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宁县加强《浙江省公益林和森林公园条例》宣传贯彻培训

15.06.2018  10:50

  为深入学习贯彻《浙江省公益林和森林公园条例》精神,落实《条例》要求,进一步规范公益林和森林公园的建设、保护、利用和管理,6月14日,景宁县林业局举办《条例》宣传贯彻培训班,邀请省林业厅林业生态工程管理中心高洪娣解读《条例》,高科长从《条例》立法背景、立法过程等结合公益林日常管理方面进行讲解,并对《条例》总则部分、公益林部分、森林公园部分和法律责任部分进行详细解读,让学员们更进一步了解和理解了《条例》的精神和内涵,获益匪浅。

  自《条例》颁布施行以来,景宁县通过多种形式,多举措开展《条例》宣传。 一是借助媒体,广度宣传《条例》,在《畲乡报》上专题刊登《条例》,使《条例》遍布畲乡的每个角落;二是结合公益林建设成效,编制公益林知识宣传手册1万册,分发于“两会”代表、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行政村及护林员,提升老百姓对公益林建设的认识;三是充分利用各类活动平台,广泛开展《条例》宣传工作,全面营造“人人参与生态保护、人人享受生态红利”的良好社会氛围。

  培训会上,应宝根科长为大家讲解了如何加强护林员管理,如何加强补偿资金管理,使景宁县今后的公益林补偿资金管理、护林员管理更趋规范化。

  全县各乡镇、街道、国有林场分管领导、林业站站长、技术负责人80余人参加了培训。(景宁县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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