降低。2014年,县级政府领导班子正职中女干部比例为14.44%,比上年下降2.23个百分点。省、市级政府领导班子正职中女干部比例则为0。省级人大代表中女性比例为26.18%,比2010年下降0.32个百分点。省级人大常委会女性比例由2010年的21.43%下降到19.67%,下降1.76个百分点。省级女政协委员186人,占政协委员总数的25.48%,比2010年下降0.32个百分点。 

   2. 妇女艾滋病感染人数仍呈上升趋势。 2014年,全省孕产妇艾滋病病毒抗体阳性率为0.01%与2010年持平,但当年报告艾滋病病毒感染例数和女性人数都上升明显,分别比2010年增加了1560人和64人,增长61.9和10.29个百分点。 

   3. 个别监测指标无数据支撑。 城镇女职工医疗参保率、女性新型合作医疗参保率等指标没有指标数据支撑,无法作出定量分析和达标情况判断。 

  三、对策与建议 

   1. 加大推进女干部培养选拔力度。 妇女参政议政作为我国政治生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是妇女地位提高的重要体现,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各级要高度重视,建立健全培养选拔女干部和后备女干部的长效机制,拓宽选拔渠道,落实女干部的配备比例。 

   2. 加大 对艾滋病、性病及梅毒的预防力度。 完善艾滋病、性病、吸毒的防治工作机制,针对妇女重点人群,加强宣传教育。继续把预防和阻断艾滋病母婴传播纳入妇幼卫生常规工作,提高防治水平。提供规范化的性病和艾滋病诊疗服务,将其纳入基本医疗保障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范围。 

   3. 加强源头数据收集,控制指标缺口。 十二五”规划已到最后一年,各级政府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督导检查;各有关部门要针对《妇女规划》提出的部分目标采取有效措施,解决指标缺口的问题。如确实无数据的指标,要找出可替代指标。一方面疏通数据来源渠道,对难点指标做好重点调研、对应调查,采取行之有效的方式获取数据;另一方面加强数据质量监控,把好源头质量关。 

     

                                                                                                                                (社科处  郑燕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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