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阳:重申公务支出标准严肃财经纪律

05.04.2016  15:46

 为进一步规范党政机关公务开支行为,严肃财经纪律。4月1日,松阳县人民政府向全县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县属各部门发出《关于重申公务支出开支标准严肃财经纪律的通知》,这是该县采纳审计建议,规范公务支出标准严肃财经纪律的又一新举措。

2014年至2015年,该县审计局对全县“三公经费”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提出进一步规范公务支出开支标准,严格经费列支渠道,加强对公务支出审核、控制、检查的审计建议,引起了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审计报告》得到了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的批示,该县根据审计建议经过多次调研论证,结合松阳实际制定了相应的规定,重申公务支出开支标准严肃财经纪律。

通知》重申党政机关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因公临时出国经费、因公短期出国培训经费、外宾接待经费等六项综合性公务支出开支标准,并列明了每项开支标准的执行依据。《通知》重申规范党政机关公务开支行为,严肃财经纪律,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建立健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长效机制。

通知》重申单位经费列支不得占用其他专项资金,不得以任何名目变相搞干部职工福利。《通知》重申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切实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梳理、对照检查。凡执行中擅自违反的,要立即整改;凡自行制订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等开支标准超过《通知》规定的,必须立即纠正,重新予以修订。

通知》重申县财政局、审计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单位公务支出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县级各部门要强化对所属单位的监管,确保严格执行各项公务支出开支标准。在检查中发现有违反公务支出开支标准的,将依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当事人、审批人等相关人员责任,超出开支标准部分的费用一律由当事人自行负担。