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政府办公厅发文提出 在银行等网点设不动产抵押便民服务点

04.09.2018  10:50

日前,河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推进不动产登记“最多跑一次”改革指导意见,提出探索“银行申报、信息互联、结果反馈”方式,采用人脸识别等技术手段,在银行、公积金网点设立不动产抵押便民服务点,实现“不见面”办理。

  河北省提出,全面推行“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探索建立网上登记服务大厅,开通网上预约预审、网上查询等服务,实行网上接收申请资料,网上开展资料预审,现场核验办理,形成网上平台、实体大厅和移动端互通,“窗口办”与“网上办”“掌上办”互补,“有形”窗口与“无形”窗口并行。利用互联网支付平台,开通不动产登记费、政策性住房上市补交的土地出让收益等政府非税收入和相关税收在线支付,方便办事人员缴纳。

  河北省要求,调整现有窗口设置,设立综合受理窗口,统一受理房屋交易、税收申报和不动产登记联办事项,一次性收取所需全部材料。窗口统一受理后,根据联办业务类型对申报材料进行分类,分别送达交易、税务、登记等部门进行同步并联办理,相关信息实时互通共享。不需联办的事项由登记部门独立办理。不动产登记结果等根据当事人自愿申请以快递方式送达。

  河北省强调,进一步压缩办理时限,除政府组织开展的农村不动产登记和非公证的继承、受遗赠等复杂的不动产登记及大宗批量不动产登记20个工作日内办结外,在完成权籍调查、登记资料齐全、符合登记要求的前提下,2018年底前将一般登记业务办理时限压缩至7个工作日以内,抵押登记办理时限压缩至5个工作日以内,查封登记、异议登记即时办结。涉及房屋交易需办理事项,一般交易业务即时办结,较为复杂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