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治气行动方案 坚决完成改善空气质量任务

24.02.2016  17:19

  中国环境报记者吴殿峰哈尔滨报道 黑龙江省长陆昊近日主持召开省政府常务会议,第二次审议并原则通过《黑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行动方案(2016~2018年,讨论稿)》。

  会议强调,面对当前黑龙江省冬季大气污染存在的突出问题,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是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保证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巩固生态大省突出优势,借助良好生态条件促进旅游、健康养老产业发展的重要要求。

  会议要求,要推进锅炉改造及淘汰,严格燃煤污染排放管理;升级改造治理设施,严治工业企业污染;推行绿色交通,严管机动车污染;强化大气污染综合治理,严防城乡面源污染;加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严格特殊时段环境空气质量管控,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

  会议强调,要做好重点任务分解,按照权责对等原则,明确省直部门和市地政府的责任,掌握合理工作节奏,扎扎实实推进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哈尔滨市防治大气污染任务重,要下决心采取硬措施,综合施策,形成氛围,坚决完成改善空气质量的任务,省政府有关部门要全力支持、参与。《行动方案》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将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据了解,黑龙江省区域性、季节性大气环境问题日益突出,特别是哈尔滨市冬季供暖期重污染天气频发。为此,黑龙江省政府提出,专门制定三年行动方案,在燃煤污染、重点企业污染、机动车尾气污染、城乡面源污染治理和特殊时段空气质量管控等5个方面取得实效,实现全省环境空气质量总体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