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海区局“三严格”全面推进机关作风建设

13.02.2017  23:02

  今年以来,镇海区统计局以提升服务科学发展水平为目标,持之以恒推进作风建设,坚持不懈提升工作效能,为顺利完成各项目标任务提供了有力的政治保证和纪律保证。 

   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 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个严禁”、市委“正风肃纪”十项规定及区委关于改进作风、厉行节约各项制度规定 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管理。积极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提高廉政风险防控能力。全面落实公务员“岗位对责、绩效对账”考评机制,扎实推进“正风肃纪、提振精气神、提能增效”等专项行动,开展重点工作定期督查和机关作风效能“明察暗访”,切实改变机关作风,增强工作执行力和守纪自觉性。 

   严格规范选人用人机制。 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相关规定,遵循“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准则,不断提升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满意度和公信力。选人用人按程序提前书面征求派驻纪检组意见,认真落实新任干部任前廉政教育和廉政谈话制度,扎实做好干部考察材料、任免审批表、会议记录、人事档案管理等各项基础性管理工作,确保选人用人的公正、透明和干部人事工作的严谨、规范。 

   严格实施重点领域监督。 坚持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研究制度,加强对涉及人、财、物、数等重大事项决策过程的监督,严格工作程序,加强风险防范,形成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认真填写个人岗位职责说明书、梳理岗位廉政风险点,集中管理因私出国(境)证件,执行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等党内重要监督制度。此外,继续深化党务、政务公开工作,切实保障机关党员干部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