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召开宣传贯彻《浙江省志愿服务条例》座谈会

30.08.2018  00:01

  本网讯  为了加大《浙江省志愿服务条例》的宣传和贯彻力度,进一步明确条例修订实施的重要意义,8月28日下午,宣传贯彻《浙江省志愿服务条例》座谈会在杭州召开。

  《浙江省志愿服务条例》于7月27日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修订通过,即将于9月1日起施行。条例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的要求,与国务院条例相衔接,并将实践中具有浙江特色的志愿服务经验予以固定,更好地适应了新时代志愿服务事业发展的需要。修订后的条例进一步理顺了志愿服务管理体制;扩大了志愿服务、志愿者的涵义,明确了志愿服务组织形式,让志愿服务从封闭到开放,促进广覆盖、多层次、宽领域开展志愿服务;完善了志愿者权益保护的具体措施,尤其在强化对志愿服务的保障激励等方面,如鼓励企业和其他组织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有良好志愿服务记录的志愿者,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应当将志愿服务情况纳入考察内容等,作了很多创新。条例的修订和实施,为进一步促进和规范志愿服务活动,推动我省志愿服务事业再上新台阶,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会议由省人大常委会委员、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王毅主持,省文明办、省民政厅和团省委有关负责人及来自杭州、宁波、温州、嘉兴的志愿服务组织代表和志愿者代表出席会议并发言。省有关部门和单位、各设区市文明办及民政局有关负责人参加会议。人民日报、新华社、中新社等中央新闻单位或其驻浙机构,以及浙江日报、浙江卫视、浙江之声等省内外媒体的记者应邀到会采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