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金华市婺城区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存放管理项目公告

12.08.2016  20:4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金华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账户管理和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暂行办法》(金政办发〔2016〕14号)等有关规定,金华市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金华市婺城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委托,现就金华市婺城区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存放管理进行公开招标,确定1家资金存放管理单位,欢迎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前来投标。

一、 项目编号: JHHX2016-FW0573

二、项目名称: 金华市婺城区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存放管理项目

三、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四、服务内容: 为特定施工单位开设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专用存款账户,账户管理实行三方监管。建立开设专用存款账户单位的台账,每月末主动向招标人、开设专用存款账户单位提供台账、往来数据明细、核对账务等业务,按时进行利息结算。服务期限:5年。项目详细招标要求见第四部分项目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

五、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在金华市婺城区设有分支机构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及政策性银行;
  2、参与投标银行的上年度个人所得税需交纳在金华市区(辨别属地);

3、经市银监部门确认,近3年内未发生金融风险及重大违约事件;
  4、经人行金华中心支行确认,上年度综合评价为B级(含)以上;

5、截止投标日,不拖欠财政资金存款收益;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投标意向的单位,请于2016年8月 12 日至2016年 9月1日(公休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北京时间,下同),前往金华市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金华市义乌街231号之江大厦2单元1401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工本费: 人民币 500 元整,售后不退。

3、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提交资料:

①投标人的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原件1份);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份);

②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份);

③金融许可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份);

④人民银行上年度综合评价B级及以上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七、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10000元。投标人应于2016年9月1日15:00时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电汇、转账形式交至金华市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单位名称:金华市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0188990787000126

开户银行:金华银行东苑支行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6年9月2日8:30-9:00时将投标文件密封递交到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3室(双龙南街1698号工商大楼),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6年9月2日9:00时在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3室(双龙南街1698号工商大楼)开标。

十、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为 :浙江政府采购网、金华市婺城区政府网。

十一、业务咨询:

招 标 人:金华市婺城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地      址:金华市婺城区华龙南街1066号3楼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579- 82487101

招标代理机构:金华市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金华市义乌街231号之江大厦2单元1401室

联 系 人:高  盼              联系电话:0579-83223038(传真)  83223007

电子邮件地址:[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