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海扎实推进消费投诉信息公示试点工作

29.03.2018  17:03

  结合《浙江省全面开展消费投诉公示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工作要求,定海分局结合辖区实际,在规定动作的前提下,求突破,找创新,充分利用多种平台媒介,扎实推进“消费投诉信息公示”工作。
  一是先行先试,推进机制常态化。通过开展“消费投诉信息公示”试点,逐步建立常态化“消费投诉公示”制度机制,充分发挥公示的公众监督、信用约束和提示预警作用。315期间,分局已在定海新闻媒体上,专版进行曝光2017年的一些典型案例,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二是广泛宣传,加大公众参与度。运用官方微信和“小金工作室”官方微信、微博和“小金工作室”在舟山网的论坛版块上、FM97电台直播节目的影响力,在这些平台上设置专版和专栏,进行大规模的、广泛的传播宣传,鼓励经营者与消费者都积极参与到“消费投诉信息公示”这项工作中来。另外通过区消保委每年对辖区经营者的培训和宣传,倒逼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不断完善企业信用监管体制。
  三是创新形式,确保公示覆盖面。在传统宣传平台的基础上,在当地主要媒体推出每月一期或者每季度一期的典型案例分析、曝光及消费投诉热点难点分析。在街道、村委等基层组织开展“消费投诉信息公示”外,还在辖区大型公共场所、大型城市商业综合体、消费集中集聚区等场所醒目位置设立消费投诉公示区域,使公众直观了解并主动参与消费投诉公示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