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国猛代理省高院院长 汪瀚代理省检察院检察长

15.01.2016  10:43

    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14日在杭州举行,会议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决定,任命陈国猛为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代理院长,任命汪瀚为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代理检察长。会议决定,接受齐奇因任职年龄到限辞去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接受陈云龙因任职年龄到限辞去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记者 潘杰

来源:都市快报        作者:        编辑:汪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