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任命我省法检“两长”代理人选

15.01.2016  10:23

  昨天召开的浙江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会议,决定接受齐奇辞去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报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备案。任命陈国猛为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代理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
  决定接受陈云龙辞去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报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备案,并报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任命汪瀚为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委会委员,代理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报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据了解,在即将召开的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四次会议,将就省法检“两长”进行选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