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兴县局“五举措”圆满完成年度入库工作

20.01.2017  12:38

  长兴县统计局高度重视年度入库工作,认真学习《关于推进一套表调查单位管理改革工作的通知》的内容,掌握年度入库的新变化、新要求,通过“五举措”圆满完成了“四上”企业年度入库审批工作,共纳入“一套表”单位89家,占全市总数的22.5%。 

   二是专业协动 。年度入库工作一开展,长兴县局就注重做好协作配合,明确各专业之间职责分工。名录库专业主要负责对证照等申报材料是否齐全、规范,是否重复申报等情况进行审核,明确两批年度入库的时间节点;各专业在梳理出拟纳入“四上”单位的基础上,主要对申报的专业材料是否齐全、规范,行业小类划分是否准确,是否当年新建企业,是否达到规模(限额)统计标准等情况进行审核。各专业统筹协调,切实做到既有分工更有合作。 

   四是对接互动 。加强与对上和对下沟通交流,名录库人员与市名录库专业人员积极沟通,对明确不了的问题及时请教市统计局,保证对年度入库的要求掌握到位。及时关注“四上”单位审批动态,对于退回的企业,名录人员第一时间告知专业,由相关专业人员积极与企业进行沟通交流,按照要求增补相关资料,确保符合标准的企业及时入库。 

   五是退库驱动 。对于已经停产、破产、关闭、注销等企业,及时整理汇总准备退库。对于四上转四下单位,要结合行业行情和企业发展前景,整理退出企业名单,对于拟退出企业,要求各企业详细说明原因,并由各专业对退出单位进行逐一核实。通过排摸,对确认不符合“四上”标准的企业坚决予以清退,从而确保纳入“四上”企业的“真、准、实”。 

   三是审核促动 。长兴县局严格按照“四上”申报标准,对申报材料加强审核。重点查看证照、企业公章是否清晰、主要业务活动与行业代码界定是否准确、表间数据是否一致、企业报表与纳税表是否符合要求等,确保申报资料准确无误。对于一些不达规模标准的企业坚决拒绝入库,确保入库企业真实有效,切实保证“四上”单位的质量。  一是部门联动 。为确保新增“四上”企业不重不漏,相关专业加强与发改、经信、国税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充分发挥相关部门优势,加大对达到或是即将达到规模(限额)标准单位的查找和信息反馈力度。利用部门提供的信息对临界“四上”企业进行重点排查监控,按照“四上”企业标准,整理出符合“四上”标准的企业名单,及时做好相关资料收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