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联手水气同治 三省一市有望提前一年实现空气质量改善目标

15.12.2016  17:33
  

发表时间: 2016-12-12   来源:中国环境报第2版

                                                                              ◆本报通讯员江帆  记者晏利扬

  12月7日,浙江省杭州市空气质量为良。

  冬日暖阳中,杭州市迎来了长三角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协作机制第四次工作会议暨长三角水污染防治协作机制第一次工作会议。

  上海、浙江、江苏和安徽3省1市,以及环境保护部等14个部委相关负责人齐聚一堂,共同研讨如何联手捍卫这一方好山、好水、好空气。

  今年1月~11月,长三角区域25个城市PM2.5平均浓度为44微克/立方米,较2015年同期下降12.4%,较2013年同期下降27.9%,各地空气质量均有改善。3省1市有望提前一年实现“大气十条”中提出的空气质量改善目标。

  值得注意的是,长三角“同呼吸”3年之后,新达成了水污染防治协作机制,“水气同治”将成为今后的新趋势。

  协作治气

  统筹协调从产业转型升级到气象业务合作等多领域

  谈及长三角地区,第一印象便是它的繁华。

  这个经济体占全国所有城市群经济总量的20%左右,也是国内基础最雄厚、经济最具活力、开放程度最高、创新能力最强、吸纳外来人口最多的地区。

  经济发展的领先,也让长三角地区更先认识到环境保护责任之重。

  与其他环境污染相比,大气污染更具有联动保护的需要,是一个区域性问题,任何城市都无法自扫门前雪,如果没有周边城市的配合,势必无法独善其身。

  正因如此,长三角牵手污染防治的第一战就是大气污染防治。2014年年初,长三角区域成立大气污染防治协作机制,3省1市围绕改善区域空气质量的目标,确定并落实了包括推进成品油质量升级、绿色港口和船舶排放控制区建设等在内,共计5个方面12项协作工作重点,内容囊括了从产业转型升级到气象业务协作,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进行统筹和协调部署。

  “长三角监测数据、污染源清单信息的打通,使得浙江可便利地获得江苏等地的信息。”浙江省环保厅大气处相关负责人表示,及时获得北方的空气污染情况、气象情况,能提早预判长三角未来数日的空气污染发展情况。各省市也可根据自身污染情况启动应急预案,减轻污染程度。

  三年治气

  长三角空气质量发生显著变化

  今年已经是3省1市携手达成长三角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协作机制的第三个年头。

  告别单打独斗之后,长三角的空气质量迎来了有目共睹的显著变化。以浙江省为例,2016年1月~11月,11个设区城市日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平均为84.2%,同比上升4.9个百分点;PM2.5平均浓度为39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3.3%。上海、江苏、安徽等地区的空气质量均较去年同期有所提升。

  长三角地区空气质量的改善,也引来了学术界的瞩目。2016年6月16日,由清华大学、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清洁空气创新中心共同研究编制的《长三角如何实现空气质量达标》报告发布。报告观察到长三角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协作机制成立以来,地区PM2.5年均浓度逐年降低的趋势非常明显,指出长三角地区空气质量有望提前达到“大气十条”要求。

  改善来之不易。2016年,中央财政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支持长三角区域7.83亿元。记者从长三角区域大气污染防治机制办公室了解到,目前,长三角区域50%以上公用电厂燃煤机组已经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全面开展了锅炉清洁能源替代和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加快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辆,实现了区域高污染车辆环保信息多方共享;4个核心港口在全国率先实施船舶靠岸停泊期间换用低硫油等低排放控制措施。

  联手治水

  再谋协同治污新篇章

  在大气污染防治协作之后,今年3省1市又在水污染防治上掀开了新的篇章。

  长三角地区河道纵横交错,湖泊星罗棋布,自古被誉为“江南水乡”。这里也领全国之先,掀起了治水热潮。在浙江,现已形成了省、市、县、镇、村五级联动的河长制体系。截至今年10月,全省地表水省控断面中,Ⅲ类以上水质断面占77.4%,有望提前全面消除劣Ⅴ类水质断面。

  江苏省104个国家考核断面全部由市、县两级党委、政府领导担任“断面长”,今年已集中约谈了20个断面水质下降或不达标的“断面长”,对7个不达标地区进行环评限批。上海全面关闭不规范的畜禽养殖场,完成“十小”企业排查取缔。浙皖两省率先实施跨行政区流域生态补偿试点,安徽新安江出境断面水质维持在Ⅱ类以上,成为全国水质最好的河流之一。

  今年,3省1市和环境保护部等14个部委新组成了长三角区域水污染防治协作机制,并专项印发了《长三角区域水污染防治协作机制工作章程》,在运行机制上与大气污染防治协作机制相衔接,机构合署、议事合一。

  与此同时,在共同努力落实“水十条”重点工作之外,3省1市还将协同推进跨界临界饮用水水源保护,开展长江经济带饮用水水源地环境执法专项行动,逐步实现污染源清单共享。

  在长三角区域空气质量预报预警中心建成、大气污染防治实现信息共享之后,长三角正摸索研究区域水环境大数据信息库,逐步实现水环境质量、污染源、生态状况等信息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