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锦平副主席在全省工会法律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2.10.2014  19:07

  全省工会法律工作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省委十二届十次全会、全总十五届六次执委会议和省总十三届七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总结回顾2011年全省工会法律工作,研究部署今年的重点工作。下面,我就如何贯彻落实今年的工作讲三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2011年工作成绩,进一步增强工作信心和决心
  过去的一年,全省各级工会法律工作部门,紧紧围绕“深入发展和谐劳动关系这一主题,抓住一个核心,运用好一个载体,建设好一项机制”工作要求,不断深化开展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的创建活动,深入推动企业依法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进一步加强职工维权机制建设,通过加大立法和政策参与力度,切实维护了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的发展。
  (一)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成效显著。2011年是我省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成绩喜人的一年。全省各级工会认真贯彻全省发展和谐劳动关系工作会议和全国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先进表彰暨经验交流会的精神,积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支持,大力深化创建活动。一是通过出台政策,增加经费加大对创建活动支持力度。二是通过宣传典型,激励先进等措施来推动广大企业参与创建活动。三是通过健全标准,加强督查规范提高创建活动质量。截至2011年10月底,全省已有16.9万家企业开展了创建活动,比去年14.8万家提高了14.2%,有294个工业园区(集聚区),1226个乡镇和1721个村开展了创建活动,涌现出传化、娃哈哈等18家全国模范创建单位。
  (二)工资集体协商机制建设进一步推进。2011年是集体合同“彩虹计划”实施的关键年,也是落实全总和省总工资集体协商“三年工作规划”第一年,全省各级工会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工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普遍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推进会”的精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加大了对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推进力度。一是通过深入调研,搞准工作基本数据,尤其是对世界500强在浙企业的职工人数、隶属关系、建会情况、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等情况进行了深入摸底并建立了数据库。二是通过主动要约,因企制宜,典型引路,初步形成了“企业协商抓点、行业协商抓线、区域协商抓块”的点、线、块结合的普遍协商格局。三是通过加强指导,规范程序,健全履约机制,提高协商质量。截至2011年9月底,全省签订工资协议累计达9.27万份,覆盖企业18.63万家,涉及职工1030万人,分别比去年同期增长20%、25%、21%,其中区域性工资协议累计达4141份,覆盖企业9.75万家,涉及职工257.3万人,行业性工资协议334份,覆盖企业1.63万家,涉及职工84.3万人,单独建会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建制率达到90%,世界500强建会企业工资集体协建制率达到80%,累计培训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9704人,培育了长兴洪桥镇、嘉善县礼庙村、东阳杨家村区域性协商和余姚泗门电线电缆行业性协商等一批典型。
  (三)职工维权机制建设进一步加强。全省各级工会总结推广“义乌模式”和“北仑经验”,积极争取党政赋予的资源和手段,进一步加强职工维权机制建设。一是建立社会化劳动争议调处长效机制。截至2011年9月底,全省工会共培训劳动争议调解员1.15万人,建立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6.66万家,调处案件3.14万件,建立乡镇(街道)区域性劳动争议调解组织1366家,调处案件3.31万件,调处率超过90%,有187人被聘为兼职仲裁员,参与仲裁案件1548件。二是对我省劳务派遣状况进行了深入调研。法律部组织各市总工会就劳务派遣问题进行调研,重点了解劳务派遣企业、劳务派遣工、劳务派遣用工单位的基本情况,对劳务派遣领域目前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关建议对策,形成了《浙江省劳务派遣用工的调研报告》,除了向全总法律部报送外,还在省政协会议上提出相关的提案并做了发言。三是加强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力度。截至2011年9月底,全省累计建立劳动法律监督组织6.08万家;培训劳动法律监督员222期,有1.56万人参加了培训;单独开展劳动法律监督1206次,与政府部门联合开展劳动法律监督373次。四是深入开展维权帮扶和普法工作。一方面,各级工会通过建立健全维权帮扶中心,提供法律援助维护职工权益,截至2011年9月底,全省工会累计建立维权帮扶中心303家,提供法律援助5105件;另一方面,通过法制宣传帮助职工树立依法理性维权的意识,各级工会以制定“六五”普法规划、建立普法领导小组为契机,推进法制宣传“进园区、进企业、进车间、进班组”,提高职工法律素养,为工会参与劳动争议调解营造好的环境,截至2011年9月底,全省工会开展法律咨询1510次,送法进企业6.58万人次。五是加强工会法人资格人登记工作,截至去年9月底,全省累计办理法人资格登记的工会达7.57万家。
