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昌湖山林业站组织学习《浙江省公益林和森林公园条例》

22.06.2018  20:12

  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全面提升我省生态公益林和森林公园管护力度,《浙江省公益林和森林公园条例》于3月12日正式实施。6月22日,湖山林业工作站组织工作人员及护林员共21人全面学习《条例》。

  学习会上,通过全篇朗读、逐条分析等学习形式,让工作人员及护林员更深入地了解《条例》的相关规定和落实的具体事项。通过本次学习,进一步加深工作人员的法律责任意识,明确了相关工作内容,为更好地推进生态公益林和森林公园资源保护管理打下坚实的基础。(遂昌县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