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度浙江省妇女发展规划统计监测报告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 “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下,省妇儿工委各成员单位紧紧围绕《浙江省妇女发展规划(2011—2015年)》(以下简称《规划》)目标,制定政策,落实责任,采取措施、加大宣传,使全省妇女事业各项目标稳步推进,诸多领域取得了长足进步。
为全面反映我省《规划》实施三年来的情况,在各成员单位提供的统计监测资料基础上进行综合整理分析,完成了2013年度妇女发展统计监测报告。
一、“妇女规划”实施进展情况
妇女发展规划涉及7个领域。从监测结果上分析,我省的妇女事业发展平稳,除个别指标外,多数指标数据均比上年有所提高。
(一)妇女与卫生保健
1. 死亡率持续稳定较低水平。 2013年,全省孕产妇死亡率为6.20/10万,比2010年下降1.24/10万,控制在《规划》要求10/10万以内的目标值,大大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在全国处于领先地位。其中,城市孕产妇死亡率7.05/10万,略有反弹;但农村孕产妇死亡率由2010年9.14/10万下降到2013年的4.49/10万,下降4.65/10万,城乡差距明显缩小。流动人口孕产妇死亡率由2010年11.88/10万下降到2013年9.6/10万,下降2.28/10万。
图表1 孕产妇死亡率变化图
2. 孕产妇管理水平全面提升。 2013年,全省孕产妇系统管理率96.70%,其中,城市96.88%,农村96.34%,分别比2010年提高1.4、1.26和1.67个百分点,超过《规划》确定的93%以上的目标值。孕产妇中、重度贫血患病率0.73%,比上年下降0.09个百分点。全省孕产妇住院分娩率、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农村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率分别为99.99%、99.99%和100%。2013年,累计66.4万例孕产妇接受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检测率99.3%,孕产妇艾滋病病毒抗体阳性率0.01%,在全国属于HIV低流行区。
3. 妇女健康保障水平逐年提高。 2013年,全省妇女常见病筛查人数440.2万人,比2010年增加42.2万人,增长10.59%;妇女常见病筛查率34.56%,比2011年提高4.29个百分点。宫颈癌患病率1.18/10万,比2010年下降0.21 /10万;乳腺癌患病率0.82/10万,比2010年上升0.32/10万。妇女梅毒年报告发病率由2011年95.35 /10万下降到2013年69.84 /10万。2013年,全省报告女性艾滋病感染病例数比2010年下降7.72个百分点。
4. 优生“两免”政策全面覆盖。 2013年,优生“两免”政策全面覆盖即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免费优生检测。全省婚前医学检查率已达93.43 %,比2010年提高12.89个百分点,超过《规划》确定的70%以上的目标值。开展孕前优生检测37.94万人次,孕前优生检测率94.97%,比2010年提高4.54个百分点,超过《规划》目标值24.97个百分点。孕产妇产前检查率98.60%,比2010年提高0.17个百分点,在全国处于领先水平。
(二)妇女与教育培训
1. 基础教育女生比例均衡化。 2013年,我省幼儿在园人数186.33万人,在园人数比2010年增加3.28万人;其中,女童85.6万人比2010年增加1.84万人,提高2.2个百分点。小学、初中在校女生230.18万人,比上年增加1.26万人,提高0.6个百分点。普通高中在校女生42.55万人,占50.67%,与上年持平,比2010年提高0.24个百分点。职业学校在校女生占比46.02%,比上年下降1个百分点。
2. 女性高等教育水平逐步提高。 2013年,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51.7%,比2010年提高6.7个百分点,超过《规划》50%以上的目标值。普通高等教育在校女生52.79万人,比上年增加2.07万人,提高4.08个百分点;普通高校在校女性占比55.01%,比2010年提高2.34个百分点。在校女研究生占47.04%,比2010年提高1.64个百分点,在校人数2.72万人,比上年增加1690人,增长6.63%。
