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度浙江省儿童发展规划统计监测报告

16.11.2015  10:11

      

  2014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化改革的开局之年,也是实施《浙江省儿童发展规划(2011-2015)》(以下简称《儿童规划》)收关前的关键之年。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全省儿童事业各项目标稳步推进,规划进展顺利。为了全面、准确、客观地反映我省儿童事业发展的状况及《儿童规划》实施的效果,我们对发展目标的执行情况进行统计监测,完成了2014年度儿童发展监测统计报告。  

  一、《儿童规划》实施进展情况 

  监测数据显示:自2011年《儿童规划》实施四年来,总体进展顺利,趋势向好,在涉及儿童与健康、教育、福利、社会环境和法律保护五个领域中共有69项主要统计监测指标, 已有57项达到或超过终期目标,占82.61%,12项未达标,占目标总数的17.39%,其中,1项与目标差距明显,如期达标存在困难,需加大力度;3项逆指标出现反弹,需要重点关注;7项与目标成背离呈下滑趋势(详见附件)。 

  二、“儿童规划”进展情况   

  我省儿童发展规划涉及5个领域。从监测结果上分析,我省的儿童事业发展总体平稳,多数指标数据均有所提高。 

  (一)儿童与健康 

   1. 死亡率持续稳定低水平。 2014年,全省婴儿死亡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均达到并超过《规划》要求,大大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在全国处于领先地位。婴儿死亡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为3.71‰和5.29‰,比2010年分别下降2.35和2.91个千分点。18岁以下儿童伤害死亡率由2010年14.84/10万下降到2014年10.67/10万,下降4.17/10万。  

   2. 疫苗接种率保持较高水平。 我省根据《浙江省计划免疫接种实施规范(试行)》要求,按照科学的免疫程序,有计划地利用疫苗进行预防接种。2014年,纳入国家免疫规划的8苗接种率,持续保持在99.5%以上高水平。儿童计划免疫已全面达到并超过《规划》提出的各项目标,提高了儿童群体的免疫力,有效减少了儿童传染疾病的发生,保障了儿童健康成长。 

儿童疫苗接种率 (%)

指标名称

2010

2011

2012

2013

2014

卡介苗

99.75

99.83

99.84

99.84

99.81

脊灰疫苗

99.63

99.71

99.73

99.75

99.74

百白破疫苗

99.55

99.68

99.68

99.73

99.75

含麻疹成分疫苗

99.87

99.80

99.81

99.86

99.83

乙肝疫苗

99.67

99.77

99.77

99.78

99.77

甲肝疫苗

98.73

99.52

99.61

99.65

99.67

乙脑疫苗

99.37

99.64

99.66

99.68

99.67

流脑疫苗

99.25

99.56

99.61

99.66

99.70

     

   3. 儿童健康质量逐步改善。 2014年,全省婴幼儿家长科学喂养知识普及率为99%,比《规划》目标值提高14个百分点。0-6个月婴儿母乳喂养率90.33%,比2010年提高3.24个百分点;其中,6个月婴儿纯母乳喂养率66.27%,比2010年提高5.39个百分点。儿童营养状况逐步改善,5岁以下儿童中、重度贫血患病率0.25%,比2010年下降0.27个百分点,低于《规划》目标控制值11.75个百分点。5岁以下儿童生长迟缓率0.47%,低于《规划》目标控制值6.53个百分点。  

   4. 儿童保健水平不断提高。 2014年,全省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和7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为96.33%和97.13%,分别比2010年提高2和1.29个百分点,超出《规划》目标6.33和7.13个百分点。新生儿疾病筛查覆盖率保持在100%,其中,新生儿疾病筛查率和新生儿听力筛查率为99.72%和99.68%,分别比《规划》目标值提高9.72和14.68个百分点。新生儿访视率99%,比2010年提高1.29个百分点。 

  (二)儿童与教育 

   1. 学前教育发展较快。 2014年,全省积极推进第二轮《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发布了《浙江省等级幼儿园评定标准》和《浙江省幼儿园等级评定实施办法》。全省有幼儿园8871所,其中,等级幼儿园6562所,等级幼儿园覆盖率89.1%,比2010年提高18.89个百分点。基本实现了 “全面普及”和“所有乡镇建有等级中心幼儿园”的目标要求。在园幼儿185.75万人,比2010年增加2.7万人;其中,城市公办幼儿园数819个,比2010增加272个,提高49.73个百分点。幼儿园专任教师11.23万人,比2010年增加1.72万人;幼儿教师学历合格率为99.6%,比上年提高0.3个百分点。 

