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岩区司法局唱响法治黄岩的“三重奏”

22.01.2016  15:35
 

黄岩区司法局围绕平安主题,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全面深化平安黄岩建设,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有力维护了黄岩社会政治和治安稳定。

编织绵密的法治“防护网”

“第一时间掌握信息、第一时间化解矛盾、第一时间服务群众……”迎春社区居委会主任、党支部书记杨春芳介绍,迎春社区的治安防范网络共分三级:社区干部、小组长、小区治安员。“人员落实了,再配以3G网络,依托综治E通平台,做到事事有记录,件件有落实。”杨春芳说,这些年来,社区共组织巡逻四十余次,居民防范意识明显提高,防范能力明显增强。

良法是善治的前提,但善治未必是良法的必然结果。“徒法不足以自行”,善治的基本要求是充分发挥社会治理非制度性要素的功能,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

为了在“善治”这方面下足功夫,黄岩区司法局着眼司法行政工作基层基础,在全区19个乡镇街道全部建成公共法律服务管理中心,567村居(社区)全部建成法律服务管理站,325家规模上企业全部建成服务管理站。结合“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的工作理念,进一步细化法律服务队伍,划分有网格1876个,组建区层面服务团队24个,乡镇街道层面服务团队124个,网格层面服务团队2774个,拥有服务管理人员13125人,在服务民生、掌控社情上初见成效。

唱响司法为民的“服务曲”

王某在南城街道药山村卫生室挂针时因发生意外突然死亡。人民调解员为双方递上一杯清茶,调解就这么开始了。中途没有互相攻击的谩骂,没有剑拔弩张的对峙,后经司法所协商调解,双方达成协议,卫生室赔偿给王某家属各项费用共计10万元整。对于调解的结果,双方都觉得满意。这样调解成功的例子并不是唯一。近年来,全区形成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无缝衔接体系,各级调解组织、行政机构、法院紧密配合,尽最大可能将矛盾化解于初期。仅去年一年,全区成功调解各类矛盾纠纷,成功率达到96%以上,成为建设平安和谐城市的“第一道防线”。

良法善治是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综合反映,是良法与善治的理性契合。唯有良法善治两者有效结合,方能产生“化学反应”,进而筑牢坚实的平安之盾,构建具有公众安全感的“法治黄岩”。

“为之于未有,治之于未乱,防患于未然”。为了更好的为群众服务,通过打造“无缝隙”的法律服务模式,推进多层次、多领域的法治文化建设“新常态”。强调服务标准和服务模式的固定性,目前建立有律师固定值班和村(社区)走访,面对面咨询和远程咨询,“12348”公共法律服务专线等固定服务提供方式,补充和丰富内容形式,明确律师义务和责任,强调“定岗、定期、定人” 的律师服务三定标准,发挥“来访、来电、远程咨询”的三级横向服务模式,打造“动静有序,各有特色”的片区公共法律服务,2015年全年,共接待来电、来访法律咨询1756人次。

强化公正司法的“入口关”

“该犯人存在经济类犯罪和暴力性犯罪,数罪并罚,并且其犯罪行为没有取得受害当事人的谅解,我认为该犯不宜实施社区矫正。”一位参加社区矫正审前调查评估会的与会人员说道。元旦小长假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位于黄岩西部的某司法所牵头召开了社区矫正审前调查评估会议。

当下,社区矫正审前调查工作已经是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环节,无论是社会的关切还是本身的职责,都必须以高度负责任的态度对待这项工作,从严把关,认真履职,确保整个程序无纰漏

自《浙江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试行)》颁行以来,该局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在全市范围内率先实行审前调查“两代表一委员”模式,严把“入口关”。在审前调查“谈、访、看、查、测、评”六个环节中,完成前五个环节后,形成台账,邀请辖区内的2名党代表、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参与案卷调阅和台账的审核。监督审前调查中有无违规违纪现象,是否严格依法办事,实事求是,坚持双人调查办案、回避原则和一线走访,同时邀请“两代表一委员”出席评审会,对调查对象社会危险性和再犯可能性进行充分论证,对其矫正风险与环境进行综合评判,对调查对象是否适用社区矫正具有建设性作用,为审前调查出具客观、公平、准确的综合评估意见提供更高的监督保障,更加有效地保障审、矫工作的无缝对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