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背景下浙江小微金融研究

16.11.2015  10:12

     

  内容摘要: 融资难问题长期困扰着我国广大小微企业的发展,而目前国内小微金融仍处于起步阶段,拥有广阔的市场前景。“互联网+”为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在技术上提供了一个路径。顺应互联网的发展潮流,探索浙江小微金融发展的新路,是本文研究的主要内容。 

   关键词: 互联网+  小微金融  SWOT分析 

     

  小微金融一般是指专门向小型和微型企业及中低收入阶层提供一揽子的金融服务。小微金融主要以小微企业以及贫困或中低收入群体为特定目标客户。对整个社会经济而言,大金融就像大动脉,而小微金融就像毛细血管。大动脉不通畅,可能导致全身瘫痪,会影响整个社会经济的正常运转;而毛细血管堵塞,则会造成局部细胞坏死,使小微企业面临困境甚至大量倒闭。在2008年的国际金融危机中,正是由于我国的小微金融尚不够发达,无法为广大小微企业提供足够的金融保护,才使得小微企业受到的冲击相对比大企业严重。 

  一、“互联网+”是小微金融未来的发展趋势 

  互联网技术的出现和电商平台的兴起使金融资源可以在更广泛的范围内进行配置,新的小微金融模式快速发展,为小微企业融资服务提供了新选择。同时,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也推动传统商业银行加快创新,小微金融进入多元化选择时代。具体表现在服务对象多元化,服务内容多元化,经营主体多元化,金融创新多元化。当前基于现代互联网络的小微金融创新,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一)P2P 网贷:网贷公司提供网络平台,借贷双方自由匹配,资金借出人获取利息收益,承担风险,借贷人到期偿还本金,网贷公司为借贷双方提供信息交互和信息价值认定以促成交易完成,从中收取服务费。这种模式下,每个出借人的出借额度可以很小,比如每笔50元;借款人的借款规模也可以很小,如3-5 万,借款期限可以很短,如7天、3个月等。该模式具有规模、期限灵活多样以及信息透明、风险分散等特点,十分适合小微金融。 

  (二)第三方支付:第三方支付是指具备一定实力和信誉保障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在收付款人之间作为中介机构提供网络支付、预付卡发放与受理、银行卡收单以及其他支付服务。 

  目前国内的支付宝、财付通、拉卡拉等是该模式的经典代表。如支付宝推出的信用支付实际上相当于消费信贷,即向用户发行了虚拟信用卡;因支付宝通过对注册时间、网上消费记录、卖家信用等长期积累的交易信息进行分析,还可对客户进行信用评级和提供相应的信用额度;也可利用其对产业链上下游交易情况的了解及风险分析,利用自有资金或者从商业银行、小贷公司贷款,以“垫付”、“保理”的形式向小微企业提供融资便利。 

  (三)大数据金融:大数据金融是指利用大数据开展的金融服务,即针对海量数据,经过互联网、云计算等信息化处理方式,结合传统金融服务,开展资金融通、创新金融服务。大数据金融将传统金融的抵押贷款模式转化为信用贷款模式,即不需要抵押或拥有银行授信额度,而是根据在平台或者供应链中的信用行为便可获得融资。 

  以京东商城、苏宁为代表的供应链金融,以未来收益的现金流作为担保,获得银行的授信,为供应商提供一定数量的小额贷款。目前,电商、电信运营商、互联网企业、产业链核心企业等均已涉足大数据金融服务,可以根据在其平台交易或供应链上的小微企业的个性化融资需求提供金融服务,具有快速、高效率、成本低、精准、灵活等特征。 

  (四)众筹融资:众筹融资(Crowdfunding)即大众筹资或群众筹资,是指融资者借助于互联网上的众筹融资平台以实物、股权、期权、可转债等回报方式为其项目向广泛的投资者融资的模式。 

  二、“互联网+”春风吹动浙江小微金融 

  小微金融历来是浙江金融体系的一大特色。近年来,随着一系列导向性政策向小微金融的倾斜,浙江小微金融发展十分迅猛,规模不断扩大。截至2014年底,浙江金融机构贷款中单户500万以下小微企业贷款余额2828.2亿元,个人经营性贷款9547.3亿元(详见表1)。 

