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全省市政公用行业和城市防汛排涝工作将开展“4类20项大检查”

11.04.2017  15:14

  今年是党的第19大召开之年,确保全省市政公用设施安全运行和汛期安全度汛意义重大。近期,我厅下发了《关于做好2017年全省市政公用行业安全生产考核评价和城市防汛排涝检查工作的通知》,召开了全省市政公用行业安全保障和城市防汛排涝工作会议,要求各地在总结杭州G20峰会维稳安保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固化成果、形成长效,继续扎实抓好各项安全保障工作,今年重点在全省开展“4类20项大检查”。
   (一)城市桥梁行业主要检查内容:
  1、系杆拱桥、斜拉桥、悬索桥等结构的桥梁和特大型桥梁制定落实“一桥一养护方案”;
  2、危(旧)桥及时落实加固改造,现场查看被抽检桥梁病害,重点检查2016年检测评估结果为D、E级桥梁或不合格桥梁的加固维修情况;
  3、2017年桥梁检测项目资金保障和推进落实情况;
  4、检查桥梁设施日常运营维护、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定期安全检测评估等;
  5、加强桥下空间安全管理和超重车辆过桥监控,完善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和应急抢险队伍建设并开展应急演练。
   (二)城市供水行业主要检查内容:
  1、主管部门及其职责是否明确:包括管理部门、职责分工、管理人员;
  2、规范化管理制度制定:包括城市供水建设、提升改造、考核、服务、应急管理、二次供水管理、自备水管理等方面的制度制定情况;
  3、规范化管理制度落实:包括水质管理、水厂运行管理、管网运行管理、供水服务、应急处置等情况。
   (三)城市燃气行业主要检查内容:
  1、企业是否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是否建立岗位齐全、职责清晰、运转高效、组织有序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对厂、站、管网等关键部位的安全运行情况、是否满足《城镇燃气设计规范标准GB50028-2006》的安全间距进行检查;
  3、燃气企业是否开展对工业、公福等用户进行重点检查和培训,是否对城乡居民用户安全用气进行宣传教育,提醒用户及时更换老旧灶具、胶管、灶前阀等设施,消除安全隐患;
  4、检查燃气企业的突发事故抢修抢险应急预案制定完善情况,是否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
  5、检查瓶装燃气企业固定充装和实名制登记情况,以及《关于加强瓶装燃气企业市场监管的实施意见》(浙建〔2017〕3号)落实开展情况。
  (四)城市防汛排涝主要检查内容:
  1、检查排涝设施维护管理工作,特别是要强化城市防汛排涝主体责任,落实安全隐患排查,强化排水管网的清淤、及时清理雨水篦子和检查井中的堵塞物,确保排水顺畅。要做好低洼易积水点的排查,争取在汛期前完成积水点改造。对一时无法彻底解决的问题,要采取应急处置方案,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并列出整改时间表;
  2、检查各类排涝设施建设工作,特别是2017年“五水共治”中下达“排涝水”工作的任务分解、项目安排、实施进展情况,以及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编制和项目计划的制定落实;
  3、检查应急保障能力建设情况,特别是应急保障资金的落实和防汛防台抗旱的物资设备储备,落实排水设施日常维护、应急抽水设备定期保养等,完善排水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抢险队伍建设;
  4、检查城市河道清淤疏浚工作,特别是排查整治影响城市河道行洪排涝的桥涵、围堰及其它阻水设施,提高行洪排涝能力;
  5、检查排涝设施损毁处罚力度,特别是对将施工泥浆、砂浆废水等排入城市河道、排水管网造成排涝设施堵塞的,要依照《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加强监管;
  6、检查各行业防范重点,特别是检查城市道路、桥隧、供水、供气、环卫等基础设施及城市高空(广告牌)、地下设施,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7、检查城镇危旧房屋、农房、风景名胜区、城市公园、各类在建工地,特别是地铁工程和有大型机具设备的工程,落实防汛准备工作。(浙江省建设厅城市建设处 供稿 本站编辑 林文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