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深入开展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服务“法治绍兴”建设

27.08.2015  23:17
 

绍兴市立足全面提升全市领导干部依法治市能力水平,推动“法治绍兴”建设,致力于使法治意识入心入脑、使法治方式成为地区治理的主要方式,加大力度开展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着重提升在这一特殊群体中普法成效。

一、加强制度建设,形成学法常态化

先后出台《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机制的意见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实施意见》、《绍兴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的通知》等文件,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纳入政府常务会议中,明确每年安排2次以上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法律讲座,如今年已组织落实了“五水共治”、“十八届四中全会”等多场学习,各级机关的公务人员每年学法不少于40学时,行政执法单位公务人员每年不少于60学时等,市委宣传部、机关党工委、市公察法系统等部门每年分类组织各级领导开展专题讲座,内容涉及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新《环保法》、《统计法》、《刑事诉讼法》、《宗教事务条例》、《浙江省河道管理条例》等,据统计,2014年以来全市共开展专题讲座200余次,参加人数达5万余人次。

二、完善考核机制,提升学法用法成效

通过制定精准合理的日常学法考法内容,构建覆盖广泛的任前法律考试以及涵盖部门和领导干部的述法制度,有效实现“以考促学、以学促用”,对于中青干部、市管干部、新提任领导干部,坚持提拔任用前进行法律法规培训。市纪委、市委组织部每年组织新提任市管干部参加以党纪政纪为主要内容的学法培训班,部分人大任命干部采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对省管领导干部、市管领导干部开展统一的网上学法用法考试。以柯桥区为例,考试成绩80分以下的,由组织部约谈,考试成绩60分以下的,暂缓提拔,从2010年开始至今,一共组织了28场任前廉政法规知识考试,409名领导干部参加了考试。

三、注重法律运用,提高实践法治化

一是要运用法治思维引导人民群众依法表达诉求,鼓励人民群众通过调解、仲裁、诉讼等法治方式解决矛盾纠纷,努力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的良好氛围。例如浙江震天律师事务所几位律师参与了绍兴市委副书记尹永杰、绍兴市政府副市长徐明光等市领导信访接待工作,领导就房屋拆迁、商品房买卖中开发商倒闭、农村土地征用中政策落实及外来民工孩子入学等问题听取了律师在法律层面的解释及建议。二是要把握法治思维方式的综合运用,依法决策,正确处理好政治思维、经济思维、道德思维与法治思维的相互关系,使问题得到合情合理、合法合规的解决,实现决策科学化、法治化。

供稿:绍兴市法制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