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政府2014年度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情况

20.03.2015  12:41

  2014年,在河北省委、省政府和石家庄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省政府法制办和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石家庄市依法行政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面深化改革,坚持科学规划、统筹安排,进一步突出重点、深化落实,各级政府机关的法治化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工作的意识和能力进一步增强,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依法行政工作基础进一步夯实

 

  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始终把依法行政作为最基本的工作准则,坚持学法、尊法、守法、用法,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根据市政府领导分工调整和工作需要,对石家庄市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单位和人员及时进行了调整充实,成立了由市长任组长,常务副市长任副组长,市政府秘书长、常务副秘书长和市监察局、司法局、人社局、编委办、财政局、审计局、法制办主要领导为成员的石家庄市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二是强化法治思维。领导干部坚持学法,不断强化法治思维,制定《2014年度市政府领导干部学法计划》,集中学习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预算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举办依法行政专题培训班。6月9日至13日,市法制办会同市委组织部,在河北师范大学,为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直各部门领导干部举办了“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专题培训班。十八届四中全会召开后,市政府各部门围绕贯彻落实会议精神,举办各类专题法制讲座60余场次。加强对政府法制工作人员的培训。9月下旬,组织部分县(市)、区政府法制机构和市直部门法规处的工作人员,到中国政法大学,专门学习了行政立法、规范性文件起草、行政复议和行政执法责任制建设,以及《行政诉讼诉法》修改、《行政强制法》实施等知识,进一步提高了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能力。三是营造浓厚氛围。充分发挥律师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作用,市政府及各部门均建立了法律顾问制度,通过聘请律师担任法律顾问、与律师执业机构签订专项法律服务协议,组织律师参与依法行政的有关工作。深化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整合法律咨询、人民调解、律师、公证、普法、法律援助、司法鉴定等职能,建设“五一三”法律服务体系,石家庄市综合法律服务中心已于12月初正式运行。深入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宣传工作,充分利用12.4宪法日等时间节点,各部门走上街头、走进社区,开展法律知识宣传活动,营造全社会学法、守法、用法氛围,促进依法行政工作开展。

 

  二、加强统筹谋划,深化对依法行政工作的评议考核

 

    市政府坚持把依法行政作为推动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保障,与经济建设、环境保护和社会管理等重点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考核。谋划重点工作。紧紧围绕十八届三中全会对依法行政工作的新要求,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对依法行政和政府法制工作的一系列安排部署,结合实际,年初印发了《石家庄市2014年度依法行政工作安排意见》(石政办函〔2014〕53号),对行政立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行政执法、规范性文件管理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调解等6个方面21项重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并提出了明确要求和工作目标。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也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了本地区、本部门(系统)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具体任务和落实措施。深化评议考核。市委把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对各地各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综合考评的依据之一,由市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牵头,进一步完善考核内容和标准,邀请市考核办、市人大、市政协参加,组织对市直42个行政执法部门和23个县(市)、区人民政府2013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进行了评议考核,并对工作突出的单位进行了通报表彰,进一步推动了依法行政工作深入开展。

 

    三、加强行政立法,制度建设质量进一步提高

 

  坚持立法为民理念,积极推进重点领域立法,把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强化市场监管、防治环境污染、改善保障民生、加强社会治理和促进政府职能转变等方面的制度建设作为重点,努力发挥立法在我市全面深化改革中的引领和推动作用,为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提供制度保障。一是科学编制立法计划。在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基础上,市政府印发了《2014年度立法工作安排意见》(石政函〔2014〕46号),分别对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的制定、修订和调研项目进行了安排部署,明确了起草部门和完成时限。二是加强审修和论证。严格按照立法程序,认真组织对法规、规章草案进行审修、论证,全年共向市人大常委会提交《市区生活饮用水地下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条例(修订案)》和《教育设施规划建设管理条例》2件地方性法规草案,经审议通过后,省人大常委会分别于第十次、第十一次会议审查批准;制定出台《节约用水办法》、《暴雪大风寒潮大雾高温灾害防御办法》和《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办法》3件政府规章;《市级储备粮管理办法》、《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办法》等政府规章已完成相关程序,待市政府常务会讨论通过。三是全面清理阻碍京、津、冀一体化发展的政府规章。按照省政府法制办的统一部署,对我市现行有效的92件政府规章,凡涉及阻碍京、津、冀一体化发展的内容进行了集中审查、清理。同时,积极配合国家、省立法工作,组织对《大气污染防治法》、《河北省用能和排污计量管理办法》、《河北省铁路安全管理规定》等19件法律规章草案进行讨论,提出了相关建议。

 

  四、坚持合法性审查,切实把依法决策要求落到实处

 