   二、正确认识当前工会法律工作面临的形势和工作任务,增强工作使命感和紧迫感
  今年我省工会法律工作面临的形势比较复杂,工作任务比较繁重。
  从外部环境来说,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面临新情况新问题,需要我们认真研究应对。主要表现在两方面:一方面是由于经济发展呈现不确定性,协调劳动关系任务加重。去年以来,国际金融市场剧烈动荡,欧债危机日趋恶化,世界经济形势十分严峻。国内经济总体保持平稳较快发展,但经济发展中长期积累的体制性、结构性矛盾依然突出,经济增长趋缓和物价上涨的压力依然存在。我省也面临经济发展增速趋缓、对外贸易形势不容乐观等情况,一部分企业由于原材料价格上升、融资成本增加,劳动力价格上涨等影响,出现了企业停工倒闭、老板跑路等现象,同时在经济转型升级过程中,一批技术落后、能耗大、污染重的企业面临淘汰,企业经营状况发生变化对职工就业、收入分配、权益保障等产生直接影响,工会发展和谐劳动关系的任务将增加。另一方面,是劳动关系矛盾多发,工会发展和谐劳动关系压力增加。省劳动仲裁院对去年劳动争议案件处理情况分析显示,在2008年以来全省劳动争议案件经历大幅飚升、高位运行和2010年至2011年上半年略有小幅下降后,2011年下半年劳动争议案件开始反弹回升,据统计,2011年7月至12月,全省受理劳动争议案件2.07万件,同比增加11%,比上半年增加24%.从案件内容来看,职工诉求出现了多元化,以社会保险和劳动报酬为主,还涉及工伤赔偿、年休假、加班补贴等。从涉案的企业来看,以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为主。还出现了一些影响比较大群体性事件,如出现了出租车司机罢工,职工集体讨薪等,对社会和谐稳定造成负面影响,这使工会发展和谐劳动关系压力增大。
  从自身工作来讲,今年工作任务压力也不小。首先,今年是依法推动企业普遍开展工资集体协商“三年规划”的第二年,是完成三年目标任务的关键年,今年全省要完成工资集体协商累计达243078家的目标、世界500强在浙企业建制率达90%的工作任务,任务艰巨。从去年完成工作的情况看,全省有6个地市没有完成“三年规划”2011年的工作目标,其中个别地市的完成情况与工作目标还有很大的差距。在抓世界500强企业建制率的工作中,一些地方工作力度不够,远远没有达到“六清”(企业名称、所在地点、职工人数、隶属关系、建会情况、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情况清)工作要求。在“平安县、市”考核中,我们发现一些地方对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工作不到位,协商工作不规范。今年省平安办在征求考核指标修改意见时,我们已建议省平安办2012年度平安综治工作考核修改为“50人以上的单建工会企业(2011年12月底前建立)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建制率要达到100%”,希望大家有心理准备。其次,今年省创建活动领导小组进行了调整,办公室移到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工会在创建活动中的角色从主导单位变为参与单位,从冲在一线的主角变为协助工作的配角,但工会作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之一,协调和谐劳动关系的职责没有放弃,因此,工会在今后如何开展创建活动,将会面临新的课题,新的挑战。第三,劳动法制建设与劳动争议调处机制建设还是一项任重道远的任务。《浙江省企业民主管理条例》和《浙江省集体合同条例》实施已有一段时间了,但具体效果如何,还需要进行调研、检查和督促。关于劳务派遣用工的调研报告也出来了,滥用劳务派遣工的状况如何制止,县(市、区)、镇乡(街道)、企业劳动争议组织建设如何推进,工会法律援助和职工维权帮扶中心如何完善,这都是我们今年要做的任务。
  同志们,习近平同志在全国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先进表彰暨经验交流会上强调,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是我们当前必须抓好的一项重要而紧迫的政治任务。赵洪祝书记在全省深入发展和谐劳动关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强调,发展和谐劳动关系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2012年是党的十八大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召开之年,进一步发展和谐劳动关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是党和群众对工会寄予的厚望。
  因此,我们各级工会法律工作部门要正确认识当前法律工作面临的形势和工作任务,进一步增强工作使命感和紧迫感。
   三、围绕一个主题,把握一个重点,全面落实今年的工作任务
