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兴县推进污水资源化,实现治污节水双赢

16.12.2014  13:17

  长兴县依水而建、因水而兴,但近年来受纺织企业喷水织机等废水排放影响,地表水环境水质恶化,结构性缺水问题突出,现年人均水资源量仅为全省平均水平的2/3。长兴县在统筹推进“五水共治”攻坚战中,立足本地实际抓重点,通过内外回用,以外为主的循环模式,着力推进工业企业中水回用项目建设,建成浙能长兴电厂6万吨/日中水回用项目,单项目规模在长江以南最大;全省各县区中第一个实现纺织行业中水回用;全县7.2万台喷水织机实现废水纳管全覆盖,中水回用率达70%,消除当地最大废水隐患。截至目前全县中水回用项目总计达24个,形成21.6万吨/日的回用水能力,预计将减少排放化学需氧量约3240吨、氨氮约324吨,每年将为企业节省取水成本至少约1296万元,实现经济效益、环境效益、社会效益的三方共赢。该县的主要做法是: 

   一、完善机制,强化政策引导 

  一是明确目标要求,建立倒逼机制。把重点中水回用项目列入节能减排重点工程,发挥主要污染物减排刚性指标的倒逼作用。将污染物减排作为生态县建设考核的“一票否决”指标并纳入乡镇、部门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将企业减排任务完成情况作为评优创先、享受优惠政策的重要条件。把污水资源化工作和重点行业的整治提升相结合,如在印染行业的整治提升中,出台《长兴县印染行业整治提升实施方案》,明确新鲜水取水量的准入标准,要求建设清下水及废水回收装置,实施分质回用,重复用水率不低于50%。 

  二是善用市场杠杆,完善价格机制。提高污水排放成本,充分利用排污权有偿使用与交易工具,把外部环境成本内部化,促使企业削减排污,试点以来已累计实施207个项目,到位资金4658万元。提高工业取水成本,截至目前全县月用水量超500吨的企业(单位)均纳入用水管理,计划用户达到了160家;出台《长兴县城区工业用水定额》,2012年6月起对非居民用水实行超计划(定额)累进加价收费制度;颁布《长兴县取水许可管理办法》,规范取水申请、审批和监督管理。 

  三是配套奖励政策,形成激励机制。出台《长兴县工业企业差别化排污权配置实施办法(试行)》,按照工业企业综合发展绩效评价结果进行差别化资源要素配置。如印染行业中资源产出效率高、综合绩效好的甲类企业优先安排排污权指标替代来源,而单位资源消耗量大、综合绩效最差的丁类企业排污权有偿使用费与交易按基准价2倍实施。出台《长兴县主要污染物减排以奖代补实施办法(试行)》,明确污染物减排奖励政策,工业企业每削减1吨COD奖励6000元,新建中水回用工程奖励按COD  40%和氨氮60%的权重分配,其中奖励标准COD为1万元/吨、氨氮为20万元/吨。 

   二、分类实施,推动项目建设 

  一是覆盖“”,解决废水污染隐患。以喷水织机整治为抓手,实施喷水织机企业(户)搬迁集聚,全面推进集聚区的中水回用设施和管网建设,覆盖解决块状经济污染难题,消除全县最大的废水污染隐患。目前,全县建成17个主要用于喷水织机企业的中水回用站,实现全县7.2万台喷水织机废水纳管全覆盖,形成日回用水量13-14万吨的规模,可满足5万余台喷水织机日常生产所用,年回用量约0.45亿吨。 

  二是拉长“线”,提升行业清洁水平。以印染、蓄电池行业为重点,鼓励企业通过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对废水加以处理,并根据工艺要求部分或全部再用于企业生产,推进企业内外部的废水循环利用。印染行业受废水特征影响,实行分质回收,再生水主要用于水质要求较低的生产工序,目前印染企业年内部再用水已达150-200万吨,占废水产生比例约30-40%;同时印染行业通过回用污水处理厂中水补充企业用水,目前全部12家印染企业均实现回用,年外部回用水量50万吨左右。铅蓄电池企业再生水主要用于企业充电冷却、厂区清洗等,年处理再用废水60万吨,基本可做到零排放,其中有8家企业已使用膜处理技术。 

  三是突破“”,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以城市污水处理厂尾水再利用重点工程为突破,大幅提高社会水资源利用效率,减少废水外部排放。日处理能力6万吨的浙能长兴发电分公司回用长兴兴长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中水项目分两期建成并已稳定运行,将中水作为电厂循环冷却水系统补充水和工业杂用水水源,替代原先从陆汇港取水的净水系统。目前该工程日回用水在5万吨左右,年节水超过1千万余吨,刷新了长江以南中水回用项目的规模纪录。 

   三、多措并举,落实资金保障  

  一是加入财政投入。加大财政出资用于基础设施的建设和完善,如在浙能长兴电厂回用污水处理厂中水项目建设中,政府承诺“零价格”供水、“零距离”送水、“零分歧”争取、“零障碍”施工,由政府财政出资3000万元建设输送管网,补助项目建设400万元,补贴企业取水和运营费用,发挥了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同时,设立环境保护专项资金,主要来源自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专项资金收入、排污费收入及上级环保专项资金等,确保资金稳定用于企业回用项目建设的补助和奖励。 

  二是创新融资渠道。强化市场运作,加强政银企合作,创新融资渠道,引导社会资本投入中水回用工程建设领域。如今年,该县依托省金融资产交易中心平台,发行“五水共治”定向融资产品,额度12亿元,期限3年,目前已累计获取融资7.8亿元,为管网等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提供保障。 

  三是鼓励多方参与。强调企业主体作用,积极引导项目建设方、受益方、相关方等多方参与工程建设,共同出资、共同承担、共同收益。比如在推进夹浦镇喷水织机整治中水回用工程建设过程中,实行“三个一点”政策,即政府补一点、企业(污水处理企业)出一点、业主(喷水织机企业、户主)付一点,来推进污水管网、污水处理厂等基础设施改造,共投入资金3600万元,其中财政、企业、业主各出资1200万元。 

   四、注重长效,确保稳定运行  

  一是建立部门合作监管机制。把污水资源化工作和“五水共治”、节能减排、重污染行业整治提升等全县中心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理顺工作机制,明确环保、建设、财政等相关部门职责,形成工作合力,加强日常管理。通过在线监控手段加强日常运行监管,确保出水水质达到回用标准要求,保障中水回用设施运行稳定。截至目前,已完成全部12家污水处理企业的自动监控设施建设和联网工作。 

  二是建立供需双方协调机制。充分发挥政府协调、沟通职能,做好“牵线人”、“中间人”、“协调人”等角色,积极协调运行过程中供需双方遇到的矛盾和问题。比如今年上旬,香山中水回用站运行过程中遇到水量增加超负荷运行的问题,经过深入调查,发现是区域间喷水织机搬迁转让造成的水量变化。相关部门联合中水回用站、喷水织机企业、村、乡镇等各方多次召开协调会,确定禁止向香山周边地区搬迁,喷水织机企业安装节水装置等,确保中水回用设施正常运行。 

  三是建立突发状况应急机制。针对污水处理厂及中水回用站停电、进水水量超负荷、进水水质严重异常、管网破裂污水外溢等突发状况,建立县、乡镇、村、企业四级联动应急机制,明确四方责任,组建以乡镇为单位的应急处置小组。遇到突发事件,根据实际情况,第一时间采取区域限产停产等措施,降低污水处理厂进水负荷,组织技术人员立即开展抢修,尽快排除故障,恢复正常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