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溪市出台长效管理办法促进印染、制革、造纸行业健康发展

21.10.2015  23:35
 

为巩固印染、制革、造纸行业专项整治工作成果,兰溪市于日前出台了《兰溪市深化完善印染、制革、造纸行业长效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大对所属行业企业的监管力度,建立健全印染、制革、造纸行业的长效工作机制,促进产业优化升级,实现可持续发展。

兰溪市从2011年起开展六大重污染行业整治,全市已关停1家蓄电池、4家化工、6家印染、1家造纸、4家电镀、1家制革企业;2家蓄电池、14电镀、26家印染、26家化工、1家制革、2家造纸企业通过了整体验收。六大行业的搬迁企业正在有序推进,预计2015年年底完成搬迁工作。

长效管理办法中一是明确工作目标和职责分工。成立长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并进一步明确了相关部门、镇乡(街道)开发区的责任分工,要求按照“过程执法、结果达标、环境安全、社会稳定、发展健康”的总体目标,加强对印染、制革、造纸企业的长效管理,确保企业依法依规组织生产,污染物排放和作业场所有毒有害物质浓度达到国家标准,周边环境空气、地表水等符合有关要求,保障企业职工和周边群众身体健康,促进印染、制革、造纸行业健康发展。二是完善工作措施和奖惩措施。通过严格项目准入、提升工艺装备、加强日常监管、落实监督检测、开展年度评估等措施建立长效管理,对检查中发现的企业违法行为,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查处;对年度评估不合格的企业,一年内不得享受绿色信贷、税收返还、财政资金补助、投资奖励等优惠政策;对年度评估优秀的企业,开辟绿色通道,提高企业信用等级;对执法人员在工作中有未履行职责、弄虚作假造成严重后果等严重违法违纪问题的,按有关规定查处。三是制定长效管理实施细则。主要针对工艺装备、环境保护、职业卫生和安全生产等方面制定了长效管理实施细则,严格规定了印染、制革、造纸企业工艺装备要求和清洁生产要求,企业环境监管、安全监管方式和内容,职业病防护措施及卫生管理等相关内容。(兰溪市法制办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