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政府出台电子商务统计实施方案

10.11.2014  15:55

随着金华市委、市政府把以电子商务为主的网络经济,作为撬动新常态下转型升级、实现弯道超车的“一号产业”、“头号工程”,近年来金华电子商务发展迅猛,社会各界对电子商务统计数据的需求日益迫切,为及时、全面反映电子商务发展情况,结合金华实际,市政府制定并印发了《金华市电子商务(网上交易)统计实施方案》(金政办发[2014]92号),该方案主要体现了“五个明确”: 

  一、明确工作思路,逐步完善电子商务统计指标体系。 金华电子商务统计总体思路以“卖家三分、买卖共统、普查为基、平台支撑、部门协作、政企合作、分级负责、分步实施”为主,科学系统地对金华电子商务(网上交易)活动进行统计和量化评估,全面客观地反映网上交易的规模、结构、发展变化,逐步构建一套比较完善的电子商务(网上交易)统计指标体系。 

二、明确实施主体,全面落实电子商务统计实施方案。 方案中明确了统计局、商务局、网络经济发展局、海关、人民银行、邮政管理局、国家统计局金华调查队等部门作为统计实施主体,组织对全市电子商务(网上交易)平台企业和在网上交易平台上进行买卖交易的城乡居民及所有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开展电子商务平台统计、电子商务应用统计、电子商务消费统计、跨境电子商务统计。 

三、明确实施目标,系统构建电子商务统计制度。 金华电子商务统计组织实施按照“整体设计、重点突破、分步实施、逐步完善”的思路稳步推进,确定2014年为研究试行年,2015年为全面实施年。通过建立电子商务(网上交易)平台统计月报制度、电子商务应用统计制度、电子商务消费情况统计制度等制度方法逐步全面掌握金华电子商务交易额、网络零售额、居民网上消费支出等情况,并通过探索跨境电子商务统计研究对进出口额、零售额统计的影响等。 

四、明确指标监测,设计建立电子商务监测指标体系。 通过对电子商务增加值、电子商务交易额、跨境电子商务交易额、电子商务零售额、城乡居民网络消费额、电子商务服务企业营业收入、电子商务固定资产投资额、电子商务重点企业、电子商务产业园区(集聚区)、快递业务量、电子商务重点项目、规上单位电子商务覆盖率等17项监测指标,综合反映金华电子商务发展总体状况和发展进程。 

五、明确分类标准,详细划分电子商务行业范围。 通过对网上贸易代理、网上拍卖、互联网批发、互联网零售、互联网信息服务、网上银行结算、网上银行支付、网上商务咨询、网上票务代理、互联网出版服务、互联网广播节目播出服务、互联网电视节目播出服务、网络电影播出服务、网络文化服务等23个行业小类详细划分,明确电子商务行业范围、分类标准以及具体行业责任监管部门,从制度上保障电子商务统计工作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