   2.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2014年,我省在全国率先取消了“开除”、“勒令退学”等惩戒条款,修订发布《浙江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和《浙江省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进一步推进教育均衡, 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小学适龄儿童净入学率99.99%;小学五年巩固率、初中三年巩固率、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均达到100%。初中毕业生年升学率98.5%,比2010年提高0.52个百分点。高中阶段毛入学率95.2%,比2010年提高2.7个百分点,超过《规划》目标。标准化中小学比例72.2%,比2011年提高50.5%,接近《规划》目标。 

   3. 特殊教育大力推进。 特殊教育是教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的发展对于提升社会的文明程度、减轻家庭和社会的负担、提高特殊需要人群的素质、促进国家教育水平的不断提高都有着积极的意义。2014年,全省“盲教育以省为主、聋教育以市为主、培智教育以县为主”的特殊教育布局基本形成。共有特殊教育学校84所,比2010年增加17所,增长25.4%;特殊教学校在校生数15884人,比2010年增加2874人,增长22.1%。特殊教育专任教师数达到2422人,比2010年增加836人,增长52.7%。 

   4. 家庭教育持续加强。 2014年, 全省已创建省级示范家长学校数519所,比2011年增加493所,增长18.96倍,是《规划》目标值的4.19倍。家长学校数29657个,比2012年增加8839个,增长42.5%;培训人次数235.45万人次。城市社区建立家长学校比例为89.12%,达到并超过《规划》目标要求9.12个百分点。行政村建立家长学校比例、中小学校家长学校办学率和幼儿园家长学校办学率分别为69.65%、97.44%和97.44%,达到并超过《规划》目标要求9.65、12.44和12.44个百分点。 

  (三)儿童与福利 

   1. 儿童福利制度建设不断完善。 2014年,出台了《关于推进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的通知》,在全国率先建立了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重点将事实无人抚养困境儿童以及困难家庭的重度残疾、患重病和罕见病儿童纳入儿童福利保障。推动城乡社区儿童福利督导制度建设,全省共建成儿童福利指导中心73个,97个市、县(市、区)建立儿童福利督导制度,儿童福利督导员2万余人,为儿童福利保障服务体系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 儿童福利补助标准逐步提高。 建立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实行城乡统筹。福利机构养育的孤儿年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按不低于当地上年度城镇居民家庭人均消费性支出的70%确定;社会散居孤儿年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按不低于当地福利机构孤儿养育标准的60%确定,孤儿的基本生活得到了较好保障。 

   3. 儿童福利机构建设继续加强。 2014年,全省收养性社会福利单位2030个,收养床位数29.82万张,收养人数14.22万人,分别比2010年增加335个、10.4万张和3.34万人。通过实施 “儿童福利机构建设蓝天计划”,儿童福利机构建设得到加强,孤儿养育条件和环境得到了较大改善,现有儿童福利机构69家,儿童用房总面积20万平方米,床位4904多张,共有儿童福利机构工作人员1500余名。 

   4. 儿童康复救助工作不断加强。 2014年,全省完成“明天计划”手术76例,完成“抢救性康复”342例。开展残疾儿童康复的残疾人康复服务机构为80个,共有3127名残疾儿童接受康复训练和服务,比2011年增加599人,增长23.69%。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3127人, 比2010年增加1907人,增长1.56倍。孤儿家庭收养人数4073人,当年救助的流浪儿童人次数2234人次。 

  (四)儿童与法律 

   1. 相关法律法规逐渐完善。 近年来,我省重视少年法庭工作,大力加强少年审判机构建设,建立健全各项审判工作制度,不断探索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的方式方法。建立了在押未成年人年龄先行调查制度;异地籍未成年人帮教基地制度;缓刑青少年犯减刑制度。开展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执行情况专项检查,深化细化捕后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羁押必要性审查机制。颁布实施了《大型游乐设施维护保养规则》、《学生用纤维制品联盟标准》等相关法律法规,各项法律法规的出台和完善,极大地保障了广大儿童的各项权益。  

   2. 儿童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2014年,社区儿童维权机构覆盖率100%和县(市、区)“12355”青少年服务台基层工作站覆盖率均为100%,提前达到《规划》目标值要求。质监部门在全省范围开展了为期1个月的“蓝剑4号”专项执法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4250人次,检查企业1025 家,执法抽样115批次,查处违法案件78件;组织开展全省“纤检保健康”专项执法检查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1130人次,检查企业372家,执法抽样63批次,不合格14批次,切实保障少年儿童的人身及消费安全,有效的维护了儿童权益,扩大了社会影响力。 

