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乌市出台扶持政策支持民间力量办文化

30.06.2017  17:51

  义乌市近日正式公布《义乌市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扶持办法》,明确了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的资金扶持政策,单个项目每年最高补助可达50万元。

  对参与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纪念馆、非遗展示馆、实体书店和农村数字电影室内固定放映点等公共文化设施的建设和场馆营运的民间力量,给予补助。以图书馆为例,按新建或改扩建实际投资额30%比例进行补助;运营部分按场所面积和每平方米200元标准进行补助。

  对已注册登记或备案的民间剧团(艺术团)、群众文艺团体、文化志愿团队,给予运营成本补助。对参与送戏(演出)下乡的民间剧团(艺术团),年场数超30次的即获10万元补助,并依据考核结果另外予以3—5万元的奖励。对信息完整的文化志愿团队,年服务超过6次,也给以2万元奖励。

  对民办公益性文化主体兴办的文化项目,社会组织或个人具体实施的公益性演出、展览、培训(讲座)和比赛等文艺活动,按实际投入总额的20%给予成本性补助,鼓励其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民办公益性文化主体健康发展。

  据介绍,义乌市政府下一步还将进一步加大政策支持力度,计划每年发放3000万元激发民间文化活动热情。同时,建立 “信用档案”和“黑名单”制度,加强对民办文化主体的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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