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启动全省范围消费投诉公示试点(图)

14.03.2018  09:12

  记者13日从浙江省工商局召开的3·15消费维权实务公示会上获悉,浙江启动全省范围消费投诉公示试点,目前已确定11个市市本级及14个县(市、区)作为该省消费投诉公示先行试点地区。

  据悉,开展消费投诉公示是指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对消费维权工作中的投诉数据进行分析和归集,以问题为导向,将投诉涉及的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企业、典型案例、热点问题、苗头性问题、潜在风险等向社会作公示发布。

  当前,消费已成为拉动经济的重要引擎。浙江经济发达,消费活跃,与此同时消费投诉数量近年来也一直保持高位。数据显示,2017年浙江全省共受理消费诉求77.8万件,其中消费投诉35.7万件。

  “消费投诉公示工作的开展,将对上述海量的投诉数据、案例作分析、归集和社会化利用,督促规范经营、引导放心消费。”浙江省工商局消保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据了解,浙江此次试点工作,在国家工商总局要求选择一个地级市基础上,扩大了试点地区范围,确定11个市市本级以及14个县(市、区)作为该省消费投诉公示先行试点地区。此外,还增加了公示内容,除了涵盖国家工商总局提及的经营者日常投诉数量以外,将投诉涉及的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等一并纳入公示内容。

  浙江省工商局消保分局相关负责人希望,通过消费投诉公示,能督促经营者落实消费维权主体责任,向消费者提供消费投诉信息,加强消费教育和风险提示,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打造安全放心舒心的消费环境。(完)(见习记者 胡哲斐)

定海扎实推进消费投诉信息公示试点工作
  结合《浙江省全面开展消费投诉公示试点工作实施方工商局
淳安多措并举大力推进“放心消费在淳安”建设
  为进一步营造淳安放心消费环境,工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