   3. 法律援助工作继续深化。 法律援助的覆盖面继续扩大,法律援助尽可能做到应援尽援。2014年,全省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站点数84个;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14460件,占14.7%,比2010年增加8717件,增长1.52倍。全省中小学法制副校长人数6929人,比2012年增加859人,增长14.2%。中小学生普法教育率达到100%,提前达到《规划》要求。 

   4. 未成年人犯罪率持续下降。 2014年,全省30余个法院设有独立建制少年庭,对未成年人犯罪实施“教育为主,惩罚为辅”,重点立足于教育和矫治,依法对未成年人予以从轻或减轻适用刑法方针收到明显效果。未成年人罪犯占罪犯人数的比重由2010年的6.63%下降到4.22%,下降2.41个百分点。 

   5. 法制宣传教育力度加大。 2014年,全省通过各级广电媒体、报刊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浙江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等与儿童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教育和维权宣传活动,提高未成年人的安全防范意识和救护能力。不断增强全体公民的儿童发展和保护意识,努力营造有利于儿童发展的良好氛围。 

  (五)儿童与环境 

   1. 儿童生活环境持续改善。 2014年,全省城市污水处理率、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农村自来水普及率和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分别为90.68%、100%、97.02%和94.78%,比2010年分别提高7.94、1.51、3.73和5.85个百分点。农村集中式供水受益人口比例97.5%,比2011年提高1.5个百分点。儿童生存环境得到了改善。 

   2. 儿童社会环境继续优化。 2014年,全省社区服务中心(站)14086个,比2010增加10917个,增长3.44倍. 其中,农村村级社区服务中心占90.1%。基层组织中持有证书的专业社会工作者人数12753人,比2011年增加11891人,增长13.8倍。全省已设立省级妇幼保健机构2个、市级妇幼保健机构11个、县(市、区)级妇幼保健机构85个,每1-1.5万人配备1名妇幼保健人员,基本形成覆盖全省、市、县三级妇幼保健网络。省儿童保健院滨江园区现全面竣工正式使用。建立雏鹰争章体验基地数1330个,比2011年增加680个,增长1.05倍,是《规划》目标值的13.3倍。 

   3. 儿童成长环境日趋完善。 2014年,我省为了给幼儿创造更健康安全的生存环境创造条件,制定《浙江省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合格单位评审细则(试行)》,规范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现全省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合格率96.6%,比《规划》目标值提高11.6个百分点。其中,托儿所合格率为95.5%,幼儿园合格率为97.6% 。全省建立儿童中心(或儿童之家)个数2.85万个,比2011年增加2.09万个,增长2.75倍。建立儿童活动中心的地市比例和建立儿童活动场所的县(市、区)比例分别为100%和43.3%,均提前达到《规划》目标值的要求。  

   4. 儿童文化氛围日益浓厚。 利用文化馆、文化站、公共图书馆、文化广场、农村文化礼堂等场所,广泛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2014年,成功举办“第十届浙江省未成年人读书节”, 开展了“未成年人阅读推广论坛”、“我爱我家”家庭读书竞赛、“浙江省未成年人读书节十周年主题回顾展”等活动。以“我读书、我快乐、我智慧”为主题,组织各地开展各类活动2300多场次。实施“雏鹰计划”优秀儿童剧进校园活动,全年共免费为未成年人观众演出800多场。 

   5. 儿童文化产品丰富多彩。 2014年,全省拥有文化馆(站)1430个,拥有公共图书馆98个,总藏量为5634万册,比2010年增加1873万册,增长49.8%。博物馆105个,比2010年增加15个,增长16. 7%。公共图书馆少儿文献634.4万册,比2011年增加226.57万册,增长55.6%。未成年人参观博物馆、科技馆人数分别为1125.9和178.7万人次,比2011年增加311.2和148.7万人次,增长38.2%和4.96倍。全年播出少儿广播、电视和动画等儿童节目时间分别为11292小时35分、21673小时08分和20660小时31分。出版发行各类少儿图书和少儿期刊总印数达到5166和3090万册,儿童音像制品354万盘,为少儿成长提供了丰富的精神食粮。 

