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兴县狩猎制度改革助推野生动物保护迈上新台阶

26.06.2017  18:08

  日前,长兴县林业局与县公安局在被取消的全县161名原狩猎队员中,组织自愿应聘人员参加长兴县应急狩猎队队员的法律知识、狩猎技能书面考核,并完成了对考核合格人员的体检和政治审查,已初步确定15名长兴县应急狩猎队员并进入公示期,长兴县应急狩猎队成立仪式将于6月28日举行。至此,长兴县狩猎制度改革已基本完成。

  为严格控制狩猎枪支存量,规范狩猎行为,保护野生动物,今年2月下旬,长兴县主要领导向县林业局提出了“取消原狩猎队,减少枪支存量,组建长兴县应急狩猎队”的要求。县林业局会同县公安局成立专项工作组开展前期调研工作,及时报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取消原狩猎队、回收销毁原合法狩猎枪支共161支。同时,成立长兴县应急狩猎队,由猎区乡镇出资新购置配备狩猎枪支10支,狩猎用枪支、弹药由县森林公安局负责集中保管、发放、收回和日常维护。

  本次狩猎制度的改革,是长兴县贯彻落实习总书记“两山”重要思想的又一次创新实践。建立狩猎及猎枪管理制度,坚决遏制非法猎捕野生动物的违法活动势头,切实保障山区农业生产及保护群众生命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稳定。

  长兴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野生动物保护工作。今年以来,该县在重点林区和乡镇树立了共计11块保护野生动物的宣传牌,向野生动物经营户、农家乐等发放宣传册500余册,并多次组织力量对可能发生非法经营野生动物的重点场所和重要时段进行排查和突击检查,制止非法出售野生动物的行为5人次,制止非法狩猎12次,查处非法狩猎刑事案件2起,解救猴面鹰等各类野生动物20余只;先后12次在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上进行保护野生动物的宣传报道,并在今年4月28日于县中心广场召开了300余人参加的保护山林、保护野生动物志愿者活动启动仪式。在一系列保护野生动物的举措实施后,长兴县的野生动物中野猪、黄麂、鸟类等数量有了明显增加,保护野生动物的成效初步显现,使野生动物保护工作迈上了新的台阶!(长兴县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