表1:近5年浙江省金融机构贷款中小微贷款余额(单位:亿元)[1]

年份

单户500万以下小微企业贷款

个人经营性贷款

其中:

个体工商户贷款

小微企业主贷款

2010

1344.99

4535.41

1566.06

1218.21

2011

1775.23

5698.54

2074.94

1568.89

2012

2486.49

7381.03

2387.37

2158.97

2013

2780.13

8639.16

2934.96

2514.92

2014

2828.20

9547.30

3806.18

2679.13

        按企业规模(大、中、小、微)分,2010年以来,企业贷款中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贷款的余额和比重不断上升。 

 

  从图1可以看到,2010年到2014年的5年间,浙江小型和微型企业贷款余额从8310.6亿元增加到19483.4亿元,小型和微型企业贷款余额占企业贷款余额的比重从34.3%增加到39.8%。 

  随着互联网的兴起,“互联网+小微金融”将成为今后小微金融发展的潮流,浙江小微金融也不能固守成规,必须跟上互联网时代大潮,顺势而为。下面,利用SWOT分析模型,从优势(S)、劣势(W)、机遇(O)和挑战(T)四个方面,对“互联网+”背景下浙江小微金融所面临的形势做一个简要的分析。 

  (一)浙江发展小微金融的优势(Strength) 

  1.小微金融土壤肥沃,空间广阔 

  小微金融与民营经济有着天然而紧密的联系。改革开放以来,浙江作为一个资源小省和人口大省,在国家投资少,经济底子薄的基础上,区域经济飞速发展,GDP总量与人均GDP均居全国第四位,关键就在于民营经济的蓬勃发展。据统计,2014年浙江省民营经济创造增加值2.61万亿元,占全省GDP的65.0%。  

  一方面,浙江民间财富庞大,资金来源充足,截至2014年底,浙江省个人储蓄存款达到3.12万亿元,小微金融发展的土壤肥沃。另一方面,浙江小微企业众多,根据2012年经济普查数据显示,浙江共有小微企业80.7万家,个体经营户218.1万个,小微金融需求巨大,市场空间广阔,小微金融的内生优势十分明显。 

  2.民间金融传统历史悠久,小微金融发展国内领先 

  浙江的民间金融发展历史悠久,我国最早的几家民营银行,就诞生在浙江或由浙江商帮创办,如1906年开业的信成银行,1907年成立的浙江兴业银行,以及四明商业储蓄银行和浙江实业银行等。 

  现如今,各种民营金融机构在浙江遍地开花,仅台州一个地级市,就有3家民营城市商业银行,即台州银行、泰隆银行和民泰银行。这几家民营银行最显著的特点就是专注于做小微金融业务,形成了各自独特的小微金融技术。如浙江泰隆商业银行传统的“三品三表”(人品、产品、抵押品和电表、水表、海关报表)信贷技术,以及正在积极探索编制的“小微企业指数”;台州银行的“下户调查、眼见为实、自编报表、交叉验证”的信贷调查技术和“不看报表看原始、不看抵押看技能、不看公司治理看家庭治理”的风险识别技术;浙江民泰商业银行推行的“看品行、算实账、同商量”的信用风险防控方法。 

  3.全民创新氛围浓厚,互联网金融国内先行 

  浙江历来具有全民创新的传统,无论是区域实体经济发展模式,还是新兴网上电子商务发展,一直都是走在国内前列。互联网金融同样也是先行者,尤其以阿里金融为代表。阿里金融亦称阿里小贷,主要面向小微企业、个人创业者提供小额信贷等业务。阿里小贷主要利用其天然优势,即阿里巴巴B2B、淘宝、支付宝等电子商务平台上客户积累的信用数据及行为数据,引入网络数据模型和在线资信调查模式,通过交叉检验技术辅以第三方验证确认客户信息的真实性,将客户在电子商务网络平台上的行为数据映射为企业和个人的信用评价,向这些通常无法在传统金融渠道获得贷款的弱势群体批量发放“金额小、期限短、随借随还”的小额贷款。截至2014年2月,阿里金融服务的小微企业已经超过70万家。 