  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把行政决策的合法性放在首位,凡是有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政策、重大项目等决策事项,都严格按照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的程序进行。注重发挥法制机构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作用,各级各部门法制机构全程参加本级政府常务会和本部门办公会的制度得到了较好落实,法制机构的合法性审查意见已成为各级领导干部作出决策的前置条件,基本做到了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提交会议讨论、作出决策。2014年,市政府出台的《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石家庄市放宽市场主体住所登记条件的规定》等50余项重大行政决策,以及市政府与相关单位签订的《石家庄市太阳能光伏网发电项目投资建设框架协议》、《市公交车充电站建设与运营管理合作协议》等13项重大项目建设合同全部经过法制部门的合法性审查,确保了市政府每一项行政决策的合法有效。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执行《河北省规范性文件制定规定》,全面落实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加强对市直各部门和县(市)、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前置审查和备案管理,全年共前置审查市政府有关部门规范性文件55件,同意印发47件,对15件提出了具体审查意见;备案审查县级政府规范性文件47件,经审查同意备案文件37件,不需备案文件10件(属政府机关内部文件);向省政府法制办报送备案的市政府(办公厅)规范性文件11件。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检查,共组织查阅各部门发文登记4000余条,未发现擅自制发规范性文件情况。同时,及时公开规范性文件信息,凡是经审核同意印发和备案的规范性文件,都统一编号,通过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各部门网站,及时向社会公开,最大限度地方便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查询了解。

 

  五、推进简政放权,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稳步推进

 

  紧紧围绕国务院、省政府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总体部署,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着力推进简政放权。一是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全年共衔接国务院、省政府取消、下放行政审批项目74项,向城区下放与项目建设有关的审批事项23项。通过梳理确认,对保留和分批承接取消下放事项及时向社会公布,目前,市本级保留行政审批事项113项。二是推进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把改革工商登记制度作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着力实现对市场主体从“严进宽管”到“宽进严管”的转变。国务院启动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以来,我市迅速推出了企业年检制度改为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注册资本“实缴制”改为“认缴制”、取消公司最低注册资本限制等15项新举措,将31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的事项改为后置审批登记事项。全市新增市场主体9.8万个,增长44%。三是狠抓便民服务体系建设。以建设“三级平台”、推行“两个代办”为抓手,积极推进“零障碍服务协调机制”长效化,受到群众欢迎;对政务中心“前店后厂、体外循环”进行了专项治理,提升了办事效率。积极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化改革,健全和完善了有关监管办法和运行规则,进一步增强了市场主体的投资信心和全民创业活力。政府购买服务取得新进展,园林绿化、环境监测、养老服务等领域试点效果明显。四是建立权力清单。11月初,按照省政府统一部署,全面启动市县乡三级行政权力清单工作,制定了《石家庄市建立行政权力清单制度实施方案》,按照职权法定、简政放权、便民高效、权责一致原则,明确了市级59个部门和各县(市)、区和所有乡镇、街道办事处的清权厘权工作,此项工作计划于2015年6月底前完成。积极推进行政机关标准化建设,市本级44个行政机关质量管理标准化认证工作全面完成。

 

  六、规范行政执法,“两个环境”得到持续改善

 

  严格执行各项法律规定,把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作为持续有效改善“两个环境”的重要抓手,着力推进。一是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建立“三个公开、三个清单”制度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的意见》和省政府法制办《关于建立行政执法公开制度的实施方案》,组织市直48个行政执法部门,建立了符合自身实际的行政执法公开制度,并将行政执法依据、流程和案件进展情况在本部门网站、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进行了公开。积极推进县(市)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各县(市)综合执法局职能划转基本到位,工作陆续启动,实现了城市管理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全履盖。完善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两法衔接”机制,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明确责任主体,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对接,有力惩处了违法行为;《人民日报》、《法制日报》等中央媒体刊发我市“两法衔接”经验。加强行政执法责任制建设,市文广新局被评为全国新闻出版广电(版权)系统执法责任制先进单位。二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依托市政府电子政务网络,投资13万元,建立了覆盖全市各执法部门的行政执法监督信息平台,公众可随时通过该平台对全市行政执法工作和执法人员进行监督、评议。深入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组织对各行政执法部门办理的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卷、行政许可案卷进行了评查,并通报了评查结果。在全省农业系统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中,我市6卷农业行政处罚案卷获全省优秀案卷,名列第一。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管理,组织对全市行政执法证件和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证件进行了清理,共清理不合格和不在岗行政执法人员1890名。深入推进执法标准化建设,央视在《新闻联播》中对我市的做法予以了报道。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处罚行为,各级政府法制机构继续加强对行政执法部门的重大行政执法行为进行备案审查,较好地保障了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的合法权益;进一步规范自由裁量权,组织各执法部门结合工作实际,对自由裁量基准制度进行了修订完善,较好地规范了行政执法行为。认真查办行政执法举报案件,通过行政执法建议书等形式,向行政执法部门反馈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一些不规范的行政执法行为得到了及时纠正。三是强化专项治理工作。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环保工作,强力实施压煤、抑尘、控车、迁企、减排、增绿等六大治污措施,省会大气质量明显改善,一级天数从去年的“零”达到了12天,优良天数达到113天,同比增加73天,综合指数同比下降27%,PM2.5等六项污染物浓度大幅下降。扎实推进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完成了市、县食药监机构改革,开展了专项整治行动,食品药品安全水平进一步提升。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了“打非治违”活动,有效减少了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整体平稳。大力开展省会房地产市场治理整顿,实施了拆违治乱攻坚战,集中整治了一批违法建筑。加大城市管理力度,探索推行市场化改革,城市管理标准化、精细化水平进一步提升,省会城市更加整洁有序。

