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实做好新形势下人大各项工作

30.09.2015  20:04

   8月19日,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茅临生在全省各级人大常委会主任读书会上作总结发言。茅临生强调——     

  以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为统领,进一步增强做好新形势下人大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茅临生指出,时隔7年之后,习近平总书记再次亲临浙江考察指导,针对浙江实际,提出了一系列具有重大指导意义的新思想新论断新要求,为我省发展赋予了新使命。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既是引领浙江改革发展的行动纲领,也是指引浙江人大工作不断发展的行动指南。

  习近平总书记赋予“干在实处永无止境,走在前列要谋新篇”的新使命,确立了我省人大工作的新坐标。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考察时赋予了浙江“干在实处永无止境,走在前列要谋新篇”的新使命,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准确锚定了浙江在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中的战略定位和具体要求,深刻回答了浙江在新形势下“干在实处怎么干,走在前列怎么走”的时代命题。人大制度是党领导人民治国理政的根本政治制度,人大事业是党的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人大工作是党的全局工作的重要方面。人大工作同样要有“干在实处永无止境”的责任担当,“走在前列要谋新篇”的使命追求,不断创造新的业绩。我们要有更加宽广的视野,在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思想和战略布局中把握人大工作。我们的视野要更宽广,通过人大职能的发挥,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法治保障,为全面深化改革提供法治支撑,为全面依法治国提供坚实基础,为全面从严治党发挥制度作用。要有更加准确的定位,努力干在民主法治建设的一线。人大工作在方法上有别于党委、政府工作,处于民主法治建设的第一线,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中承担基础性的任务。要把工作着力点放在为改革发展营造法治环境、提供法治保障上,通过立法、决定、监督等工作,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的不断完善。要有更为实干的作风,进一步确立解决问题、增强实效的工作标准。要善于从人民群众的愿望诉求中确立人大工作重点,善于从繁文缛节中解脱出来,既严格依法依程序办事,又不走过场、搞形式主义,增强人大履职的实际效果。

  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更进一步、更快一步,继续发挥先行和示范作用”总要求的目标定位,要求我们不断推进人大工作的实践和理论创新。习近平总书记殷切希望浙江“努力在提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水平上更进一步,在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更快一步,继续发挥先行和示范作用”。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为浙江在全国发展全局中实现什么样的发展、担当什么样的角色、发挥什么样的作用,提出的新的目标和定位。全面依法治国是实现全面小康的重要内容,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保障,是继续发挥先行和示范作用的重要方面。落实“更进一步、更快一步,继续发挥先行和示范作用”的总要求,人大工作必须要有担当、要有作为、有力保障,按照夏宝龙书记在省委十三届七次全会上提出的“五个更加”的目标,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不能成为“更进一步、更快一步”的短腿,更不能拖了“继续发挥先行和示范作用”的后腿。要在服务大局上更进一步。人大工作中的许多重大问题都是由省委决策的,人大立法监督中的许多重点任务都是由省委赋予的。我们要深入研究,人大如何根据省委的部署要求更加有针对性地确定立法、监督的重点,如何更加有效地创新履职的方式方法、载体手段,克服人大工作中固有的路径依赖、思维定势,不断增强开拓创新的斗志锐气,紧紧跟上形势和任务发展变化的需要。要在法治建设上更进一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全面依法治国具有根本性质意义的环节和制度平台。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作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是落实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力量,担负着重要的地方立法、监督执法、推动普法的职能,在全面依法治国中不能缺位。要在改进创新上更进一步。浙江作为经济较为发达的沿海省份,民主法治建设领域的许多问题先发早发,基层人大工作的“微创新”,都是民主法治建设的大进步。要主动适应人民群众对发展民主、健全法制的新期待,探索基层群众民主参与的新途径,使人大成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主渠道。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八个方面”重点任务,指明了人大工作新的方向和重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八个方面”重点任务,是新使命的主抓手、总要求的具体化,抓住了浙江改革发展的“牛鼻子”。要紧紧围绕“八个方面”重点任务和省委全会明确的“八个紧扣”工作要求,聚焦主题、集聚优势,为全局工作提供有力法治保障。重大事项决定要更加注重提升水平。“八个方面”重点任务事关浙江改革发展的重大问题,一些任务的落实需要通过人大依法作出决定决议。各级人大要加强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的能力建设,加强对推动重大任务落实的调查研究,使人大决定决议经得起历史和实践的检验。各地要主动研究、探索讨论和决定重大事项的规范化制度安排。立法工作要更加注重提高质量。要围绕省委推进“八个方面”重点任务的总体部署,加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的立法,更好发挥立法的引领、推动、规范和保障作用。要切实做好设区市立法权的行使工作。目前,省人大常委会已经通过温州等5个设区的市人大开始制定地方性法规时间的决定,其他4个市正在根据立法能力和条件建设情况逐步加以落实和推进。省人大要加强资源整合,做好项目衔接,强化指导联系,推动立法工作与浙江“继续发挥先行和示范作用”相适应。监督工作要更加注重增强实效。要创新人大监督的理念、思路和形式,减少文来文往的监督,多用面对面询问、现场监督等方式,推动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当前,要紧紧围绕省委十个方面的转型升级组合拳,开展有针对性的监督活动,深化大气污染防治、防洪排涝、饮用水水源保护等监督。开展公立医院改革、司法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履职公正司(执)法、科技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等专项监督,更好地保障和服务全省工作大局。各市、县(市、区)人大要主动参与全省面上的监督工作。各级人大要把了解民意、汇集民意、表达民意,作为一项重要的任务,依托“两站一平台”,完善“两联系一发挥”制度,使人大真正成为民意反映的主渠道。 