  (二)浙江发展小微金融的劣势(Weakness) 

  1.民间的地下钱庄和非法集资对小微金融秩序产生冲击 

  浙江的民间金融历来十分发达,居民、企业之间的直接借贷、企业集资十分普遍,存在大量游离于监管之外的影子银行以及处于灰色地带甚至涉嫌非法的地下钱庄和民间集资。这些民间金融行为由于缺乏有效监管,操作过程十分不规范,存在巨大的安全隐患,并对小微金融秩序产生不小的冲击。 

  首先,因为民间借贷的利率远远高于市场利率,更容易吸引居民的闲散资金,从而使正规银行的资金来源紧张。其次,正是由于民间借贷利率偏高,迫使借款的企业或个人倾向于选择更具冒险性的经营行为,而一旦经营失败,则连借贷的本金都无法追回,让资金借出方蒙受重大损失,使得金融系统的风险扩散化。此外,由于监管缺失,一些民间金融行为实质上是庞氏骗局,一旦泡沫破灭,容易造成严重的社会问题。 

  2.小微企业征信困难,小微金融产品缺乏 

  由于我国社会征信体系尚不完善,银行难以较为全面的获得小微企业在其他渠道的融资信息、纳税信息、水电缴费信息、房产信息、出口贸易信息等各种“软信息”,造成银行难以准确评估企业风险和贷款定价。而小微企业金融需求“急、频、少”的特点,使得许多国有大银行对发展小微金融都没有太高积极性,因此传统金融体系中适合小微企业的小微金融产品较少,远远无法满足小微企业的金融需求。 

  在小微金融发展较为发达的台州地区,上述小微金融发展存在的问题被总结为 “三多三难”,即中小微企业多、征信难,经济部门信息多、共享难,小法人银行多、资金来源难。 

  3.外向程度高,易受国外冲击 

  浙江小微企业的外向程度高,许多企业的订单都主要来自国外。这些企业除了面临汇率风险,还容易遭受国外金融风波的冲击。例如在2008年的国际金融危机和2011年的欧债危机中,浙江有许多小微企业面临资金链断裂的危机,进而波及浙江的小微金融体系。 

  (三)浙江发展小微金融面临的机遇(Opportunity) 

  1.经济面临转型升级,时代需要小微金融 

  以小微企业为代表的民营经济是过去数十年浙江经济的活力源泉,也是今后浙江经济转型升级的主力军。在过去单纯依靠成本优势粗放式发展难以为继的背景下,浙江经济面临着转型升级的历史要求,转型需要依靠创新,而开展创新则需要依靠金融。小微金融对推动广大小微企业开展创新,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因此,大力发展小微金融,是时代的要求,也是时代的机遇。 

  2.金融改革在浙江试点 

  党的十八大进一步明确阐述了我国金融改革的任务,并把金融改革试点放在浙江,有关小微金融的部分正是其中一块重要的内容。浙江省委省政府也积极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和有关金融改革的方针政策,各地方政府也积极推动金融业改革工作,其中主要以四大金融改革试点为代表,即温州金融改革、丽水农村金融改革、义乌金融专项改革以及台州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改革创新实验区。在这些试点工作内容中,小微金融无疑占据了相当比重。李克强总理在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关于金融改革的表述中,也强调“以围绕服务实体经济”为前提,并释放了民营银行改革的加速信号,因此当前大力发展小微金融具备了天时、地利、人和。 

  3.“互联网+”背景下有利于金融新势力崛起 

  在传统金融市场中,小微金融尽管市场潜力巨大,但由于缺乏相应的金融产品,开发难度大,利润小,因此属于边缘市场,各大金融机构对其重视程度不高。然而,随着互联网技术的不断革新,国内金融业的巨头们对小微金融市场也越来越重视,许多大银行也已经试水小微金融市场。这些金融大鳄相对于我省的大量民营金融机构而言,无疑在资金与规模上占据绝对优势。然而在互联网+背景下,由于技术革新和模式创新大量涌现,我省的“金融小鱼”不仅能和国内“金融大鳄”们站在同一起跑线上,而且可以凭借地缘优势和灵活的机制,在小微金融市场中分一杯羹。 

