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租车行业改革12月2日正式实施

03.12.2015  08:18

    

    《指导意见》在制定过程中,严格落实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重大事项决策程序。

    9月15日,《指导意见》的征求意见稿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截至9月24日,共征集到各类意见和建议468条。经过梳理分析,归纳出84类意见。主要涉及优化运价机制和结构、实行经营权有期限使用、清理规范经营关系、支持创新融合发展、提升行业服务品质、提升信息化监管能力等六大方面。

    市改革办在充分考虑各方关切的基础上,对这些意见建议分三种情况进行处理,一是半数以上意见建议已在实施意见中做出明确表述。如加大市场化改革力度、改革运价机制、加强驾驶员培训教育、提高驾驶员素质、做大做强国企品牌、提高信息化监管水平、加大非法营运打击力度等公开征求到的近半数意见建议与征求意见稿原文表述基本一致。二是新采纳了部分意见建议,如将原22条中同城一体化内容单独列为一条并作详细表述。另降低承包金班费及风险押金、改革行业协会、切实关注驾驶员利益、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提供便利服务等社会和行业比较关切的问题,在修订中已采纳吸收,并作出了明确的表述。还有部分属于操作层面的建议,将在下步实施细则中予以明确。三是部分与改革精神不符的意见未予采纳。如经营权再配置不要与服务质量考核挂钩、车辆确权后允许成立个体经营户等意见建议,因与建立以服务质量为主要依据的退出机制、鼓励公司化规模化等行业发展方向不符,未予采纳。

    最终,市改革办对《指导意见》全文的80余处文字进行了调整修改,并由原来的22条增加为23条。

     内容全面重点突出 立足实际鼓励创新

    作为我市出租车改革的纲领性文件,《深化出租车汽车行业改革的指导意见》内容全面,重点突出,包括“指导思想和改革目标”、“坚持市场化发展方向”、“改革经营权管理制度”、“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提高服务监管水平”、“加强组织保障”等6大块,共23条。含科学定位出租汽车、培育多元市场主体、动态调控运力规模、优化运价机制和结构、实行经营权有期限使用、清理规范经营关系、规范经营权交易行为 、鼓励公司化规模化经营、发挥国企示范作用、支持创新融合发展、提升行业服务品质、转变行业监管方式、健全行业征信体系、提升信息化监管能力、推进配套服务设施建设、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营运、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和加快同城一体化进程等主要内容。

     区域打通同城同价 加快推进一体化

    近年来,随着萧山、余杭、富阳三地先后撤市改区,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不断融合发展,以及以旅游度假为特色的之江新城迅速崛起,这些区域与主城区之间的经济、社会、文化、交通联系日趋紧密,为区域出租汽车与主城区出租汽车走向融合奠定了基础。

    为此,我市借本次出租汽车深化改革的契机,继公交一体化之后,在出租汽车行业提出“区域打通、同城同价”的要求,以推进出租汽车一体化发展,形成城乡统筹、市区一体,资源共享、结构优化,功能齐全、管理高效,运营规范、服务优质,经济便利、安全有序的出租汽车服务体系和运营机制。

    区域打通、同城同价的工作与主城区出租汽车行业深化改革的时间表同步,于2015年底基本完成,最迟不超过明年4月底前完成。实施同城同价后,出租车运价短期内将呈现短距离有所上升、长距离基本持平的情况。而从长期看,今后出租汽车运价会兼顾短、中、长距出行方式和与市内其他公共交通方式之间的统筹协调,总的来说会更加趋于合理,更符合公交优先、综合交通、交通治堵、节能减排、城乡统筹的发展方向。

来源:杭州日报        作者:        编辑:见习编辑 汪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