  面对劳动关系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全省各级工会要紧紧围绕深入发展和谐劳动关系这一主题,以依法推动企业普遍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为重点,全面抓好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企业活动和职工维权机制建设,履行各项职能,在协调劳动关系、平衡利益差异、保持职工队伍稳定中发挥积极作用。
  第一、通过抓机制,促规范,求实效,进一步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为协调劳动关系提供了制度保障,今年是落实工资集体协商三年规划的第二年,是普遍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关键年。对此,我强调四点:一要抓机制。工资集体协商是私有制产生后劳资矛盾发展的产物,改革开放后,由于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劳资矛盾逐渐凸显,尤其是企业分配制度中,职工利益不能得到较好的维护,因此普遍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尤为必要。普遍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关键是在建立协商机制,通过普遍建立协商机制引导广大企业主和职工积极开展协商对话。机制有了,协商内容就可以先易后难,由简到繁,逐步推进,最终达到维护职工利益的目的。二要促规范。各地都要建立完善“三书两帐”制度,做到开展阶段有要约书、应约书,协商阶段有会议记录,签约阶段有职代会或职工大会审议工资协议草案的决议和工资协议书。三要求实效。首先是要摸清底数,要做到已建工会企业基数清,开展协商企业情况清,未开展协商企业数据清,未开展协商原因清,尤其是世界500强的建制情况,各地按照“六清”(企业名称、所在地点、职工人数、隶属关系、建会情况、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情况清)工作要求,建立健全当地世界500强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动态管理数据库,实行定向跟踪、动态管理。其次是要打好基础,各地要加强企业工会和职代会的组建工作,为开展集体协商打好组织基础。再次是要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协议履行。四要抓培训。建立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是工会加强维权机制建设,推动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客观需要。各地要按照省总与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省工商联共同制定的《关于深入推进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建设的通知》要求,加大培训力度,培养一支会谈、善谈、敢谈的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同时也要加强与企业代表组织的联系,帮助培训一批企业方的协商指导员,为普遍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打好人才基础。
  第二、通过借台唱戏,扩面提质,完善标准,进一步推进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创建活动是发展和谐劳动关系的载体,今年虽然省创建活动领导小组进行了调整,办公室移到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但工会作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之一,仍然负有不可推却的责任。我们要发挥工作基础扎实的优势,借台唱戏,做好配角,协助劳动部门搞好这项工作。各地仍要做好扩面工作,要大力向中小企业扩面,发挥乡镇工会和村联合工会的作用,搞好乡镇和村一级和谐企业创建活动,通过完善各级创建标准,提高创建质量,培育各类典型,推动全省创建活动深入发展。
  第三、通过建机制,强预警,广普法,进一步加强职工维权机制建设。职工维权机制建设是协调劳动关系的重要抓手,对维护社会稳定起积极的作用。各级工会除了要进一步开展劳动法律监督、完善劳动法制建设、抓好职工维权帮扶工作、做好工会法人资格登记等任务外,尤其要着力抓好劳动争议预警、预防和调处工作。做好劳动争议预警、预防和调处工作是工会参与社会管理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手段,是工会维权工作“第一要务”,各级工会要建立健全社会化劳动争议调处的长效机制,要按照“有场所、有人员、有经费、有制度、有档案”的“五有”标准,推进乡镇(街道)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实体化、规范化建设,通过做实预警机制争取工作的主动性,做到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介入,综合运用社会化管理机制解决突发的劳动争议纠纷,尽量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另外,要加强普法工作力度,做好劳动法律法规的宣传,把普法工作融入到工会其他各项工作中去,做到时时宣传,处处宣传,把法律法规深入广大职工的日常工作、生活中去,起到潜移默化的效果的教育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