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活力持续增强 消费动力有所减弱——“十二五”以来浙江经济社会发展评价分析之八

15.05.2015  12:50

     

  “十二五”期间,国家以及省委省政府陆续推出了一系列稳定经济增长的政策和促进消费的新举措,消费品市场呈现出平稳增长的态势。市场消费规模持续扩大,消费结构逐步升级,市场主体多元化发展,网络消费快速增长,消费对经济增长拉动作用有所增强。 

      一、主要成就 

   1. 消费市场规模持续扩大,综合实力显著增强。 2014年,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7835亿元,总量居全国第四,仅次于广东、山东和江苏;比2010年增长74.1%,年均增长14.9%,年均增幅高于广东(13.1%)。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相当于GDP的比重从2010年的37.0%逐步提高到2014年的44.4%,四年提高7.4个百分点,其中2014年比上年提高1.9个百分点。人均消费品零售总额从2010年的19111元攀升至2014年的32410元,年均增长14.1%。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增加值从2010年的3170亿元提高到2014年的5814亿元,占GDP的比重也由2010年的11.4%提高到2014年的14.5%,消费对经济增长的贡献逐步提高。 

   2. 消费结构逐步升级,助推消费市场快速发展。 随着城乡居民收入的不断提高,消费观念也一直在发生转变,居民消费开始向发展性和享受性方向转变,消费结构升级明显加快。 吃、穿类消费平稳增长 。2014年,全省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企业食品饮料烟酒类零售额737亿元,比2010年增长78.3%,年均增长15.6%。人们对健康的关注以及食品类型的多样化,居民更加注重饮食结构,2011-2014年水产品类和蔬菜类零售额年均增长53.0%和47.8%,占全部限上食品类零售额的比重分别从2011年的3.0%和3.4%提高到2014年的5.2%和6.1%。2014年,全省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企业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类零售额688亿元,比2010年增长94.3%,年均增长18.1%。 享受型消费快速增长 ,比重逐年提高。我省居民更加注重生活品质的提高,对信息产品消费需求强势增长,家居装潢要求也不断提高。2014年,建筑及装潢材料类、家具类、金银珠宝类、五金电料类和通讯器材类、零售额比2010年增长563.6%、393.0%、169.7%、148.4%和119.7%,2011-2014年年均增长分别为60.5%、49.0%、28.1%、25.5%和21.7%。 

   3. 城乡消费协调发展,乡村增长快于城镇。 随着国民经济快速发展,综合实力显著提升,浙江城乡居民收入状况有了较大提高。2014年,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0393元,比2010年增长47.6%,年均增长10.2%;农村常住居民人均纯收入19373元,比2010年增长71.4%,年均增长14.4%。城乡居民收入同步增长,购买力得到提高,促进了浙江城乡消费市场共同繁荣和协调发展。2014年,城镇零售额14933亿元,比2010年增长65.7%,年均增长13.5%;乡村零售额2902亿元,比2010年增长135.7%,年均增长23.9%。随着浙江农村社会养老和医疗保险制度的不断完善,以及“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等措施的实施,农村消费品市场获得良好的外部发展条件,发展速度明显加快,乡村零售额总量持续增加,占全社会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逐年提高,2014年乡村零售额占全社会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为16.3%,比2010年提高4.3个百分点。 

   4. 市场集聚效应显现,市场大省地位得到巩固。 通过近几年的市场竞争和发展,一批规模大、市场竞争力强的大型企业得以涌现,并持续保持良好发展态势,在竞争中领跑消费品市场。2014年,全省销售额超过百亿的批发零售企业为53家,比2010年增加35家;累计实现销售额8581亿元,比2010年增长187.1%,年均增长30.2%;占全部限上销售额的21.8%,比2010年提高8.4个百分点。 商品交易市场蓬勃发展 ,已成为日用消费品和生产资料的重要集散地,在活跃商品流通、方便居民生活、扩大城乡就业、推动国民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浙江城乡商品交易市场由2010年的4146个增加到2014年的4321个,增加175个;市场成交额由2010年的1.27万亿元增加到2014年的1.95万亿元,增长53.3%,年均增长11.3%。在商品交易市场中,2014年成交额超10亿元的有245个,超100亿元的有29个,分别比2010年增加43和7个。重点市场发展态势强劲,龙头带动作用凸显。2014年,义乌市中国小商品城、绍兴中国轻纺城、余姚中国塑料城、钱清中国轻纺原料城和永康中国科技五金城合计实现成交额3031亿元,比2010年增长49.6%,2011-2014年年均增长10.6%。 