   以贯彻落实中央18号文件精神为契机,推动我省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实质性加强     

  茅临生说,日前,中共中央转发了《中共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18号),这是新形势下党中央加强人大工作特别是县乡人大工作、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的重要举措,在人民代表大会历史上还是首次。

  贯彻落实中央文件精神,我们要进一步深化对加强县乡人大重要地位的认识。县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是基层国家权力机关,是我国地方国家政权的重要基础。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对于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发展基层人民民主,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至关重要。这是由县乡人大的基础性地位所决定的。县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和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在我国五级政权组织体系中处于最基层,位于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中的基础性位置。县乡两级人大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从全国层面讲占我国五级人大代表总数的95%,从我省层面讲占全省8.5万名代表总数的90%,是党和政府联系广大人民群众重要桥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基层的实践,人大工作在基层的开展和推进,法律法规在基层的实施监督,要靠县乡人大来落实。人民群众评价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功效,往往也是通过与接触最直接的县乡人大工作来体现。因此,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做好新形势下人大工作的重要方面。这是当前加强基层工作的重要性所决定的。当前,县乡人大在基层治理中的作用日益凸显。特别是改革发展过程中积累的大量深层次矛盾和问题聚集在基层。化解这些矛盾和问题,需要更多地采取法治的方式和群众工作的办法,依法有序加以引导和解决,需要更好地发挥民主协商和法制规范作用,更好地发挥人大代表的参与作用,更好地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功能。这也是县乡人大法定的基层民主主渠道功能所决定的。

  贯彻落实中央文件精神,我们要把发挥县乡人大的作用放在首位。中央文件开宗明义是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首要任务是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加强县乡人大建设是做好工作的保障。我们在贯彻落实中央文件精神时,要把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发挥人大作用放在首位,深入研究和落实县乡人大依法行使职权,健全县乡人大组织制度和工作机制,提高县乡人大工作水平,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大工作完善发展的具体举措,把中央和省委文件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到位。要根据县乡人大工作需要来研究加强县乡人大自身建设,这样的县乡人大机构力量建设才更加有效。我们要把精力更多地集中到对县乡人大依法行使职权、提高县乡人大工作能力和水平,发挥好人大作用上来,以此赢得党委的信任、社会的认同和支持。要更加准确地把好县乡人大的定位、把好度。既不能拆了机器当作零件使用,抓了具体的政府工作而忽略了基层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责;也不能脱离党委中心工作另搞一套监督。而应在参与中心工作、服务党委大局中,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督,准确地反映民意,有效履行职责,充分发挥好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整体作用,实现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全面加强。

