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告登记

3月1日起《物权法》新司法实施 关乎你的房和车

3月1日,我国将开始施行《物权法》的新司法解释! 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嘉兴市预告登记已扮演房产办证窗口业务“主角”

  2007-2008年《物权法》与《房屋登记办法》的出台让“预告登记”首次登上了中国房产登记的大舞台。房屋预告登记是买卖双方间的一种准物权关系,购房者办理了房屋预告登记,开发商不能再将此房屋卖给他人,也不能再提高房价,有效地解决了一房二卖等问题,完全保障了购房人的房屋产权安全;同时,预告登记明确了买受人的主体权益,银行可以依据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及预购商品房抵押预告登记确保银行抵押权的确立及将来的实现,进而保障信贷资金安全。嘉兴市自2008年起开展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业务以来,截至2014年年底,窗口办理房屋预告登记总量累计达1. 建设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