   5. 个私经济发展迅猛,市场主体呈现多元化。 据工商部门统计,到2013年末,浙江批发零售业、住宿餐饮业个体户达172.5万个,占全省个体户的66.5%,从业人员285万人,占全省个体户的53.0%;批发零售业、住宿餐饮业私营企业31.3万家,占全省私营企业的33.4%,从业人员206万人,占全省私营企业的20.0%。全省限额以上批发零售和住宿餐饮法人单位中,私营经济单位数所占比重逐年上升,其中批发零售业由2010年的69.3%上升到2013年的72.0%,住宿餐饮业由2010年的63.9%上升到2013年的70.0%;外资企业和港澳台企业数增长迅速,企业数分别由2010年的106家和136家增加到2013年的210家和200家。 

   6. 汽车消费平稳增长,城乡家庭日益普及。 2014年,全省汽车类零售额2973.5亿元,比2010年增长47.8%,年均增长10.3%。2014年,汽车类零售额占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零售额的比重为38.4%,比2010年下降3.1个百分点,但占比仍然居各个类值的首位。随着城乡居民收入不断提高,汽车也日益进入城乡家庭,城乡居民每百户汽车拥有量逐年提高。2013年城镇家庭每百户汽车拥有量达到44.3辆,比2010年增加17.9辆;农村居民每百户汽车拥有量达到22.6辆,比2010年增加14.8辆。 

   7. 电子商务异军突起,影响力进一步扩大。 电子商务作为一种新兴业态迅速发展,改变了传统的商贸模式,是消费市场的大势所趋,逐渐成为新的消费增长点。据省商务厅资料,2014年,全省电子商务交易额突破2万亿元,比上年增长25%;实现网络零售额5642亿元,在2013年比上年增长88.5%的基础上又增长47.6%,相当于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例从2012年的14.9%提高到2013年的25.2%,2014年进一步提高到33.4%;省内居民实现网络消费额3193亿元,比上年增长41.2%。 

  二、主要问题 

   1. 消费需求动力有所减弱。 十二五”期间,由于受金融危机影响,全球经济虽有所回暖,但仍低速发展,大多数发达国家仍处在金融危机之后的温和复苏阶段。与前几年相比,国内经济增速也有所放缓,经济下行风险和压力不断加大,多种内外因素叠加会影响到居民消费信心,消费需求动力有所减弱,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幅从2011年17.4%逐年下降到2014年的11.7%。 

   2. 政策因素影响消费支出。 家电、汽车等消费热点有所降温。随着“汽车购置税优惠”、“家电下乡”等促进消费政策的退出或政策效应递减,消费热点有所降温,对消费品市场产生较大影响。受2014年杭州汽车“限牌”政策因素影响,浙江汽车消费继续放缓。集团消费受影响较大。中央关于鼓励节约、整治浪费的“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六项禁令”出台后,全省掀起了坚决刹住用公款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不正之风的浪潮。伴随公务消费量的减少,部分酒店的营业额明显受到影响。由于严格控制“三公”消费,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一定比重的社会集团消费萎缩,尤其是餐饮、高档礼品、高端消费品等消费受到较大抑制,在一定时期内,对整体消费品市场形成一定影响。 

   3. 消费环境有待进一步改善。 随着消费需求的不断提高,市场上提供的商品也多种多样,一些假冒商品充斥在各个行业,部分具有知名品牌企业提供的产品也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毒大米”、“地沟油”和“黑心棉”等严重威胁了人们的消费安全,打击了消费者的消费信心。2014年,上海“福喜”事件,对杭州肯德基有限公司、浙江麦当劳餐厅食品有限公司等几家规模较大的餐饮企业造成不同程度的影响。部分商家利用虚假广告或者价格欺诈欺骗消费者,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售后服务体系也不健全,一定程度上也使消费者利益受损。随着网络消费的迅速发展,网络安全问题和网络诚信问题已成为电子商务发展中亟待解决的问题。 