  贯彻落实中央文件精神,我们要进一步规范和提升县乡人大工作。这是贯彻落实中央文件精神最为刚性的任务。一是要切实开好人大会议。目前,县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会议相对比较规范,改进和规范乡镇人大会议则是当务之急。鉴于乡镇人大闭会期间不设常设机构的实际,提高乡镇人大会议的针对性、实效性、权威性,关键是要把召开会议与依法行使职权结合起来。要增开乡镇人代会的次数,乡镇人大会议每年要召开2次以上,年中听取和审议半年度政府工作报告和其他法定事项,这样既可以更加充分地行使好乡镇人代会的职权,也有利于及时解决接受辞职、选举国家机关领导人员等问题。二是要切实保障县乡人大依法行使职权。要在党委领导下,围绕中心工作,依法全面行使决定、监督、人事选举任免等职权,着力在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上有新突破,在深化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审查、预算审查监督、司法工作人员履职监督等方面有新加强,在推进乡镇人大闭会期间工作经常化上有新进展。三是要依法做好县乡人大代表选举工作。四是要切实发挥人大代表作用。五是要规范县乡人大工作。要抓住当前制约县乡人大工作的关键环节,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工作机制,推动县乡人大工作规范化、制度化。要按照夏书记的指示精神,规范和改进表决方式,加快推进人代会和常委会电子表决系统的使用,争取在本届市县人大换届之前,实现两级人大会议和常委会会议全部建成电子表决器系统并投入使用。

  贯彻落实中央文件精神,我们要切实抓好推动县乡人大基层基础建设。要加强县乡人大组织建设,进一步规范常委会组织机构建设,在地方组织法修改扩大县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规模的前提下,逐步将常委会专职委员占委员总数的比例提高到60%以上。要着力规范人大机构设置,按照夏书记关于人大机构设置尽量规范的指示和省委文件要求,统一县级人大常委会工作委员会名称设置,争取县级人大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设立相应办事机构,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同时,设区的市人大专门委员会名称设置也要与省人大一致,职能和对口联系部门大体相同,便于上下对口联系、开展工作,增强整体效能。要加强乡镇(街道)人大建设,适时启动包括乡镇人大主席团组织条例在内的乡镇人大工作有关法规的立法工作,完善明确乡镇人大主席团、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的配备设置、职责任务和工作要求。同时,进一步明确人大街道工委作为县级人大常委会在街道设立的工作委员会的职责定位和主要任务。县级人大常委会要担负起对街道工委的领导责任。要加强县乡人大的机构和队伍建设。

  贯彻落实中央文件精神,必须加强党委领导、落实工作职责。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关键是加强党委的领导。要完善党委领导县乡人大工作机制。要坚决贯彻党组工作条例,健全重大事项向党委请示报告等党组工作制度,确保党委决策部署在人大的及时全面落实。县级人大常委会党组作为同级党委在人大设立的领导机构,要在人大工作中发挥领导核心作用。要加强对县乡人大工作的指导联系。扩大下级人大对上级人大工作的参与,特别是县级人大要建立健全乡镇(街道)人大工作例会制度,强化对乡镇(街道)人大工作的指导。要抓好文件责任分解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将贯彻意见中的重要工作任务进行责任分解,与贯彻意见一起报省委同时转发。各地各部门要对照责任分工,逐项抓好落实。 

   以深入开展“三严三实”教育为要求,着力抓好当前全省人大工作中的几项重点任务     

  茅临生指出,省委对全省人大工作寄予厚望,赋予新的任务和要求。我们要深入开展“三严三实”教育,以严的要求、实的作风,坚守政治规矩和政治纪律,依法履行职责,加强协同配合,扎实抓好当前重点工作,完成好省委交给的任务。