  二、主要存在的问题 

  2014年,我省儿童事业发展取得了积极的进展,但从《儿童规划》的监测情况来看仍存在一些问题,应给予高度重视。 

   1. 部分指标数据出现下滑或反弹。 2014年,我省儿童发展规划中大部分指标进展情况良好,但根据监测统计数据显示,仍有一些指标出现不同程度的下滑或反弹。下滑的指标主要有:农村公办幼儿园、孤儿家庭收养人数、当年救助的流浪儿童人次数、流浪儿童救助保护中心、中小学法制副校长配备率、儿童期刊出版、少儿电视播出时间。反弹的指标主要有:视力不良发生率,弱视发病率、幼儿园儿童龋齿发病。 

   2. 优质教育资源发展不均衡。 近年来,我省加大了对农村、边远山区和经济欠发达地区实施规划的政策支持和扶持力度,并取得了较大的进展,但由于经济发展水平、教育投入强度、社会文化背景的差异,区域之间、城乡间、校际的义务教育发展水平仍存在较大的差异。教育资源城市学校不足和农村学校闲置并存,矛盾比较突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农村留守儿童等弱势群体教育压力较大。2014年,全省幼儿园8871所,公办2211所,占24.9%;其中,城市公办幼儿园819,比2010年增长49.7%,但农村公办幼儿园由2010年775 所下降到2014年的 671所,减少104 所。 

   3. 儿童身体素质值得关注。 随着经济快速发展,现代生活中的饮食结构、作息习惯有了显著的变化,大量电子视频设备的出品,使得幼儿的视力保健面临巨大挑战;随着各种休闲食品充斥市场,以及父母对口腔保健意识的缺乏,使的幼儿园儿童龋齿发病率增加等等这些严重影响青少年儿童的健康成长,应引起社会和有关部门的注意。目前,全省还没有开展中小学生《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率等指标监测统计工作,难以取得相关基础数据用于全面反映儿童健康状况。 

   4. 儿童意外伤害时有发生。 随着“儿童规划”的深入实施,儿童的卫生保健状况有了显著的改善。过去对儿童生命威胁很大的疾病得到有效控制,儿童死亡率也逐年下降。但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生活方式的改变,又出现了车祸、溺水、电器、药品、高层住宅等诸多威胁儿童生命安全的新因素,如不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儿童很容易受到意外伤害。 

  三、对策与建议 

   1. 加大规划实施力度,确保目标如期完成。 十二五”规划已到最后一年,各级政府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督导检查;各有关部门认真按照《儿童规划》实施方案的要求,强化工作责任,加强协调配合。针对《儿童规划》重难点指标,反弹指标、下滑指标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重点调研、对应调查,掌握动态,夯实基础。 

   2. 保障儿童享有公平接受教育。 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从关心国家和民族未来的角度,真正解决涉及儿童事业迫切需要解决的重点、难点问题,进一步加大对经济欠发达地区政策倾斜力度,努力改善农村、山区等边缘贫困地区的教学设施建设,不断提高师资队伍水平,推进城乡间、地区间及校际教育的均衡化发展,缩小城乡差距。深入推进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提高农村教育信息化水平,进一步发展公办幼儿园,加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工作和农村留守儿童教育工作,保障所有儿童公平接受教育。 

   3. 提高儿童身心健康素养水平。 儿童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是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人力资源,提高儿童的身体素质是刻不容缓的。加强儿童健康的宣传教育,提高儿童整体素质,积极开展有利于幼儿健康的群众性体育组织,推动幼儿体育活动的进程,及时了解和掌握幼儿体质状况,全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建立学生健康档案。加强对儿童健康指导和干预,合理膳食、体育锻炼,宣传健康知识,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充分发挥大众媒体,开辟和健全多层次、多形式、全方位的健康教育网络和传播途径,有效的预防和控制儿童疾病的发生,提高儿童健康水平和身体素质。 

   4. 增强儿童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加强安全知识的宣传,提高儿童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预防和减少儿童伤害的发生,制定实施多部门合作的儿童伤害综合干预行动计划,建立完善儿童伤害监测系统和报告制度。儿童在成长的过程中缺乏生活和社会经验,自理能力较差,虽然教师和家长在竭尽全力地呵护,但毕竟有限,应教会儿童必要的安全知识。加大安全知识的宣传力度,学校、家庭、社区应相互配合,开展健康教育活动,有意识、有计划、有目的地对儿童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儿童自护、自救、逃生等能力。  

     

                                                                                                                                    (社科处  郑燕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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