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核准绍兴市市政设计院有限公司、杭州国美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的通知

13.01.2016  23:33

各市规划局(建设局):
  根据《城乡规划法》、《行政许可法》及有关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我厅对申请规划编制资质的材料进行了审核,绍兴市市政设计院有限公司符合乙级资质标准的要求,批准为乙级城乡规划编制单位,杭州国美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符合丙级资质标准的要求,批准为丙级城乡规划编制单位。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6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