  要持续深化推动转型升级组合拳落实情况主题监督活动。加强对转型升级组合拳落实情况的监督,是省委全局工作的重要内容,是夏宝龙书记亲自交代人大的一项任务。各地回去后要抓紧行动,把基层代表发动起来,把各种问题反映上来,履行好人大在推动转型升级中的责任和作用。一要把查找问题贯穿始终。要把着力点放在对转型升级组合拳贯彻落实中具体问题的查找上,深入现场、深入一线、深入群众当中,是什么样的具体问题,就反映什么问题;是哪方面的问题,就记录哪方面的问题,不搞形式,不作修饰,不提倡搞面上轰轰烈烈的视察调研。但应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合作,把人大监督与舆论监督结合起来。二要把发动基层代表贯穿始终。这次主题监督活动重点不在于常委会听取专项汇报,而是把分布城乡的数万名基层人大代表(当然包括常委会委员)发动起来,通过人大代表查找转型升级组合拳贯彻落实中存在的问题,查找基层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把代表积极性充分调起来。三要把信息反馈贯穿始终。各级人大要指定专门部门和人员,负责代表和群众反映问题的信息汇总、整理和报送,把十大组合拳落实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反映上来。四要把推动落实贯穿始终。坚持分级负责办理,把代表和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梳理分类,由当地政府负责解决的反馈当地政府办理,由上级政府部门解决的通过上级人大转给上级政府办理。

  要深入开展查找“基层群众办事审批难事项”监督活动。党的十八大以来,省政府推进政府自身改革,以“四张清单一张网”建设为抓手,审批制度改革取得了很大成效,走在全国前列。但是,也存在基层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比如,有的审批事项一路从中央下放到县里,结果县里接不住、管不好,影响了企业和群众办事;有的表面取消了审批事项,但实际中还存在较多的前置审批,明放暗不放,等等。为了解决这些问题,省政府主要领导也希望人大能够组织监督,希望人大代表发挥作用,帮助政府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再向前推进一步。这是我们代表行使权力很好的机遇,能代表群众解决一些他们亟需解决的问题。这也检验我们联系群众的情况。希望大家回去后亲自抓一下,把这项监督活动抓紧开展起来。一是要尽快选择县(市、区)率先启动。各个市近期要选择一个县(市、区)率先开展起来。二是要紧紧依靠广泛发动代表。请各级人大代表对在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办事审批难问题如实填写表格向省人大或本级人大反映,并鼓励他们到所在选举单位和选区听取群众遇到的办事审批难事项。下半年,要组织代表进联络站开展一次听取群众反映办事审批难具体事项活动。三是查找反映问题力求具体生动。四是各级人大专门委员会要共同推动。

  要扎实做好设区的市行使地方立法权工作。根据省委的部署和要求,省人大常委会第21次会议通过了赋予温州、湖州、金华、衢州、台州等5个设区的市开始制定地方性法规时间的决定。已被确定可以开始立法的5个市要加强立法能力建设,加强立法人才培养,认真开展立法活动,注重提高立法的质量。要率先开展城市管理领域等重点问题的立法。暂未被确定可以开始制定法规的4个市要本着“条件成熟一个申报一个,条件符合一个批准一个”的原则,严格按照省里确定的申报条件,实事求是地做好申报工作。省人大法工委要加强对设区的市行使地方立法权的业务指导。

  要切实加强人大宣传和法治宣传。一是要进一步抓好全省人大宣传工作会议和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要在安排人大及其常委会会议,制定立法、监督等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时,同步制定宣传报道方案。要认真对照省人大办公厅、省委宣传部下发的加强人大宣传工作意见规定,把人大常委会等重要会议、重大活动、重点工作宣传报道好,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深入人心,努力营造人大工作的良好舆论氛围。二是要进一步做好宪法宣誓制度的实施准备工作。从明年1月1日开始,宪法宣誓制度在我省正式实施。各地要做好宪法宣誓的具体准备工作,严谨有序地组织好本地区宪法宣誓的组织实施,进一步增强选举和任免人员的宪法意识和人大制度意识。三是要深入开展“国家宪法日”宣传教育。以此为抓手,深入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增强全社会的法治素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