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举办《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学习培训班

17.06.2017  13:42

  6月13—16日,2017年丽水市《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学习培训班在杭州省艺术职业学院举办,全市九个县(市、区)文广新局公共文化分管领导、文化馆馆长、图书馆馆长以及博物馆馆长共40多人参训。

  举办此次学习培训的目的是为了通过深入学习,让《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在丽水得到进一步贯彻落实。培训班邀请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家委员会委员、《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起草组专家成员、上海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研究员巫志南对《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进行了深入解读。嘉兴、温州两市文广新局相关处室负责人分别介绍了国家第一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示范项目——嘉兴市城乡一体化图书馆建设和国家第三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示范项目——温州市24小时城市书房的先进经验。

  此次学习培训班的另一项内容是要求各县(市、区)文广新局结合辖区公共文化建设的实际情况,查漏补缺,列出清单,对公共文化服务存在的短板进行针对销号,并制定下一步的具体解决措施。学员们不仅在课堂上认真听认真记,而且还在课下利用空闲时间积极开展讨论,就当前如何更好开展公共文化服务工作和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效能建言献策,共同探索新形势下开展公共文化服务的新思路和新举措。

  培训期间,学员还参观了余杭崇贤街道文化服务中心和“两山”理论的发源地安吉县余村村的文化礼堂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