 

  七、依法办理案件,行政纠纷得到有效化解

 

    严格执行《行政复议法》及其实施条例,坚持“以人为本、复议为民”,积极创新复议工作方式,改进复议工作方法,依法公正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市政府本级全年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232件,涉及土地类案件39件、公安类119件(交管104件、公安处罚15件)、工伤类8件、信息公开类21件、答复和告知等其他45件;截止12月底,已审理办结214件,其中,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53件、撤销49件、终止29件、驳回18件、其它方式处理58件、不予受理7件,正在办理18件。坚持依法公正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对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行为,该撤销的坚决予以撤销,切实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在办理的行政复议案件中,撤销率达到了23%,是作出撤销决定最多的一年;坚持把书面审查与实地调查相结合,力争把实地调查的过程作为法制宣传教育的过程,作为化解矛盾的过程,作为树立政府亲民形象的过程;坚持将调解、和解作为处理复议案件、解决争议的首选方式,共有27%的案件经调解、和解结案,较好地化解了矛盾纠纷。加强行政应诉工作。严格执行《行政诉讼法》及其相关规定,进一步加强行政应诉工作,全年共组织办理行政应诉和行政复议答复案件84件,其中,行政应诉77件,复议答复7件;截止12月底,已结案46件,其中,维持11件,撤销3件,驳回19件,撤诉2件,确认违法2件,驳回上诉维持原判9件。积极倡导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年初,以市政府文件形式印发了《关于推行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工作的通知》,明确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范围、数量。该制度实施以来,市规划局、市人社局和市国土局主管领导已在行政诉讼中出庭应诉答辩。

 

    八、深化信息公开,政府工作透明度进一步提升

 

  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拓展公开渠道、规范公开内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协调、有序开展,有效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一是拓展信息公开渠道。建立健全新闻发布制度。围绕全市重要工作部署和出台的新政策、新措施以及事关民生的重大决策,市政府定期进行新闻发布,全年共召开新闻发布会33场。进一步加强市政府门户网站建设,积极开展“意见征集”、“在线访谈”、“网上调查”等多种形式的政民互动交流,认真答复市民留言,全年通过市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近8万条,收到公众有效留言13000余条,处理答复率99.2%。积极利用微博、博客等互联网新技术发布政府信息,全年通过“石家庄发布”和“石家庄微博发布厅”发布各类信息近3000条,转发量、评论量近3万次,“石家庄发布”影响力位居微博实力全国排行榜第三。二是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通过市政府和各部门网站、《石家庄日报》和《燕赵晚报》等媒体,及时公开了行政审批事项调整信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保障性住房信息,教育、招生信息,医疗卫生信息,就业和社会保障信息,安全生产事故信息等;加强环境信息公开,全市8个国控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监测数据实时在市环保局网站空气质量发布平台和河北省空气质量发布平台公布;102个市直部门完成了预算公开工作,并同步公开了“三公”经费。三是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规范依申请信息公开工作,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的特殊信息需求。全市共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471件,答复471件,其中同意公开374件、部分公开14件、不予公开32件、申请内容不明确8件、信息不存在43件。

 

  九、主动接受监督,政府职能得到进一步落实

 

    严格落实宪法和法律规定,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坚持把人大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作为联系群众、听取民意、顺应民心的重要途径,作为履行职责、接受监督、改进工作的重要手段。2014年,市政府共承办省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72件,按时办结率、答复函规范化率均达到100%,走访率达66%。突出解决代表、委员提出的问题,在办理省工商联提出的“关于城市机动车停车场建设和管理的建议”时,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专题协调会,组织专家论证,听取各方意见,出台了《关于加强市区道路停车管理实施意见》,累计取缔停车场230处,移送违法收费治安处罚29 人次(拘留13人),下发整改通知书301份,使道路停车问题得到了较好解决。坚持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接受评议。全年分别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了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农村面貌改造提升、社会治安防控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等工作情况。积极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开展的执法检查和工作视察,全年共接受市人大执法检查组对《旅游法》、《气象法》和《石家庄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专项检查,接受了对食品安全工作的专题询问和对大气污染防治、电子商务发展,以及地铁建设等工作的专项视察,进一步推动了政府各项工作的落实。

 

  2014年,我市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方面,取得了一些成效。但是,与国家、省对依法行政工作提出的新要求,与广大人民群众的需求、期盼,与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领导干部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规范政府行政行为的制度建设有待进一步完善;三是行政执法行为有待进一步规范,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需进一步提高;四是政府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等等。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改进。

 

  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我市依法行政工作将以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八届九次全会精神为契机,紧紧围绕建设法治政府目标,以增强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提高制度建设质量、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障法律法规严格执行为重点,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加强工作落实,为加快转型升级、跨越赶超、建设幸福石家庄步伐,在河北绿色崛起征程中当先锋、作贡献提供更加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