3. 妇女职业技能培训丰富多彩。 2013年,我省根据职业变化需求和妇女从业人员特点,开展有针对性、实用性、有效性的就业前培训,提高妇女从业人员的就业能力和就业竞争力。由就业培训中心和民办职业机构举办的女性职业技能培训人数达到62.76万人,比上年增加29.8万人,提高90.4%。其中,就业培训中心举办的女性职业技能培训人数40万人,比上年增加30.54万人,培训人数是上年的3.23倍。
(三)妇女与经济发展
1. 妇女就业比例保持基本稳定。 2013年,全省年末从业人员数为3708.73万人,其中女性为1584.59万人,占从业人员的42.73%,高于《规划》确定的目标要求,与2010年比较,从业女性人数增加33.59万人,增长2.17%。城镇单位从业人员为1071.61万人,其中,女性为355.36万人,占33.16%,与2010年比较,增加58.55万人,增长19.78%。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3.01%,低于2010年0.19个百分点。
2. 女性专业技术人员比例有所提高。 2013年,全省公有制经济企事业单位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为13.57万人,比上年增加1.26万人,其中,女性为5.61万人,比上年增加8098人,占41.31%,超过《规划》中要求的35%以上的目标值。其中,女性企业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为1724人,比上年增加190人,增长12.39个百分点。女性事业高级专业技术人员5.43万人,比上年增加7908人,增长17.04个百分点。
(四)妇女与决策管理
1. 女干部配备率稳步提升。 2013年,市级政府、人大、政协领导班子中配有女干部的班子比例均为100%;省、市、县三级党政工作部门领导班子配有女干部的班子比例分别为58.18%、57.29%和57.74%,全面达到并超过《规划》提出的各项目标。其中,市级党委领导班子中配有女干部的班子比例由2010年的72.73%提高到90.91%,提高18.18个百分点。县(市、区)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中配有女干部的班子比例分别是92.22%和98.89%,比2010年提高13.70和3.66个百分点。
2. 女性后备干部人数逐步增加。 2013年,全省女公务员为7.72
万人,比上年增加3351人,比2010年增加1.36万人,增长21.41%;女性占全部公务员的24.23%,比2010提高1.83个百分点。市、县后备干部中女干部比例分别为27.83%和32.94%,比上年提高2.09和1.49个百分点,超过《规划》提出的不少于15%和20%的目标要求。
3. 女性积极参与基层民主管理。 2013年,全省基层单位的村委员会成员中女性比例28.79%,比2010年提高6.65个百分点;居民委员会成员中女性比例50.7%,比上年提高0.71个百分点。村民代表会议组成人员中女性村民代表比例为36.22%,超过《规划》提出的33%以上目标要求。全省执行了《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规定》的企业比重为77.09%,比上年提高7.46个百分点。
(五)妇女与社会保障
1. 女性各项保险人数显著增加。 2013年,全省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的女性人数分别为1089.14、851.04、705.03、501.39和514.95万人,与2010年相比,分别增加467.24万人、359.94万人、166.03万人、181.69万人和208.85万人,增长75.13%、73.29%、30.8%、56.83%和68.23%。
图表2 女性五大保险参保人数变化图
2. 女性社会生活保障逐步提高。 2013年,全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62.32万人,其中,女性21.91万人,占35.16%。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水平达到每人每月526.34元和406.39元,比2010每人每月提高149.65元和161.19元,同比分别增长39.73%和65.74%。农村低保标准达到城市标准的77.2%,同比缩小3.8个百分点,城乡保障差距进一步缩小,实现城乡低保标准全国最高、补差比例最大、城乡差距最小。
(六)妇女与法律保护
1. 妇女法律援助成效明显。 2013年,全省建立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和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组织8.84和6.9万个,比2010年分别增加3.98和2.39万个,增长81.95%和53.01%。建立法律援助中心103家,法律援助案件受授人数8.49万人比2010年增加3.77万人,增长79.87%;其中,妇女人数为2.19万人,比2010年增加7597人,增长53.09%。办理各类涉及妇女权益的来人、来电、来信法律咨询49324人次。