  (四)浙江发展小微金融面临的挑战(Threat) 

  1.互联网金融非面对面、虚拟性的特征带来安全性问题 

  由于小微金融的受众风险承受能力相对较弱,如何在网络上保障资金安全,成为发展互联网小微金融的重中之重。此外,互联网金融大数据的安全问题也不容小觑。通过互联网进行融资的小微企业数据信息涉及到了其商业秘密、企业财务等不便于公开的信息,电子信息的泄露将会给小微企业带来不可想象的严重后果。如何保护大数据的安全将是互联网金融发展面临的一个重大课题。 

  2.金融创新爆发式发展,带来政府监管困难 

  互联网技术的发展日新月异,随之而来的小微金融创新也层出不穷,但相关部门所制定的监管法律和政策却难以跟上这些变化,例如网上销售理财产品应该有怎样的标准和细则、互联网购物应该怎样保障消费者权益等等。此外,也有一些非法金融机构(如影子银行、地下钱庄等)借“金融创新”之名,行金融诈骗之实。 

  面对各种不断创新的金融形式,监管部门原有的监管体系和监管手段还无法全面覆盖,不论是中国人民银行,还是主管金融的监管部门在监管方面都缺乏经验,许多监管模式都还在探索中。如何不断创新监管手段,有效应对迅速变化的互联网金融市场,将是监管部门面临的重大挑战。 

  3.互联网技术催生新的系统风险 

  互联网技术为小微金融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也催生了新的系统风险。支付手段的多样化和交易成本大幅降低为金融欺诈提供了生存空间,在一定程度上放大了金融系统的风险,小微金融本身高风险的特点也被进一步放大。因此,小微金融原有的风控手段必须面向互联网进行全面改造,一方面加强从源头上降低风险发生的概率,另一方面建立小微金融全程追溯机制,保障整个金融流程中的客户财务和信息安全。 

  三、“互联网+”背景下浙江发展小微金融的对策建议 

  国际历史经验表明,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改进与完善,完全靠市场机制难以有效实现。因此,政府必须加强政策扶持和引导,在政策上发挥正向激励作用,引导金融机构不断改善小微金融服务,引导小微企业改善经营、规范行为、增强财务透明度。要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政府相关部门的服务意识和工作效率,不断优化发展环境,搭建银企对接平台,解决银企信息不对称问题,让市场的“无形之手”和政府的“有形之手”形成合力。 

  (一)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改善小微金融机构的生存环境 

  建议出台征信管理条例、《民间借贷法》或放贷人条例,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对于以小微金融服务为主的金融机构,应给予存款准备金、再贷款、再贴现、合意贷款等方面的定向政策倾斜。 

  (二)进一步健全金融服务体系,增强小微金融服务能力 

  鼓励大中型银行开展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支持大中型银行与微型金融机构开展业务合作,增强微型金融机构服务小微企业能力。出台定向扶持政策,推动现有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发展。放宽微型金融机构的进入条件,积极引导符合条件的小额贷款公司向村镇银行转型。积极推动信托、融资租赁、私募、典当、股权融资等的发展,促进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多元化。 

  (三)提高互联网金融监管能力,保护金融系统生态环境 

  “互联网+”背景下的金融可以跨越时空界限,实现资金、信息的高速流动,对于金融监管时效性的要求越来越高,是挑战也是机遇。提高金融监管能力,一是要大力加强社会征信体系建设。二是推进网络金融的规范化、标准化。三是积极提高社会信用水平,通过加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宣讲,提高全社会特别是小微企业主的诚信意识,规避金融道德风险。四是完善失信惩罚机制,将失信信息在互联网上公示,进一步增加失信者的经济和社会成本,增强信用制度的威慑力。 

     

                                                                                                                                      (核算处 张序旦) 

 

 

  

  [1] 数据来源:根据浙江省银监会《全金融机构大中小微型企业贷款情况表》(表号SF63)汇总得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