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扬宪法精神 提升依法治会依法维权水平

06.12.2014  00:06
——我省工会系统开展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

  浙江工人日报讯 记者王海霞 通讯员高海伟报道 昨天是首个国家宪法日。浙江省总工会和杭州市总工会联合开展法律宣传咨询活动。这是全省工会系统开展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的首场活动。
  全省联动普法宣传
  冬日寒风凛冽,工会温暖相伴。不到9点,已有不少职工等候在杭州市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正门口活动现场,个别咨询台前还排起了队伍。
  当天的活动为职工提供劳动合同、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女职工劳动保护、安全生产和职业防治、劳动争议处理、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职工医疗互助补充保险、工会组织建设、劳动就业、困难帮扶等项目的免费咨询和无偿法律援助。法律专家和工会干部们耐心细致倾听,专业贴心指导。
  现场还发放了几百份《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障办法》、《杭州工会法律服务宣传手册》等法律法规宣传手册。
  除了杭州现场外,同一时间,全省各级工会上下联动,纷纷组织劳动法律专家和志愿者在人员密集的市区、企业密集区、劳动力市场等区域,开展劳动法律法规现场咨询活动,为企业和职工释难解惑,扩大学法、用法的覆盖面和劳动法律法规的普及率,提高宣传效果。
  依法维权意识普遍提高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7条,公司无故辞退我,应该给我经济补偿金;根据第82条,没有签书面劳动合同,应该付我双倍工资。我有考勤表作为证据的。”在法律援助咨询台前,王女士手持几份资料,有条不紊地叙述自己的维权依据,似乎她是做好了一张法律考卷,前来请专家打个分。
  这是个令人欣喜的好现象。参加昨天活动的,很多是像王女士这样的职工,与往年有职工哭哭啼啼、愤愤不平地要求工会维权的场面大不相同。依法维权越来越深入人心。
  王女士的观点,得到了省总工会法工部副部长袁党林的支持。鉴于王女士家庭贫困,袁党林还指导她申请了法律援助。
  在其他几个咨询台前,也有职工询问维权成功率。安徽人赵先生在余杭一家机械公司工作了半年。根据劳动合同约定工资4500元一个月,但赵先生手上6张工资条都只有4000元。他问,已经和老板协商几次无果,去仲裁的话,能不能成功?“去余杭区劳动监察大队,100%成功。”赵先生得到法律专家肯定的答复。
  普法活动丰富多彩
  为切实增强全省工会干部和广大职工宪法意识,树立宪法权威,全面推进工会法治化建设,省总工会决定在全省工会系统开展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宣传活动从12月4日正式启动,至明年“六五”普法规划检查验收结束。
  除了12月4日的现场法律咨询活动外,还要求各级工会举办“工会普法大讲堂”,组织工会法律工作者、法律志愿者向职工、基层工会干部及企业经营管理者普及宪法和劳动法律知识;组织职工参加司法部、国信办、全国普法办开展的“百家网站暨中国普法官方微博宪法知识竞赛”活动;结合实际和职工需求,充分发挥工会广播、电视、网络、报刊、杂志以及文化宫、职工服务中心和培训学校等宣传阵地和资源的优势作用,积极创新普法形式,组织开展丰富多彩、各具特色的法治宣传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