   4. 高房价抑制居民消费支出预期。 购房对于一部分居民是刚性需求,而收入较低与房价偏高不匹配,高房价使这部分居民面临沉重的房贷压力,对这部分家庭的消费产生较大的挤出效应,由于大部分收入要用于房贷月供,导致日常消费萎缩;同时高房价大大提高了居民的支出预期,增加了预防性储蓄需求,使多数人不敢消费、谨慎消费。因此,高房价阻碍了居民的消费升级,削弱了消费增长的后劲,使巨大的消费潜力得不到释放,已成为制约消费升级的阻力。 

  三、政策建议 

   1.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增加居民收入,改善居民消费预期。 收入决定消费,增加城乡居民收入是扩大消费的最根本条件。因此,要千方百计扩大就业,加快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建立合理的薪酬体系,稳步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提高社会保障水平,进一步推动社保、医保的有效覆盖,逐步消除城乡居民消费的后顾之忧,让居民对消费有足够的踏实感,使其在“能消费”的基础上,做到“敢消费”、“愿消费”,最终“去消费”。 

   2. 积极培育消费热点,大力发展新型消费。 随着经济的发展,居民的消费观念和消费方式逐步发生转变,信息消费、健康养老消费、休闲旅游消费、文化体育消费、医疗保健消费、教育消费、绿色循环消费等新型消费日益成为生活的主题。因此,要积极完善教育、文化、健身、旅游等基础设施,健全和完善休假制度,大力发展消费信贷,促进新型电子产品、智能家电、节能环保汽车、环保家居建材等绿色循环消费,适应居民消费习惯的转变,培育新的消费热点。 

   3. 优化市场消费环境,助推消费市场繁荣。 首先,加强商品质量管理。一方面鼓励商品经营企业采用规范管理,健全企业进货查验、购销台账等制度,保证商品源头质量;另一方面通过政府制定相关法律法规,政府监管部门严查商品质量问题。其次,积极推动信用体系建设。电子商务迅速发展,网络平台应提高商户的准入标准,加强对网商的管理;政府也要积极出台相关网络诚信的法律法规;商家或企业也应积极提高自身信用。再次,消费场所要进一步打造良好的消费环境和优质的服务,为进一步吸引消费者提供基础保障。   

   4. 改善农村居民消费环境,扩大农村居民消费需求。 农村消费需求潜力很大,要引导、鼓励流通企业向农村延伸网点,加强农村消费市场建设。长期以来,农村基础设施投入普遍不足,供水、供电、交通、通讯等基础设施条件远不能适应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村市场繁荣的需要,这些成为制约农村市场发展的“瓶颈”。结合浙江农村经济发展的特点,在推进小城市培育试点镇和中心镇建设中要做好商贸流通方面的规划,用足用好国家各种惠农政策,要继续增加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加强水、电、道路以及通讯设施等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和提升农村市场消费环境,为各种家电汽车和日用消费品进入农村消费市场创造良好条件和氛围。同时,打造电子商务加连锁超市的农村电子商务新模式。农村连锁店通过网络平台与总部实现开放式商品、服务管理,拓展农村连锁超市业务、服务领域,逐步形成乡、镇、村多级三农服务站。 

  四、“十三五”时期消费形势预测 

  随着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当前国内经济发展正处于经济增速换挡期、结构调整阵痛期、前期刺激政策消化期“三期叠加”的关键时刻,经济增长有所放缓,但总体上仍运行在合理区间。2014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也把消费列在新常态首位,消费对经济增长的拉动效应将日益凸显。2014年下半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内贸流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对外发布,具体部署了加快内贸流通、扩大消费的各项措施,重点推进信息消费、绿色消费、住房消费、旅游休闲消费、教育文体消费和养老健康家政消费等六大领域的消费。我省也出台了《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鼓励消费的政策措施,为扩大消费提供了良好的政策基础。 

  总体判断,下阶段我省消费市场增长会有所放缓,但基本保持稳定。 

     

                                                                                                                        (服务业处  王华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