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做好台风防御工作

09.07.2015  16:13
  在2015年第9号台风“灿鸿”、第10号台风“莲花”、第11号台风“浪卡”相继生成并向我国东南沿海靠近的严峻防台防洪形势下,温州市住建委积极发挥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职能,做好台风防御工作。
  一、召开会议,及时传达部署上级精神
  7月7日下午4:30,受温州市住建委主任周守权委托,戴旭强副主任召集相关业务处室和委属单位召开防汛防台工作专题会议,学习了温州市委书记陈一新和温州市代市长徐立毅指示精神,要求各单位在启动四级响应的基础上,切实加强防台风应急响应,做到时刻准备、立即响应。一是防汛人员要及时进岗进位,密切监视台风影响情况。二是要进一步细化防御措施,坚决克服麻痹大意思想,及时将台风信息传递到位,责任到人。三是落实好抢险队伍和救援援物资等,确保可随时投入使用。
  二、下发通知,强调落实防汛防台工作
  7月7日下午,市住建委发出《关于做好当前台风防御工作的通知》(温住建办〔2015〕52号),要求各(县、市、区、市级功能区)住建局、市政园林局(市政环保局、城管办)、风景旅游管理局、村房两改工作机构,委直属各单位,各在建工程建设、施工、监理等有关单位立即响应,严密关注,同时要迅速行动,排除隐患。一是加强在建工地安全防范。切实加强对房屋、市政和园林工地工人的防台应急教育,提高其安全防范意识;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要立即组织对在建工程、临时建筑等进行全面检查,严格落实在建工地防台各项措施,重点是对基坑支护、施工围墙、临时设施、塔吊和卸料平台、施工电梯、脚手架、施工用电线路等设备、设施的安全检查及加固工作,台风影响期间各类房屋、市政园林和拆迁工地要按规定及时停止施工,及时组织人员转移,确保人员安全。二是确保房屋结构和人员安全。切实加强对危旧房、简易屋棚、地下车库、大跨度轻型结构房屋、房屋改建工程和拆迁周转房的安全隐患排查,同时积极配合街道、社区做好危旧房内人员转移工作,避免各类坍塌的发生。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做好地下车库、地下商场、地下通道等地下设施的防洪排涝工作,防止进水遭淹;加强物业管理,防止高空坠物伤人。三是加强风景名胜区巡查。要加强景区内山体安全监测,加强在建工程巡查,风景名胜区管理部门要及时关闭景区,做好游客的撤离工作。
  三、完善预案,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对2013年、2014年《温州市住建委防汛防台预案》进行修订完善。一是落实人员和职责,严格纪律。二是对各级应急队伍进行核实整顿,要求随时待命。三是对各类抢险救援物资及装备进行清点,要求配备到位,随时接受应急救援任务。(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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