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宁预发放2018年度村(组)集体公益林补偿资金

15.06.2018  17:50

  为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实施消除集体经济薄弱村三年行动计划的意见》文件精神和“三年任务两年完成”的工作要求,到2018年底,实现景宁254个行政村集体经济总收入达到10万元以上、经营性收入达到5万元以上“两个100%”工作目标,确保完成市委、市政府下达的消除集体经济薄弱村工作任务。近日,应景宁县消除薄弱村办公室要求,经多方沟通协调,征得县政府同意,县林业局在公益林区划落界完善没有完成的情况下,先预发景宁县2018年度村(组) 集体公益林面积60%的补偿资金530余万元。

  近年来,随着公益林建设与管理工作的不断加强,补偿资金的逐步提高,占全县25%的村(组)集体公益林补偿资金已经成为农村集体经济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村(组)集体公益林补偿资金大部分用于农村的修路、建桥、安装自来水等农村公益事业的建设,极大改善了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有效提高了农民的生活水平。(景宁县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