2. 妇女权益保护力度加大。 2013年,全省破获强奸案件850起,破获拐卖妇女案件9起,破获组织、强迫、引诱、容留和介绍妇女卖淫案件1218起。家庭暴力伤情鉴定机构45个,受救助(庇护)所救助人数200人。妇女维权站覆盖率96.19%,比上年提高2.19个百分点,超过《规划》提出90%以上的目标要求。“12338”妇女维权热线覆盖率100%,提前达到《规划》要求。
(七)妇女与环境优化
1. 社会环境不断改善。 2013年,设市城市建城区绿化覆盖面积11.65万公顷,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2.35平方米,城市绿化覆盖率39.88%,比2010年提高1.58个百分点。城市污水处理率88.57%、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99.4%、农村自来水普及率95.68%、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93.17%,与2010年比较,分别提高5.83、1.11、2.39和4.24个百分点。农村集中式供水受益人口比例97.5%,比2011年提高1个百分点。全省社区服务中心(站)1.28万个,比2010增加9640个,增长3.04倍,其中,农村村级社区服务中心占有率86.64%,比上年提高3.49个百分点。基层组织中持有证书的专业社会工作者人数2118人,比2011年增加1256人,增长1.46倍。
2. 人文环境逐步优化。 2013年,我省努力打造村落30分钟文化圈和社区15分钟文化圈,全省共建成农村文化礼堂1337家,村级文化活动室覆盖率达97.8%,基本实现省、市、县、乡、村五级文化设施网络全覆盖。文明家庭户数882.31万户,比2011年增加66.74万户,增长8.18个百分点。文明家庭创建达标率54.59%,比上年增加4.59个百分点,超过《规划》的目标要求。妇联基层组织3.40万个,建立妇女活动场所的县(市、区)比例为63.33%,比2011年提高28.89个百分点,是《规划》目标值的1.11倍。
二、主要存在的问题
1. 个别监测指标连续几年没有数据。 城镇女职工医疗参保率、女性新型合作医疗参保率、妇女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例等没有指标数据支撑,无法为政府相关部门制定政策提供依据。
2. 女性企业经营管理参与程度比例偏低。 2013年,全省职工代表人数207.70万人,其中女性71.26万人,占34.31%,比2011年降低2.88个百分点;企业董事会中女性比例和企业监事会中女性比例为35.25%和34.07%,比2011年分别下降5.17和7.03个百分点;参与企业经营管理的女性均未过半数,参与程度整体偏低。
3. 农村基层组织女性参政程度有所下降。 从监测数据发展趋势看,个别规划目标实现难度还是很大。2013年,村委会主任女性占比为2.89%,比上年下降4.49个百分点,比2010年下降3.26个百分点,与《规划》目标值10%以上仍有较大差距,呈背离走势,为此应引起政府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
三、对策与建议
为巩固提高新《规划》实施以来的成果,确保新一轮监测统计工作顺利完成,促进各项目标早日实现,提出以下建议:
1. 加强源头数据收集,控制指标缺口。 各级政府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督导检查;各有关部门要针对《中国妇女发展纲要》提出的部分目标采取有效措施,解决指标缺口的问题。一方面疏通数据来源渠道,对难点指标做好重点调研、对应调查,采取行之有效的方式获取数据;另一方面加强数据质量监控,把好源头质量关。
2. 落实政策,推动女职工参与企业经营管理。 深化企业人事制度改革,以公开、透明、择优的选拔原则,通过组织推荐、公开招聘、民主选举、竞争上岗等方式,选拔更多的中高层次女性管理人才,不断提高国有企业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和管理人员中的女性比例。
3. 拓宽渠道,加大推进基层女干部培养选拔力度。 开拓女性管理人才交流渠道,强化竞争机制,调动基层妇女参与基层民主管理的积极性、主动性,提升女性综合素质,大胆使用优秀女性人才,并任用到重要领导岗位,提升基层女性参与基层民主管理的总体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