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暨市五要素规范确保春节烟花爆竹安全

28.01.2016  18:58

  根据《诸暨市人民政府关于诸暨市中心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以及《关于开展今冬明春空气污染集中治理工作的通知》。结合诸暨市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实际,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根本,制订出台《诸暨市2016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一是要求企业开展隐患排查。为推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通过对照事故隐患排查表,督促烟花爆竹经营(批发)企业开展隐患排查、整治,进一步改善安全条件,并制定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培训制度。
  二是要求镇乡街道安监站督促整改非法烟花爆竹生产、批发和销售行为,在春节期间对辖区内的烟花爆竹批发、销售单位至少开展两次检查,加大对已取证的烟花爆竹经营户的日常监管。
  三是安全监管部门加强对烟花爆竹批发、销售单位的监管。截止目前,诸暨市安监局已检查该市全部6家危化品生产企业和2家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并计划在年前组织该市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培训会议,确保平安度过春节。
  四是社会监督督促企业落实各项规范,诸暨市已公开《城区全面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一封公开信》,公开城区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范围,呼吁市民参与、监督双禁活动,自觉抵制、劝阻、举报随意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
  五是部门联合行动严格执法确保双禁效果落到实处。为确保双禁工作落到实处,诸暨市组织相关执法部门在春节期间共11天时间巡逻检查,对发现的违反烟花爆竹双禁行为的,交由公安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